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
伊索寓言鹤是乔治·费勒·汤森寓言集里反复出现的动物角色,既出现在目录所列的故事中,也出现在一则故事里——鹤从狼的喉咙中取出一根骨头,却没有得到承诺的报酬。鹤的出场也包括与其他动物共同构成群体对照。对鹤的这些不同运用体现了这部寓言集的核心创作手法——虚构的动物角色演绎人类的动机与行为,尽管序言承认,有些故事未能充分统一角色、情节与寓意。
身份与出场
鹤既作为个别参与者出现,也作为某个特定群体的一员出现。目录列有《农夫与鹤》、《鹰、鸢与鸽子》、《孔雀与鹤》以及《鹅与鹤》。这些标题表明,鹤在不同的搭配与情境中反复出现,但所引文本没有提供这些故事的更多情节细节。序言对寓言形式的阐述有助于说明这种反复出现的意义,同时并不将鹤塑造成一个前后连贯的单一角色——动物是虚构的人物,各自的故事可以传达不同的教训。
鹤与狼
在《狼与鹤》中,狼喉咙里卡了一根骨头,便花一大笔钱雇鹤把头伸进狼嘴里,将骨头取出。鹤完成了这项服务,取出了骨头;当她索要承诺的报酬时,狼却拒绝支付。他把自己平安脱离狼口当作足够的报酬,使鹤成功相助一事沦为恐吓而非付酬的借口。
故事结尾的格言告诫读者,不要指望为恶人效力会得到报偿;若能免受伤害,就应心存感激。情节赋予了这番告诫力量——狼从鹤的劳动中获益,随后凭借自身力量拒绝履行约定。鹤的本领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仅凭本领,无法从更强大且不守信用的雇主那里确保公道。
动物角色与寓言形式
序言将寓言描述为一种借助虚构角色传达训诫的短篇叙事,其中角色常是会说话的动物。序言认为,应依据通常赋予动物的特性,审慎塑造动物形象;它举出的例子包括狡猾的狐狸、胆怯的野兔、勇猛的雄狮和残酷的狼。鹤与狼的遭遇将这种动物叙事转化为关于人类行为的教训——一项实际服务和表面上的约定,最终都经受了狼拒绝履行义务的考验。
序言还强调,构思精良的寓言应使寓意与单一行动紧密相连。不过,序言明确提醒,并非集中的每个故事都符合这一标准——有些故事缺乏构思上的统一、叙事与寓意之间的紧密联系,或与故事相称的动物选择。鹤的故事具有直接的因果结构——狼需要帮助,鹤伸出援手,而狼拒付报酬;结尾的告诫由此情节逆转自然引出。鹤在其他故事中的出场,在这里主要只能从标题得知,因此无法作同样详细的评析。
在传承下来的寓言集中反复出现的形象
鹤反复出场的情形,属于一部由不同时期和不同来源的故事汇编而成的寓言集,并非出自一个作者之手、情节前后一贯的单篇叙事。序言指出,收录的许多寓言并非直接出自伊索之手——有些被归于早于他的作者,另一些则被追溯至中世纪的僧侣。尽管如此,伊索之名最终成为这一传统的代称,因为他创作了大量形式相近的寓言,并被视为希腊寓言创作的奠基者。
序言追溯了这一传统的沿袭过程,包括口头传承、据说约在公元前300年由法勒隆的德米特里乌斯编成的一部寓言集,以及后来的改编与汇编。序言还叙述了马克西姆斯·普拉努德斯在14世纪初收集约150则寓言,并介绍了艾萨克·尼古拉斯·内韦莱于1610年出版的《伊索寓言神话集》;该书汇集了较早的材料、此前未曾刊行的寓言,以及其他作者的版本。因此,鹤出现在多个以其为题的故事中,最适合理解为它是在层累形成的寓言作品群中反复出现的形象,而不能据此认定存在一段连贯的角色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