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f Bossi为Fritz Honka辩护并主张减轻其刑责

金手套

罗尔夫·博西—弗里茨·洪卡这一条目,介绍了辩护律师在洪卡谋杀案审判前夕接手辩护,以及他试图将案件重新阐释为既涉及刑事罪责、也涉及责任能力受损的案件。博西没有否认指控的严重性;相反,他主张,洪卡因酗酒而受损的状况、心理失常和个人经历,都必须成为法院评判其行为的依据。

临近开审才组建的辩护

博西在审判开始前三周才接手为洪卡辩护。案件由汉堡州法院第21刑事庭审理,庭长为莱默尔·哈登费尔德;检方则以四项谋杀罪起诉洪卡。博西获任命到审判开庭之间间隔短暂,使他的辩护不得不在一场迅速逼近的较量中展开,争论焦点既包括杀人行为,也包括洪卡承担责任的能力。

结案陈词

在结案陈词中,博西将洪卡描述为一个被酗酒彻底摧毁的人,并强调他曾拼命试图抗争自己的命运。他敦促法院先追问洪卡的命运,而不是从罪责问题出发并止步于此。这种阐释使洪卡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状况成为辩护的核心,同时没有抹去案件涉及四起谋杀的事实。

博西还主张,受害者曾严重侮辱洪卡,因此应将这些杀人行为理解为情境性或环境因素相关的行为。他坚持认为,洪卡患有具有病理意义的严重心理异常,并将肢解尸体描述为恋尸癖与施虐倾向交织所致的狂乱。基于这些理由,博西请求依照德国刑法第21条责任能力减低规定,认定洪卡的刑事责任能力减弱。

责任与疾病

辩方将有关洪卡特殊处境的主张,与一个更广泛的区分结合起来——一边是应受谴责的犯罪行为,另一边是严重疾病所导致的行为。博西的策略是引导法院关注犯罪背后的状况及其对罪责的影响。他请求减轻洪卡的责任,并不只是陈述洪卡做了什么,而是在论证法院应当如何衡量他对此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