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中一个次要但充满象征意义的存在,出现在两个不同的语境中——作为原始森林的居民,它本能地认出孩子珠儿身上的亲缘关系;以及作为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充满负罪感的守夜中的一个幽灵形象。在这两种情况下,狼都体现了不受约束、无法无天的自然本性,这种本性存在于清教徒定居点的道德和社会秩序之外。

##森林中的狼

在海丝特·白兰和阿瑟·丁梅斯代尔关键的森林相会期间,当两个成年人一起坐在长满苔藓的树干上时,他们的女儿珠儿独自在树林中游荡。那片巨大的黑色森林,对于那些将罪恶和烦恼带入其怀抱的人显得严峻,却成了这个孤独孩子的玩伴。在为她让路的野生动物中——一只带着十只雏鸟的鹧鸪,一只停在低矮树枝上的鸽子,一只叽叽喳喳叫着并向她头上扔坚果的松鼠,一只好奇地看着她的狐狸——据说有一只狼走过来,闻了闻珠儿的袍子,并伸出它野蛮的头让她用手轻拍。叙述者立即对这个说法加以限定,指出“这里的故事无疑已滑入不可能之境”。然而,叙述者补充说,事实似乎是,母亲森林及其滋养的所有野生事物都认出了这个人类孩子身上的同类野性。因此,狼成为自然对珠儿同情的最大戏剧性例证,确认了她不属于清教徒城镇的有序世界,而属于森林那狂野、未驯服的领域。

##丁梅斯代尔守夜中的狼

在一个非常不同的层面上,狼出现在阿瑟·丁梅斯代尔秘密守夜期间困扰他的幽灵幻象中。在他锁着的密室里,牧师保存着一根血淋淋的鞭子,并抽打自己的肩膀;他禁食直到膝盖颤抖;他夜复一夜地守夜,有时在完全的黑暗中,有时用他能投出的最亮的光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在这些漫长的守夜中,他的大脑常常眩晕,幻象似乎在他眼前掠过。在出现的形象中——一群咧嘴嘲笑他的魔鬼般的身影,一群沉重向上飞行的闪亮天使,他年轻时的已故朋友,他白胡子的父亲带着圣人般的皱眉,他母亲转过脸去——没有明确提到狼。然而,狼在小说象征景观中的存在,通过牧师对自己状况的描述得到了加强——他说自己是一个“膝盖在身下颤抖”的人,虚弱得无法赛跑,而海丝特后来形容他“被这七年的痛苦压垮了”。狼,作为珠儿可以触摸但牧师无法接近的野生生物,标志着森林的自由与负罪灵魂的囚禁之间的界限。

##狼作为未驯服自然的象征

狼在森林场景中的短暂出现,凝聚了小说中一个核心的主题对立。清教徒定居点,以其严苛的法律和道德推理的“铁框架”,与“森林中狂野、异教的自然,从未被人类法律征服,也未被更高真理照亮”形成鲜明对比。狼,像珠儿自己一样,属于后一个领域。当狼伸出头来让人轻拍时,它做出了一种信任的姿态,而故事中没有哪个成年人类能在不恐惧或怀疑的情况下向珠儿做出这种姿态。狼认出珠儿是同类,强调了孩子与人类社区的基本疏离以及她与自然世界的深厚亲缘。同时,叙述者的犹豫——“据说”——使这次相遇徘徊在事实与传说之间,很像红字本身,镇民们赋予它超自然的属性。狼,无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都成为另一个迹象,表明珠儿活动在一个人类社会的普通规则不适用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