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殖民与土地使用政策

乌托邦

乌托邦殖民与土地使用政策将人口、耕作和领土控制视为一个整体系统的组成部分。当岛上人口超过承载能力时,居民便在邻近、被认为耕作不足的土地上建立殖民地;当地人可以加入新来者的社会,但拒绝者可能遭到驱逐和武力对待。政策将有效利用土地和维持生计作为定居的理由,而乌托邦自身的征服史则表明,这一理由很容易与强制相伴。

征服与分隔的起源

这项政策的领土逻辑,在乌托普斯征服最初名为阿布拉克萨的土地时,便有了先例。在征服当地居民后,他下令开凿一条长十五英里的海峡,将原本属于大陆的一部分变成岛屿。这项工程不仅强加给当地人,也强加给乌托普斯的士兵;记述强调,尽管邻近地区的旁观者起初不相信他能做到,统治者还是迅速完成了工程。乌托普斯被称为使被征服的人口接受更好的治理,而该岛也沿用了他的名字。

这一由来使土地分隔既是一项实用壮举,也是一种政治权力行为。环绕岛屿的海洋以及只有当地人才熟悉的险要航道,有助于保护岛屿;与此同时,乌托普斯的征服以及为重塑地理环境而使用的强迫劳动表明,这里的政治秩序不仅始于改革,也始于臣服。后来的殖民活动将这一建国模式向外延伸——共同体组织土地和人口的能力被呈现为公共利益,但这种能力也以一项主张为基础,即有权决定谁可以占据一片领土,以及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人口与定居规则

在殖民活动成为必要之前,岛上的人口已经受到调控。每户人口维持在规定的十至十六人之间;若一户的人数多于另一户,便会将子女转到其他家庭。城市人口也被限制在六千户;当各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不同时,居民便会在城市之间重新分配。这些规则使定居政策成为一套更大体系的一部分,用以防止人口过度拥挤,也防止某些共同体衰退。

当全岛人口增长到超过承载能力时,居民便被派往邻近大陆建立殖民地。他们能否在那里定居,取决于当地是否有比原居民能够充分耕种的面积更多的土地。若当地人愿意与新来者共同生活,他们便会获准加入新来者的社会;记述称,他们很快便会接受新来者的生活方式和规则。殖民地因此被描绘成使两地人口都受益,因为据称在这套制度下,土地的产出足以供养双方,即使这片土地过去看起来狭小贫瘠,似乎无法独自养活任何一方。

人口迁移也可以反向进行。如果瘟疫使某座城市的人口锐减,而其他城市若要补充其人口便会使自身力量受损,那么殖民地的居民就会被召回,以恢复岛上的共同体。记述称,自居民最初组成社会以来,这种情况只发生过两次,而且两次都是在瘟疫夺走大量人口之后。因此,殖民地被视为岛上人口体系的延伸,但其重要性仍低于保全本土城镇。

同意、武力与对未利用土地的主张

定居并非总是出于自愿。如果当地居民拒绝遵守殖民者的法律,他们就会被赶出划定的定居区域;如果他们进行抵抗,殖民者便会动用武力。记述称,一个民族阻止另一个民族占据自己闲置而未耕种的土地,便构成正当的战争理由。这一主张以自然权利为依据,认为人们有权取得维持生计所必需的荒地。

这一辩护明确限制了当地人的主权——如果殖民者认定当地土地利用不足,那么当地人的拒绝并不能推翻殖民者的主张。因此,这项政策将接纳当地人的提议与驱逐威胁结合起来,由定居者同时决定什么才算充分耕作,以及这片领土必须遵守哪些法律。关于共同繁荣和维持生计的说法,与驱逐拒绝接受所提秩序者的强制权力并存。

土地利用与英格兰的对比

记述通过描绘英格兰的圈地,进一步强化了对耕作型定居的辩护。在英格兰,为了扩张利润丰厚的羊毛牧场,房屋和城镇遭到摧毁,乡村家庭被逐出家园。失去土地的人只能贱卖财物,也无法再从事他们受过训练的农业工作,最终可能沦为乞丐或窃贼;与此同时,一个牧羊人便能照看一片原本可让许多人耕种和收割的土地。这种对比表明,土地利用不仅关乎产出,也关乎谁能够在土地上生活和劳动。

这一对比颇为鲜明,但并不完全对等。对英格兰圈地的批判谴责地主将有人居住且正在耕作的地方改成牧场,从而造成贫困和闲散。相比之下,殖民活动被说成是对人口压力和所谓未利用土地的回应;若当地人接受新来者的规则,殖民者便会提出接纳他们。然而,界定土地是否闲置、划定定居区域以及驱逐抵抗者的权力,都掌握在殖民者手中。因此,这项政策将秩序井然、保障供给的理想与一个重大的矛盾结合起来——一个为了共同利益而组织土地的共同体,也授权自己将判断强加于他人的土地和政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