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人

托拉

希伯来人既作为个别故事中的一个具名民族出现,也作为其共同历史构成律法和盟约义务根基的群体出现。对他们的描写在脆弱处境与共同责任之间展开——一名希伯来俘虏促使亚伯兰前去营救,约瑟在埃及被称为希伯来人,而以色列人对受奴役的记忆则成为维护公义、忠于耶和华的理由。

身份与叙事中的用法

在罗得被俘后传来的消息中,“希伯来人”这一称谓用于指称亚伯兰。亚伯兰住在幔利的橡树附近,报告罗得被俘的人称他为希伯来人亚伯兰。叙事将这一身份与行动联系起来——他召集家中出生的三百一十八名受训男子,夜间追击俘虏者,并带回罗得、他的财物、妇女和众人。

在埃及,波提乏的妻子在家中指控约瑟时称他为希伯来人,后来又向丈夫重复这一指控。这个称谓标明约瑟在埃及家宅中的外来者身份;他被囚禁后,故事仍继续叙述他在那里的处境和职责。

约瑟与兄弟们共餐时,也出现了同样的社会区分。约瑟、兄弟们和埃及人分开用餐,因为埃及人认为与希伯来人同席吃饭不可接受。尽管约瑟一家在同一所房子里团聚,这顿饭的安排仍使群体之间的界限显而易见。

律法与共同体保护

《约书》以明确的服役期限规定希伯来仆人的处境——服役六年后,第七年无需付钱即可获释。律法按仆人是独自进入服役还是已婚加以区分,也规定仆人若选择留在主人和家人身边,该如何处理,并以在门口举行的正式仪式标明这一决定。

其他律例处理家中的不平等地位和伤害。女儿若被卖作婢女,获释条件不同于男仆;律例规定她如何赎回、如何在家中成婚,以及她应继续获得的供养。另有律例要求主人释放被其损坏眼睛或牙齿的仆人。这些律法使仆人的身份成为补救措施的关键,而非对所有伤害或释放情形一概而论。

律法还在命令保护寄居者并警告不可欺压他们时,提醒人们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作寄居者。律法禁止向贫穷的借款人取利,并要求日落前归还抵押的衣物,因为那是借款人的遮盖物。共同体对自身脆弱处境的记忆,因而成为善待处于脆弱境况之人的明确依据。

盟约、记忆与共同未来

摩西在讲话中指出,何烈山的盟约约束的是聚集在他面前的百姓,不仅是他们的祖先。盟约条款先提到耶和华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随后列出有关敬拜、安息日、家庭以及待人处事的义务。安息日安歇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家人,也适用于仆人和寄居者;这条诫命还明确与百姓从前受奴役的经历相联系。

示玛教导百姓全心爱耶和华,并在家庭和日常生活中谨记诫命——要教导儿女,在家中和路上谈论诫命,并将其系在手上、戴在额上,写在门框和城门上。这种反复教导使盟约得以延续到聚集的这一代之后,成为家庭实践的一部分。

摩押之约将不同社会身份和世代的百姓聚集起来——首领、支派、长老、官长、男子、妇女、孩子和寄居者一同站立,而誓约也涉及那些不在场的人。这盟约与先前在何烈山所立的约,以及向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作出的应许相联系。摩西指示每七年公开宣读律法,包括尚未学会律法的孩子,使这种延续有了定期举行的共同体形式。

盟约的后果以鲜明对比呈现。文本警告,若离弃盟约去敬拜其他神,土地就会荒凉,百姓也会被逐出;后来的旁观者会明白,这场毁灭是背弃盟约的后果。文本也描述了未来的归回——耶和华要召聚流散的人,使他们重返土地,并给他们的心行割礼,使他们能够爱耶和华并得以存活。在这一叙述中,希伯来人的共同身份并非仅由祖先决定,也由记忆、义务和归回的可能性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