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君的忠诚与责任
幕府将军《对主君的忠诚与责任》在小说中不仅是一种个人美德——它还是行为准则、政治权威的来源,也是一项可能与个人判断及其他道德体系相冲突的要求。它体现在对武士的严格服从要求、虎永对外国人在日本行动的限制,以及真理子对自己效忠对象的阐述中。然而,小说并未将这一原则描绘成毫无界限的单纯效忠;其意义取决于谁在下令、适用何种法律,以及忠诚之人试图保护什么。
侍奉、法律与耻辱
对真理子而言,服从同时承载着法律与身份的分量。她面对阻止自己的队伍离开大阪城的命令时,宣称武士的命令符合武士道与武士准则,必须优先于人为法令。她承认法律可能有悖理性,却拒绝让理性凌驾于法律之上。她说,若不服从,她便无法承受那份耻辱。她的立场使侍奉的代价变得切身——服从并非只是听从上级,更是荣誉与自尊得以维系的条件。
后来,真理子向布莱克索恩更直截了当地解释这一等级关系——她的生命从来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主君,随后属于她的主人。这番话描述了一种制度,在其中,家臣的生命通过一层层侍奉关系向上托付。她称这是一条恶法,却也拒绝将事情简化为直接的判断;无论它好坏,她问道,他们都无法靠争论改变它。她的回应将批评与接受并置,展现了责任如何既令人感到受制约,又仍然支配着行动。
主权与外国效忠的界限
虎永将相关原则运用于在日本的外国人。他告诉布莱克索恩,外国人获准留在此地,国土之上只有一套法律,公开惹事或争斗者将被处死。布莱克索恩声称荷兰船只持有由尼德兰合法统治者颁发的私掠许可证,却无法据此确定自己在日本的地位。虎永询问,尼德兰是否曾是西班牙国王的藩属,其叛乱是否因此使布莱克索恩的盟友成为反抗合法君主的叛徒。这番交锋将彼此竞争的效忠主张并列起来——布莱克索恩援引本国授予的授权,虎永则主张自己抵达之地的权威。
这一管辖权也界定了外国侍奉在何种范围内才属正当。虎永不准许一个外国在日本领土上攻击另一个外国,也不准许外国人杀害日本人;他将此类入侵与在海上袭扰敌人区别开来。这种区别并非笼统否定布莱克索恩效忠其君主,而是为这种效忠划定界限。对遥远统治者的忠诚不能凌驾于日本的法律与安全之上。
作为政治交换的责任
义务之语也塑造着虎永与耶稣会的交涉。阿尔维托神父承诺尽力劝说大野修大人与木山大名成为虎永的盟友。作为回报,虎永承诺在第四十一日,耶稣会可以为帝国最大的基督教寺庙奠基。这项承诺中的让步与另一项承诺中的侍奉相互关联——宗教准入与政治援助被作为互惠承诺加以协商,双方都以对方履行承诺为条件。
这项交易将这一概念拓展至武士直接臣服于领主之外。它表明,政治忠诚可以通过约束强大群体的承诺来培育,同时虎永仍掌握着自己的承诺何时、何地生效。具体条款至关重要——直到虎永抵达江户,才会拨出寺庙用地。因此,责任与效忠既存在于个人准则中,也运作于实际安排之内;承诺可以成为争取时间、支持或权威的手段。
真理子相互冲突的义务
真理子的抉择赋予这一原则最贴近个人、也最艰难的形态。她告诉布莱克索恩,自己行动的目的是保护主人与他的性命;她也承认,有时布莱克索恩的性命对她更为重要。她的表白并未抹去自己对虎永的义务,而是揭示了一个理应侍奉主君之人内心的冲突——对主君的忠诚与对布莱克索恩的依恋同处于她的行动空间之中,而她试图保护两人。
小说也将这一冲突与基督徒的责任并置。真理子勇敢抗拒被俘、布莱克索恩保护她和其他女子之后,一名旁观者认出布莱克索恩的举止属于武士之举,并感到自己有义务以武士的身份敬重他。同一名旁观者也责备自己没有去为真理子担任介错人,而他认为这本是自己的基督徒责任。这种对照并未使任何一套准则消失;它展现了义务如何彼此冲突,也展现了在一套准则下受到赞扬的行为,如何可能暴露出另一套准则下的失责。对主君的忠诚仍是一种主导性的约束,但小说通过法律、荣誉、信仰与爱情彼此分裂的要求,衡量了它在人性上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