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典》第267条:伪造文书
《奥尔豪斯》《刑法典》第267条涉及伪造文书,这项法律通过弗里德涂改叙述者征兵档案一事进入故事。该指控为他篡改官方文件的行为提供了正式罪名,将合住屋住客对国家象征的戏谑态度纳入刑事调查;调查最终对不同住客作出了不同处理。
档案与指控
档案的来历始于征兵程序。叙述者收到警方命令,要求参加体检后,警员博加茨基便在地区征兵办公室外等候,以确保他不会逃跑。在办公室内,叙述者被评定为完全适合服役。之后,在搜查奥尔豪斯时,一名调查人员在冰箱冷冻室里发现了这份征兵档案。
弗里德的涂改
检察官检查档案时,发现文件的信头和印章上都有联邦鹰徽。弗里德在每只鹰徽上都画了一道横线,使它们看起来像是被串在烤签上的鸡,还在下方添了几个小营火。这些涂鸦把官方档案变成了讽刺物件,但检察官将其视为一系列涉嫌违法行为的一部分。他提出《刑法典》第267条规定的伪造文书指控,同时还指控住客盗窃、压制文书、诋毁国家及其象征,以及毁坏财物。
调查与判决
搜查期间受到审查的不只有档案——调查人员还检查了住客的恐怖分子海报,住客曾在海报上贴上自己的肖像,并划掉他们不喜欢的已故名人的照片。随后的审判将住客的行为划分为不同的法律类别,并带来了各不相同的后果。维拉、波琳和叙述者各因盗窃和诋毁死者名誉,被判处四十小时社区服务;弗里德则被判处五十小时社区服务,木制手枪也列入了针对他的案件。审判没有说明伪造文书指控是否另行判刑,因此,这份档案最清楚地体现了弗里德对官方权威的嘲弄如何在检方眼中成为可辨识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