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克斯

镜子之书

布朗克斯通过德里克·西蒙斯关于自己1979年曾在那里一座体育场的争议性回忆呈现出来。它并非一个得到充分描写的场景,而是在审讯中成为一个检验案例——具体的地点和场合,使人难以将他的叙述解释为他失忆后才获得的知识。

德里克回忆中的布朗克斯

德里克的叙述称,他当时身在布朗克斯的一座体育场,一名播音员在那里讲话,此前人们为瑟曼·李·芒森起立鼓掌了八分钟。芒森在俄亥俄州的一场飞机事故中丧生。这段叙述将地点与一个具体的公共场合联系起来,而不只是对曾在纽约某处的模糊记忆。这种精确性使布朗克斯在交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审讯者质问,如果德里克失去了记忆,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当时在那里,并且亲耳听见了播报。

审讯中的证据

德里克解释说,事故发生后,他试图了解关于自己的一切。审讯者驳斥了这种解释,认为像在布朗克斯听见播报这样的细节只能来自记忆,并追问德里克是否在1979年把它记进了日记。因此,这个地点成为质疑德里克失忆说法的依据——他的回忆可能表明,他保留着自己声称已经失去的记忆,不过,这场交锋本身并未确定他的记忆何时恢复,也没有确定他是否假装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