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州

镜子之书

密苏里州贯穿弗兰克·斯波尔犯罪经历中的几个不同阶段,从他已知的第一起杀人案,到多年从事普通工作、使暴力行为模式暂时中断的时期。维德谋杀案并非发生在这里,而是发生在西温莎镇;但密苏里州在斯波尔过往经历中的作用,影响了叙述者判断他对这起杀人案的供述是否可信。

已知的第一起杀人案

调查人员后来确认,斯波尔于1988年犯下了他已知的第一起杀人案,当时他二十三岁。他出生并成长于新泽西州伯根县,二十一岁时犯下第一起严重罪行,两年后从精神病院获释。前往美国中西部后,他打过零工,之后杀害了一名来自密苏里州卡罗尔县的七十四岁男子。此前,男子曾开卡车载他一程,行驶在65号公路上。微薄的赃物——现金、一件旧皮夹克和一双碰巧合脚的靴子——与这起杀人案造成的后果相比,凸显出其物质所得微乎其微——此案标志着斯波尔已知谋杀记录的开端。

重返密苏里州与长期中断

杀人后,斯波尔去了印第安纳州,在那里犯下第二起谋杀案。后来,他加入了一个来自马里恩的入室盗窃团伙;团伙成员各奔东西后,他回到了密苏里州。这次回归并未立即引出更多已知罪行。八年间,他在圣路易斯的一家披萨店工作,没有犯罪;如此长的间隔,使任何关于犯罪行为持续升级的简单叙述都变得复杂。之后,他搬到斯普林菲尔德,又在一家加油站工作了三年。这段叙述将这些工作描绘为斯波尔人生中具体的时期,却没有解释他后来为何重又犯罪。

密苏里州与维德案供述

密苏里州也构成了叙述者评估斯波尔供述的背景。斯波尔在预定执行死刑前几个月,供认杀害了约瑟夫·魏德教授。叙述者是一名曾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参与调查此案的侦探,他寻求批准前往弗里曼采访斯波尔的波托西惩教中心,直接听取他的说法。但他仍未信服——斯波尔或许是听说一位加利福尼亚州作家想在书中提及他的名字后,才试图引人关注。由于斯波尔当时已从精神病院获释,且维德遇害时他人在新泽西州,叙述者认为,他有可能是从报纸报道中得知这起杀人案的。因此,密苏里州在斯波尔既有犯罪经历中的位置,为这份供述提供了另一面——它记载了真实的暴力行为,却不能单独证明他犯下了发生在西温莎镇的谋杀案。

被捕与叙事意义

时间线最终来到2005年,斯波尔在一次例行的高速公路巡逻拦查后被捕。叙述没有说明拦查发生的地点,因此不能据此确认他是在密苏里州被捕。密苏里州的重要性在于它承载着更早的犯罪轨迹——一起杀人案、在犯下其他罪行后重返当地,以及多年工作生活将不同的暴力事件彼此隔开。这段起伏不一的经历有助于解释,叙述者为何不把斯波尔的供述或犯罪记录中的任何一项,当作解答维德案的完整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