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井水般持续供用的公共制度
周易“井卦——如井供养民众”将第四十八卦中的井解读为治理的典范——共同体的境况或许会改变,但共同的生计来源必须持续可用,并得到积极维护。此象所示的延续性并非无条件。水只有在能够汲取时才能惠及众人;相应地,继承而来的善政原则,只有在统治者付诸实践时才有意义。
井与公共利益
此卦以城邑的变迁,对照井水本质不变。水既不会消失,也不会大幅增加,而来往的人都能汲水并享用其益处。因此,井象征着一种历经世代更替、适应境况变迁而长久存在的供给,并非某位统治者或某个时刻独享的资源。
据注释解释,其原始文字形体表现为一片划分成九份的土地。中央一份归政府所有,由占据其余八份的八户人家共同耕作;中央有一口井,为众人共有。因此,此象将公共供给与共同劳动、共同取用联系起来。它的政治意义不只在于资源存在,更在于有一套安排,使依赖资源的人能够取用它。
资源必须能够实际使用
注释将井作为国家良好秩序与治理的教训。正如井以供水服务附近居民,政府也通过继承并施行的原则服务民众。统治者若能正确理解这些原则,并忠实地据此治理当下,便能使自己和民众都受益。
这种益处有赖于实际行动,而非某种理想抽象地持续存在。井被描述为历经社会的诸多变化,仍大体如一,是可靠的清凉之源,也是灌溉土地的水源。然而,水的价值取决于能否用从上方垂下的器具将它从深处汲出。同样,良好的治理原则必须真正得到施行。只有延续而未加落实,不过是一种承诺;唯有通过称职的管理,供给才能成为现实。
关于汲水桶在即将到达水面时破裂的警告,尤其鲜明地指出了这一条件。事情即使已近完成,若获取资源的途径在最后关头失效,仍可能以凶告终。此象衡量公共供给,看的是民众能否取得其益处,而不只是资源是否依然存在。
管理失职
各爻之象区分了井无法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同情形。卦象最下方的阴爻,暗示井水泥泞,以致无人饮用;也可能是一口老井,既无鸟雀,也无其他生灵前来。注释将此象引申为掌权者腐败、无用且不受重视——他们仍居其位,却已不能提供共同体所需之物。
第二爻展现了相反的潜力,也揭示了另一种失职。此爻刚健,可以象征活跃的泉水滋养井水、土地及耕作者。但它所处的位置不当,也没有适当的对应之爻,因而清凉的泉水无法被引到井口。注释由此阐述了有关大臣的道理——国家需要有能力且愿意妥善治理的官员。无法有效发挥的能力,依然意味着供给失职。
在最上方,水被汲至地面,井口也敞开无遮。此象意味着真诚,并与大吉相联。对比至此,卦象的实用主旨也就完整呈现——公共资源不可被弄得无法取用、遭到隐藏或白白浪费。只有使其惠益触手可及,其益处才算真正实现。
井在典籍传承中的位置
井的教训见于一部典籍,而该典籍自身的保存与阐释史也说明了获取的重要性。《易》因被视作占筮之书,属于下令焚毁旧书时排除在外的一类,故得以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焚书时幸存。至公元纪年之初,一份皇家藏书目录列出十三位作者或学派撰写的《易》及其传文著作,共计二百九十四篇;公元1715年的御定版本后来征引了二百一十八位注家的论述。
这部论述还坚持区分较早的经文与传文。经文被归于周文王与周公旦,传文则传统上被认为与孔子有关,并被视作年代晚得多。因此,这两部分文字可能保存了阐释的不同阶段,而非一部浑然一体的著作。通行版本常将五篇传文穿插在经文之间;译者认为,这种编排把彼此不相协调的观念放在一起,令读者困惑。康熙时期的御定版本将各部分分开刊印,尽管许多学者仍坚持它们应当合一,并主张全部传文都出自孔子。
注释传统本身也被视为公共与学术价值的来源。公元1715年的御定版本称为《周易折中》,汇集了有关意义的论说与裁定;在译者看来,这有助于使对《易》的阐释成为一门学问。如同井,这部经典能够历经历史变迁而延续;但要使它持续有用,仍有赖于保存、区分并阐释其中内容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