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
伊索寓言猪在这部寓言集中并非以单一、连续的角色出现,而是通过小猪、野猪和猎野猪者等标题呈现。这些形象将猪类动物置于不同的寓言情境中,而序言对动物塑造的说明则解释了这些角色如何在代表人类动机与行为的同时,保留熟悉的特征。
在寓言集中的出场
目录收录了《小猪、绵羊与山羊》这一标题,将小猪与另外两种家畜并列。编目证据提供了标题,却未说明故事情节或结局,因此仅凭这段文字无法确定小猪在该寓言中的具体角色。
这部寓言集还收录了《雄狮与野猪》和《野猪与狐狸》。标题将野猪分别与雄狮和狐狸配成一对。证据表明这是两则不同的寓言,却没有提供情节,因此不应仅凭标题推断其中的情境和寓意。
另一个标题《公牛、母狮与猎野猪者》将猎人、公牛和母狮列为三方组合。这里与猪相关的形象是通过猎人的人类身份呈现,而不是作为野猪角色出现。标题显示其结构有别于动物配对,但现有证据没有说明故事中发生了什么。
动物形象与寓言形式
序言将寓言描述为借助虚构角色传达教诲的短篇叙事,常把劝诫融入动物的言语和行动之中。依照这一说法,动物形象表现人类的动机与激情,同时保留各自种类鲜明可辨的特征。因此,猪和野猪的出场属于一种叙事形式——即使此处没有提供具体情节,动物间的相遇仍可能承载人类或社会层面的意义。
序言强调,有效的寓言必须兼顾行动统一与性格一致。它举例说,狐狸狡猾,野兔胆怯,雄狮勇猛,狼残忍,公牛强壮,马骄傲,驴耐心。这份清单没有为猪指定某种特定的惯常特征。因此,证据支持说明野猪在多个标题中反复出现,却不足以在没有故事文本的情况下将某种特定的道德品质归于它。
在寓言传统中的位置
序言提醒读者,这部寓言集并非完全出自伊索之手。其中既有早于伊索生活年代的寓言,也有可追溯至后世、包括中世纪来源的作品;不过,由于伊索创作了大量与这种形式相关的寓言,这部寓言集仍以他的名字命名。因此,与猪相关的标题应被视为经过传承并汇编而成的传统中的篇目,而不应自动认定为某位作者在同一时期创作的故事。
同一篇序言还解释说,寓言先以口头形式流传,之后才被收集,并经历连续的文学改编。据说苏格拉底曾将自己记得的一些寓言改写成诗;斐德罗斯将许多寓言改编为拉丁诗歌;后来,马克西姆斯·普拉努德斯编纂了一部寓言集。这些关于传承的概述为书中内容的多样性提供了背景,但现有证据并未将任何一则猪或野猪寓言追溯至某个特定的古代来源或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