哈丁医生提交给弗劳尔斯法官的报告

24个比利

哈丁医生提交给弗劳尔斯法官的报告是一份关键书面评估,将比利·米利根的精神科病史与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联系起来——听证会举行时,他是否能够协助辩护;以及案涉行为发生时,精神疾病是否影响了他应负的责任。乔治·哈丁医生认定,米利根有受审能力,但对自己在1977年10月的行为不负责任。该报告有助于法院作出受审能力裁定,后经报纸泄露而公之于众,并使一项备受争议的诊断成为案件焦点。

撰写与范围

1978年9月12日,哈丁医生在咨询其他专业人士并与工作人员商议后,为杰伊·弗劳尔斯法官撰写了这份九页报告。报告梳理了米利根的医疗、社会及精神科病史,而非仅仅依赖一次简短检查。检察官后来强调,这项评估是在医院进行了七个多月的观察后完成的,并纳入了与多位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的会诊意见。他们认为,报告涵盖范围广、准备充分,因此不同于他们通常可能在法庭上质疑的简短检查。

报告也承接了此前一项评估米利根能否参与辩护的法律程序。哥伦布公设辩护律师办公室为心理评估提供了经费;1978年1月8日和13日,临床心理学家威利斯·C·德里斯科尔医生施行了一系列测试。德里斯科尔记录的智商分数为68,同时指出抑郁使测试结果偏低,并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1月19日,朱迪·史蒂文森和加里·施魏卡特向弗劳尔斯法官提交了他的报告,作为米利根无法协助辩护的证据。随后,法院安排俄亥俄西南社区心理健康中心的司法精神病学部门对米利根进行检查。双方因检查期间所作陈述能否用于指控米利根而意见不一,之后达成协议——只有在米利根出庭作证时,检察官才能就其有罪的陈述向他提问。因此,此前的评估与后来的医院报告属于受审能力争议的相继阶段,并非可以互换的同一项结论。

病史与临床解读

哈丁医生的叙述将米利根所报告的童年经历和家庭状况,与他后来出现的心理困难联系起来。报告记载,家庭中存在身体虐待;在米利根八九岁时,他也曾遭继父查尔默·米利根虐待。报告还记录了米利根担心查尔默会杀死他并掩盖此事的恐惧。哈丁医生考量了米利根父亲自杀及父亲缺席对其生活的影响,也考量了米利根对母亲的认同。在他的分析中,目睹母亲挨打时的惊恐,促成了分离焦虑;据称遭受的虐待与羞辱,则与反复发生的解离有关。

这番叙述使报告的意义不止于给出一个诊断标签。报告将米利根的症状置于其成长经历和家庭史中,并把他所报告的解离体验视为理解其功能状态的重要依据。哈丁医生也意识到,这项诊断引发的问题并不限于这位患者。他担心,若以多重人格为依据作出精神错乱认定,可能会在俄亥俄州乃至其他地方确立法律先例,并影响这项诊断的地位、其他患者、精神科实践及专家证词。尽管如此,他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理解此案,并认为自己的报告应有助于处理类似问题。

法律结论与受审能力裁定

报告的核心区分在于当下的受审能力与案发时的责任能力。哈丁医生认定,米利根的多重人格已经融合,因此有受审能力。另一方面,他认定米利根患有精神疾病,在1977年10月下半月的犯罪行为中不负精神责任。这两项结论针对不同时间段和法律问题——第一项关乎米利根能否继续接受庭审;第二项关乎行为发生时他的精神状况。

1978年10月6日,经过简短的受审能力听证会后,弗劳尔斯法官依据哈丁医生的报告裁定米利根可以受审,并将庭审日期定为12月4日。因此,该报告为一项有关米利根当下能否参与诉讼的裁定提供了依据,但报告本身并未决定最终有罪与否,也未决定法院对精神错乱辩护作出的最终处置。随着案件继续推进,这一区分仍然至关重要——精神科结论是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而法律认定则属于法官的职权范围。

泄露、报道与后续影响

报告最初只在一小群治疗专业人员、检察官和法官之间传阅。公设辩护律师希望诊断内容保密,担心公开报道会令治疗更加困难,并使案件沦为媒体事件。10月4日,《哥伦布公民日报》的哈里·弗兰肯告诉加里·施魏卡特和朱迪·史蒂文森,他从一名未具名来源处取得了报告副本,并打算刊出报道。弗劳尔斯法官决定也将报告交由《哥伦布快讯报》发布;在文件已经泄露后,辩方同意发表评论。

摄影记者获准在报道中刊登米利根的几幅画作,其中包括一幅阿达拉娜的肖像。于是,这份报告从临床与法律文件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报告对米利根诊断的描述也无法再与案件新闻报道分开。相关报道令米利根心烦意乱;他担心自己的女性人格身份曝光后,若被送回黎巴嫩监狱,其他囚犯会对他做出什么事。因此,这份文件公开后的影响超出了法庭范围——它暴露了临床信息,加剧了米利根对监禁的焦虑,也使保密问题本身成为案件的一部分。

报告后来因其在受审能力裁定中的作用而更具权威性,但它并未终结法律程序。庭审期间,法官依据双方约定的医学证据处理精神错乱辩护;由于缺乏佐证证据,且作案手法相似性不足,法官驳回了第一项强奸指控,并裁定米利根对第二至第十项指控因精神错乱而无罪。这份报告的持久意义在于,它使法院能够理解一段详尽的精神科病史,同时也揭示了将临床叙述转化为法律语言的限度与后果——临床叙述可以为法律裁决提供依据,却不能取代法律裁决;一旦成为新闻,也无法继续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