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不可杀人”诫命
幕府将军基督教“不可杀人”诫命呈现的并非抽象教义,而是在武器已经就绪、政治忠诚岌岌可危之际受到检验的要求。不同人物赋予它不同含义——亚历山德罗·德尔阿夸将其视为自己必须维护的界限,而虎长与真理子则揭示了基督徒良知与侍奉主君之间的冲突。围绕他们,小说将宗教禁令与日本法律、欧洲私掠活动以及战时有条件的许可并置。
诫命与相互竞争的法律
虎长审问布莱克索恩时,明确了日本司法管辖权眼下的效力——外国人获准入境,若在公共场合滋事或争吵,便要处死。布莱克索恩回答说,他一行人是为和平而来,也希望进行贸易,但这并未取代那条规则;虎长告诉他,只需回答所问的问题。这番交锋区分了外国人对自身目的的说法,与支配他们在日本土地上行为的法律。在此情境下,和平意图并不赋予他们独立行动的权利。
审问还让“海盗”一词成了关于由谁界定暴力的争论。虎长询问,海盗是否指为个人利益而强奸、杀戮或劫掠的亡命之徒,随后又以雇佣兵是否大同小异来质问布莱克索恩。布莱克索恩回答说,他的船只持有尼德兰统治者颁发的私掠许可证,获准对敌国作战并寻找市场。因此,布莱克索恩所描述的合法授权行为,在对手眼中可能就是海盗行径与宗教异端。诫命便处于这些彼此竞争的主张之中——某个行为究竟是合法服役、犯罪劫掠,还是宗教所禁的杀戮,部分取决于人们承认哪一方的权威。
在海上受到检验的禁令
最激烈的对峙发生在费雷拉准备从伏击位置向虎长的桨帆船开火之时。亚历山德罗·德尔阿夸在行动即将发生的关头出面阻止。他走到炮口前,挡在炮前,并将手按在十字架上。他反复表明不许袭击继续:“不可杀人!”费雷拉回答说,他们一直都在杀人。德尔阿夸并未否认这一矛盾;他承认自己感到羞愧并请求上帝宽恕,随后宣称,只要他在场,就不许杀人,他也不会纵容伏击杀人。
这场戏让诫命有了具体的形体。德尔阿夸并非只是劝告炮手或诉诸费雷拉的判断,而是将自己的身体置于武器与其预定用途之间。费雷拉追问,如果日本人进攻或企图夺船,该怎么办,以此逼问绝对禁令与对未来危险的恐惧之间的冲突。德尔阿夸没有为这个问题提供战术上的解决办法。因此,他的拒绝划定的是一道界限,而非应对所有可能遭遇的完整计划。
德尔阿夸的私下思量明确揭示了政治背景。他想起虎长已承诺一切,而石堂却什么也没承诺。诫命的约束力与选择信任哪一股日本势力密不可分,而神父的克制也挫败了费雷拉眼前的军事优势。费雷拉转身离开神父们,并命令手下——若桨帆船未经允许驶近五十码之内,就击退来袭者。他没有授权发动伏击,但也没有放弃武装防卫。即便德尔阿夸坚持认为不能以方便为由为率先攻击辩护,这场戏仍未厘清杀戮与保护之间实际适用的界限。
良知、服役与武士的回应
虎长直接检验这条诫命能否约束为他效力的基督徒。他问真理子,她和家人是否准备杀死基督徒,并指出正是这条禁令让这种可能看似无法接受。真理子回答,她、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愿意为主君欣然下地狱。虎长称他们是真正的武士,并说他会记得他们曾拿起刀剑保护他。在这番对话中,宗教身份并未阻止他们投身武装冲突;真理子接受了违背基督徒良知的代价,将其视为效忠虎长的一部分。
这番对话并未抹去诫命。虎长的问题以人们承认这条诫命具有约束力为前提,而真理子的回答承认了冲突,并非否认冲突。然而,她的回应将对主君的义务置于她所理解的禁令之上。虎长的赞许也将她的行为转译为另一套道德语言——她因承担保护他的责任而被认可为武士。在一种宗教框架中可能被视为违背戒律的意愿,在另一种框架中却被肯定为忠诚。
界限、例外与政治运用
小说中关于暴力的其他表述,也将这条禁令置于一场更广泛的争论中——武力可以用在何处。真理子转述虎长所申明的政策,反对外国国家在日本土地上彼此攻击,并禁止外国人杀害日本人。他将这一限制与在公海上袭扰女王的敌人区分开来,也与对抗天皇之敌的行动区别开来。日本被描述为神之国土,而非供外国势力解决彼此争端的战场。因此,战斗的许可受地点与政治效忠关系限制,并非被视为普遍有效的授权。
这种区分与虎长早先坚持外国人在其国境内必须遵守日本法律的立场相呼应。它也与布莱克索恩对私掠许可证的说明形成对照——在他的叙述中,海外暴力由自己的统治者授权,用来对付他们的敌人。无论基督教诫命还是欧洲的授权文书,都不能脱离解释并执行它们的权威而独立运作。小说一再展现,同一行为可以被界定为谋杀、海盗行径、合法战争、防卫或服役,而无论它被冠以何种名目,承受其后果的人都面临眼前的危险。
虎长承诺在第四十一日为基督教寺庙安放奠基石,进一步将宗教实践置于谈判之中。他以此换取对方协助劝说奥诺西与木山结盟;这是一项政治让步,并未解决杀戮所引发的道德难题。在这些情节中,这条诫命始终是德尔阿夸真正遵守的约束,是虎长用来探查真理子忠诚的问题,也是其具体适用方式受到相互竞争的法律与战时目的挤压的原则。它的戏剧张力源于言辞的明确与遵行之艰难之间的落差,而人们必须在权力、危险与义务交织之中作出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