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惧胜于爱戴原则

君主论

“畏惧胜于爱戴原则”是一项关于君主权威最可靠基础的政治原则。它主张,当爱戴与畏惧无法安全共存时,君主应当选择畏惧,因为畏惧取决于他的控制,而爱戴取决于臣民;一旦危险或利己动机出现,臣民的忠诚可能崩溃。因此,该原则与其说是在颂扬残酷,不如说是在规范依赖关系——权力必须通过统治者能够执行的后果加以巩固,同时必须避免憎恨,因为憎恨会把权威变成攻击目标。

定义与政治前提

该原则首先鲜明对比了人们口头宣称的忠诚与压力下的行为。君主能够施予恩惠时,臣民可能显得忠心耿耿;在危险尚未逼近时,他们也可能承诺为君主牺牲财产、生命和子女。然而,紧要关头可能使这些宣称完全逆转。通过恩惠收买的友谊,或在缺乏持久伟大成就的情况下赢得的友谊,恰恰可能在君主最需要它们时失效。因此,爱戴在政治上靠不住,因为它由义务维系,而私人利益能够打破这种义务。

畏惧更为可靠,因为它与对惩罚的恐惧相联系。对于一个谋求受人爱戴的统治者,人们冒犯他的顾虑少于冒犯一个令人畏惧的统治者。实际区别至关重要——爱戴建立在臣民一方,而畏惧建立在君主一方。因此,明智的君主应当建立在属于自己的事物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掌握于他人手中的事物之上。这是该原则的核心逻辑,也解释了为什么当两种品质无法同时获得时,原则建议选择更安全的畏惧。

限制——不引发憎恨的畏惧

该原则并不把有效的畏惧等同于无限制的暴力。君主应当以能够避免憎恨的方式激起畏惧。这种平衡要求在那些会使伤害变得个人化且永久难忘的领域保持克制。他不应干涉公民和臣民的财产或妇女;处决也只能在罪证明显或理由合理的情况下进行。

财产受到特别强调,因为据说人们忘记父亲之死的速度,会快于忘记财产继承权的丧失。没收还会产生不断扩大的掠夺逻辑——一旦统治者靠抢掠为生,夺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便总能找到理由。相比之下,流血的正当理由更少,也会更快耗尽。因此,该原则区分了能够强化权威的惩罚与会造成持久怨恨的任意侵夺。只有在不固化为憎恨时,畏惧才能稳定统治。

军事纪律与宽纵的代价

当君主统率军队时,标准会发生变化。率领众多士兵的将领必须愿意承受残酷的指责,因为没有纪律与控制,军队便无法维系。汉尼拔的例子说明了这一论点。他的军队由许多民族的人组成,并在外国作战;然而,士兵之间没有发生不和,在顺境或逆境中也没有兵变挑战他。这种凝聚力被归因于他因超乎寻常的残酷而形成的声誉,以及许多其他品质;这些因素使他在军队中既受尊崇又令人畏惧。

相反的例子是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尽管他是最伟大的将领之一,但过度宽纵使他在西班牙的军队获得了与军事严明不相容的自由,结果军队起而反抗他。法比乌斯·马克西姆斯在罗马元老院指责他败坏罗马士兵。他的一名副将曾可耻地凌辱洛克里人,西庇阿也没有为洛克里人复仇;他天性宽和,与其说擅长纠正他人的错误,不如说更擅长自己避免作恶。在元老院控制之下,这一弱点被掩盖,甚至被视为荣耀;如果他继续独立统兵,这种弱点最终会损害他的名声与声誉。

畏惧、联盟与安全

该原则属于更广泛的政治安全论述,其中统治者必须在危险变得无法控制之前采取行动。君主若统治一个在语言、习俗和法律上不同于本国人民的行省,就必须保护较弱的邻邦,削弱较强的势力,并阻止同样强大的外来者进入。心怀不满的居民可能出于野心或恐惧邀请这样的外来者;此后,较弱势力自然会聚集到新来者周围,共同反抗此前使他们臣服的权威。因此,君主必须防止较弱盟友变得过于强大,同时利用他们的善意和自己的军队压服强大的竞争者。

同样的预防逻辑也体现在对未来弊病的处理上。国家祸患尚在形成时最容易医治,却最难被察觉;一旦变得明显,可能便无法补救。罗马在希腊应对马其顿的腓力五世和安条克三世大帝的方式体现了这一原则。罗马选择在这些势力变得更加危险之前发动战争,宁愿在希腊冲突,也不愿日后在意大利冲突。按照这一观点,战争不能仅靠拖延来避免;推迟战争只会把优势让给对手。

该原则还影响联盟的选择。除非必要迫使,君主不应加入更强势力去攻击他人,因为该盟友一旦获胜,君主便会任凭胜利者处置。威尼斯人与法国结盟进攻米兰公爵,导致了自身覆灭;而教皇与西班牙联合进军伦巴第时,佛罗伦萨人不得不选择一方。没有任何政策绝对安全——逃离一种危险可能导致陷入另一种危险,审慎就在于认识不利处境的不同程度,并把接受较小的祸害视为一种优势。

治理、抵抗与政治意义

对畏惧的偏好,也得到关于新近取得领土的更广泛论述的强化。君主若夺取一个与自己拥有相同语言和习俗的国家,只要摧毁旧的统治家族,同时保持法律和税制不变,便能更容易保有它。语言、习俗和法律不同的国家则要求更积极的控制——君主可以亲自居住在那里,建立殖民地,或管理地方势力,使不满无法召来强大的外来者。亲自驻留能够让弊病在初起时被发现,阻止官员掠夺行省,并使统治者足够接近民众,从而得到善意者的爱戴、使不满者畏惧。

自由城市提出了更加尖锐的问题。它们可以被摧毁,由君主占领,或保留自己的法律,同时缴纳贡赋并接受依附于君主的地方政府。雅典和底比斯由斯巴达通过寡头政体控制、最终又失守的例子,与卡普阿、迦太基和努曼提亚形成对照;后者被罗马摧毁,此后再未失去。共和国会保留对昔日自由的强烈记忆、深重憎恨和强烈复仇欲;比萨在受佛罗伦萨人奴役一个世纪后发动起义,证明古老的自由仍能在政治上发挥作用。畏惧或许能暂时压制抵抗,但该原则的更广泛框架坚持认为,制度、记忆和外部联盟也必须得到管理。

该原则的决定性意义,在于心理现实主义与制度远见的结合。它拒绝把感情视为稳定保证,因为臣民掌握着是否延续这种感情的决定权;但它同样拒绝把憎恨视为能够与安全统治相容的状态。有效的君主之所以令人畏惧,是因为惩罚可信;之所以保持克制,是因为任意伤害会制造敌人;之所以保持警惕,是因为遥远的危险一旦成熟便会变得无法医治。因此,畏惧并非被呈现为目的本身,而是保存权威这一更大技艺中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