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温莎镇

镜子之书

西温莎镇是新泽西州的一处地点,将罗伊·弗里曼的警察工作与围绕约瑟夫·魏德僻静住所展开的调查汇集于此。它的重要性在于这一双重角色——这里既是一个地方执法社区,也是弗兰克·斯波尔追踪约瑟夫·魏德的行动与德里克·西蒙斯目睹的事件交汇之处。

背景与约瑟夫·魏德的住所

约瑟夫·魏德独自住在西温莎镇一栋僻静的房子里。1987年冬天,谋杀案发生前,这栋房子便成为令人不安的焦点——一场夜间降雪之后,约瑟夫·魏德在后院发现可疑的脚印,并将此事告诉德里克·西蒙斯。他正准备在假期前往中西部,但屋外的迹象表明,夜里有人来过。

弗兰克·斯波尔也找到了这个地址,并在1987年10月离开医院后开始跟踪约瑟夫·魏德。他起初考虑在街上袭击约瑟夫·魏德,后来观察过那栋房子后,决定在那里下手。他把一根棒球棒藏在附近的湖岸边;据他后来所说,他打算殴打约瑟夫·魏德,而不是杀死他。这栋房子相对僻静,因此成为弗兰克·斯波尔计划袭击的地点,也成为将约瑟夫·魏德、劳拉·贝恩斯和理查德·弗林聚集到屋内的紧张事件发生之处。

当地警察局

20世纪80年代初,西温莎镇的警察队伍规模很小。西温莎镇警察局约有十五名警员,其中大多数人约四十岁。局里雇用了一名刚入职的女性和一名西班牙裔警员何塞·门德斯;其他警员都是白人。这些细节说明,弗里曼的工作所在警局规模有限、人员代表性狭窄,反映了他回忆中所描述的当地执法环境。

1969年,弗里曼刚从大学毕业便加入警队,成为新泽西州最早这样做的警探之一。在新泽西普林斯顿工作十年后,他于1979年调往默瑟县的西温莎镇,加入了一家成立仅数年的机构。他的叙述也强调了他在警务工作中遭遇的种族敌意——他回忆说,一些同事不满他早早进入这一职业,也不满他是非裔美国人;他还反驳了这样一种说法,即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小镇警察局里的种族主义已基本消失。

叙事意义

西温莎镇将机构历史与犯罪发生的实体地理空间联系起来。弗里曼的调职使这个镇区成为他职业生涯的一部分,而弗兰克·斯波尔获释后来到这里,则让他对约瑟夫·魏德的怨恨有了一个当地的目标。留有雪地脚印的后院、僻静的房子,以及弗兰克·斯波尔藏匿棒球棒的湖岸,使这个镇区不只是背景——这里的住宅及周围空间,影响着人物如何接近、观察约瑟夫·魏德,以及如何策划针对他的暴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