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海扬日格与归属感的拉扯

他们的孩子

《离开海扬日格与归属感的拉扯》所呈现的张力,与其说源于留下或离开的简单抉择,不如说是人物体验这两种可能性的方式并不相同。斯蒂芬妮着眼于海扬日之外的生活,并计划为此努力;安东尼则一次次绕行他已离开的城镇,无法将依恋转化为归来,也无法将其化为未来。小说既没有把归属描绘成毫无烦忧的慰藉,也没有将其视为纯粹的囚禁——即使承载这种归属的人知道小镇几乎没有值得回来的理由,它仍能作为亲密的身体印记留存。

离去,作为主动选择的未来

斯蒂芬妮毫不掩饰自己的决心。在一段此处未能完整提供前因的对话中,有人说道:“我不知道。我不想回到这里。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番拒绝让归来听起来像是已经作出的决定,而不是仍在权衡的可能性。同一段对话中的另一句宣言则坚持道:“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以成功为耻。”两句话将离去与抱负并置——渴望的未来不只是身处别处,也意味着不必把对成功的渴望伪装成过错。摘录没有明确交代每句话由谁说出,因此它们的意义在于形成了某种对照,而不在于可以擅自认定说话者。

斯蒂芬妮后来的计划为这种向外的行动赋予了明确目的地。她背对安东尼走进屋里,离飞往加拿大只剩几天。她的男友正在渥太华等她;他已在那里读完新闻学学位,并在当地一家报社获得实习机会。斯蒂芬妮名义上打算待三周,私下却计划入读大学并做女服务员。她认为小费足以让这种安排行得通。计划的具体细节尚不确定,但它所指向的未来十分开阔——她想象着一个辽阔而崭新的国家,以及一种不再由海扬日决定方向的生活。名义上的三周探访与她暗中打算延长停留之间的差异,让这次离去显得像是自主开创未来的开端,而不只是一次出国旅行。

安东尼重返离开的城镇

安东尼的依恋呈现为另一种形式。他租下一套小型单居室公寓,从康福购置家具,又买了一辆新款克里欧威廉姆斯,花费之大令他的薪水不堪重负;债务逐渐累积,他却仍希望在夏天买一辆摩托车。他母亲批评他花钱大手大脚,但因为他有工作,便没有进一步反对。相比之下,他的感情生活十分单薄。他有时会在周六晚上与女人见面,地点可能是派对或帕帕加约酒吧,但他认为这些一夜情与自己私藏的理想截然不同。这种区分有助于说明,为什么斯蒂芬妮对他而言不只是过去的一次性关系——她代表着一种普通的夜间外出无法取代的渴望。

他从不谈起这种眷恋。深夜时分,尤其是比平时喝得更多之后,他会拿着一罐啤酒从公寓下楼,走过两段楼梯来到停车场,钻进克里欧,调到一个电台,点起香烟,然后向北开往斯蒂芬妮住的街区。这条路线并未被描述为他有意前去找她。他没有猛踩油门,只是沿着亨讷河谷的码头行驶,穿过那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街道。路灯在沿途交错闪现,老歌则将他带入失望、爱情受挫、孤独和时光流逝的情绪之中。约翰尼·哈利戴的歌曲为这些情绪配上了背景音乐,而小镇则赋予它们具体的地理位置。

这片地理空间被描写得极为具体。安东尼经过聚光灯照亮的钢铁厂、他曾等候校车的候车亭、旧学校、热闹的烤肉三明治摊,以及他当年离开、后来又失意归来的火车站。他想起自己曾因无聊而在桥上朝河里吐口水。路线还经过投注站、麦当劳、空荡的网球场和漆黑的游泳池,随后延伸向住宅街区、开阔的乡野,以及叙述所称的虚无。这一连串地点将公共地标与私人记忆连在一起——小镇并非抽象的故乡,而是一串由等待、无聊、离去和归来累积而成的地方。

来到斯蒂芬妮家附近时,安东尼调大音量,喝着啤酒,远远望着肖索伊家那栋漂亮的房子。铁栅栏和电子门标示出一道边界,清晰可见,正如两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他猜想斯蒂芬妮是否在家,随后认定她大概不在;他抽着烟,任由思绪游荡,最终开车离去。这一趟趟旅程让他接近她住的街区,却不能让他走进她的生活。旅程的终点不是重逢,而是他“像个傻瓜似的”退回家中。开车让他得以同时重温渴望与地方,却也保留了使两者都令人痛苦的隔阂。

家的意义并不相同

斯蒂芬妮的离去与安东尼夜间的兜转形成对照,而他们最后一次相遇进一步凸显了这种差别。她请他送自己回家后,他告诉她:“我知道。我现在就送你回家。”路上,她在副驾驶座上瑟瑟发抖,他便从后座拿出一件运动衫递给她。他们此后没有再说话。安东尼不时看表——他的行李袋在后备箱里,而几小时后火车就要开了。他终于和斯蒂芬妮睡在了一起,但这次相遇留给他的不是可以夸耀的胜利故事,而是苦涩与疲惫。亲密接触这一事实并未消弭两人之间的情感距离。

快到她家时,斯蒂芬妮让他停车。他道歉,她道别,随后她砰地关上车门,赤着脚、拿着运动鞋走开,没有回头。安东尼看着她离去,随后以至少在掉头之前和她睡过为由安慰自己。这种直白的自我安慰暴露出,占有这一刻根本无法代替彼此亲近。他送她到家,但家门口同时也是她将他留在身后的界线。几天后,她就会登上飞往加拿大的飞机,男友和她的大学计划都在那里等着她;与此同时,安东尼的火车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期限。

因此,这两个方向承载着不同的情感分量。斯蒂芬妮的离去与主动意愿和想象中的可能性相连,即便她的计划尚未落实。安东尼开车前往她家,则是重复而私密的行动,由一种他不曾公开谈论的依恋驱使。他熟悉小镇的每一条路,但这种熟悉并未让他得以进入自己渴望的未来。他一次次来到肖索伊家的附近,又一次次开车回家。小镇与斯蒂芬妮在他的眷恋中交织在一起,但叙述并未因为他记得或渴望她们,就让他真正得到其中任何一样。

归属,作为身体印记

最终,小说通过感官而非成功归来,赋予归属感最强烈的表达。结尾处,其他人朝开阔水域游去,岸上的人们为他们加油,安东尼却不愿看。他跨上铃木摩托车,驶上省道。摩托车在他手中惊惶震颤,刺耳地轰鸣,排气的气味伴随他离开聚会。然而,这趟骑行并未抹去这个地方。七月的光线、树林的阴影、拂过脸庞的风、空气的气味,以及熟悉的道路触感,都让山谷通过身体重新浮现。小说将道路比作少女的肌肤,把身体记忆与书中反复交织的欲望和地方联系起来。

这趟最后的骑行让离去与依恋并存,而不是将两者化解。安东尼可以离开岸边、驶上公路,但山谷留下的印象仍在他的身体里。叙述将这种状态称为“归属感那令人痛苦的甜蜜”——之所以甜蜜,是因为他对这个地方熟悉得亲密而精确;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这种熟悉并不等同于可行的未来,也不意味着一段关系能够失而复得。斯蒂芬妮想象中的跨大西洋生活与安东尼凭感官重返熟悉道路,因而构成彼此相反的行动,却都没有被简化成单纯的道德抉择。一方向外眺望,期待在别处开创生活;另一方则发现,离开并不能阻止故乡继续牵引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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