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城喜来登酒店

局外人(斯蒂芬·金版)

卡普城喜来登酒店是特里·梅特兰不在场证明的关键地点——酒店承办了三州英语教师协会会议,梅特兰称自己参加了主题演讲和晚间活动;与此同时,证据却将他置于弗林特市的弗兰克·彼得森犯罪现场。酒店的会议室和签名队伍后来得到录像佐证,支持他的说法;而酒店礼品店里一本地方史书上的指纹,似乎又支持对他的指控。因此,酒店将案件的核心矛盾集中在一处——证据似乎表明梅特兰既在卡普城,又在别处实施了犯罪。

会议与不在场证明

三州英语教师协会于7月9日至11日在卡普城喜来登酒店举行了为期三天的仲夏会议。梅特兰称自己已有五年没有参加会议,但他安排其他成年人代他带领少年棒球联盟和城市联盟的球队训练,好去听推理小说作家哈兰·科本的演讲;科本是会议的主题演讲嘉宾。当年会议的主题是七至十二年级如何教授面向成年读者的大众小说,梅特兰称这是当地长期争论的话题。

梅特兰的说法是,他在会议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二,身处喜来登酒店。他称自己参加了宴会午餐、下午三点科本的演讲和晚上八点的专题讨论会,之后留宿酒店。他与威廉·奎德同住644号房间,两人分摊费用,因为奎德想在扩建住宅期间节省开支。梅特兰说出了可以证实他在场的其他与会者姓名,并指出那本有科本签名和日期的新书也可能作为佐证。

他演讲结束后的行踪为调查人员提供了更具体的时间线,以便核实。梅特兰说,自己和其他人一起排队参加签名会,但先等着从洗手间回来的黛比。之后,他与埃夫和奎德去了报刊亭。黛比加入他们时,签名队伍已延伸至大厅;几人于下午五点半过后才来到签名桌前。这一说法表明,梅特兰直到下午晚些时候仍在酒店,与阿琳·斯坦霍普所称的情况形成鲜明冲突——她称自己大约下午三点看见梅特兰把弗兰克·彼得森的自行车放进一辆被盗的白色厢式车,当时地点在弗林特市。

酒店作为证据

喜来登酒店的宴会厅和会议场地提供了可供公开核查的在场记录。梅特兰称科本是在酒店一间大型会议室演讲,那间会议室与宴会厅相对。81频道的一段会议录像名为《哈兰·科本向三州英语教师发表演讲》,显示活动在酒店举行;录像中的问答环节尤其让人难以否认梅特兰曾在场。拉尔夫·安德森看过录像后认为,这段录像基本上使他没有必要再查看酒店监控录像。

不过,监控录像还是从另一个角度呈现了梅特兰在酒店期间的行踪。酒店经理证实,梅特兰和奎德星期二夜里住在644号房间,不过账单上是奎德签名,而且由奎德使用万事达卡付款。安德森展开调查时,这间客房自两人离开后每晚都有人入住,每天早晨都会打扫,而且多数日子还提供夜床服务。时间间隔久、清扫次数多,限制了调查人员从客房本身找到线索的可能性。

安德森查看了清晰的全彩录像,画面中有一个长相像梅特兰的男子出现在大厅和礼品店,在星期三早晨使用健身房器材,并在宴会厅外等候签名。对安德森而言,大厅和礼品店的画面不如健身器材和签名队伍的录像确凿。他认出了后一个画面中的人物,那正是教过他儿子德里克练习短打的教练。这些影像支持不在场证明,但并未消除安德森的疑虑——他怀疑梅特兰在录像拍到的问答环节中露面,是不是一场刻意安排,目的是让矛盾显得无从解释。

礼品店的地方史书

酒店礼品店提供了另一类证据。安德森得知,一名顾客曾取下一本大型、以收缩膜密封的《弗林特县、杜里县和坎宁镇区图史》,看见79.99美元的标价后又把它放了回去。书的密封包装十分重要——店员记得那名顾客拿过书,而收缩膜则保留了可供指纹检验的表面。

安德森在礼品店的读物中找到了这本书,旁边摆着纪念杯和盘子。封面描绘的是一支送葬队伍——六名持枪牛仔抬着棺材走向一座敞开的坟墓,一名持枪牧师在旁等候。由于书放在架子高处,安德森推断,身高高于他的梅特兰不踮脚也能拿到。书的位置和店员的回忆,为指纹可能留在书上的经过提供了合理解释。

回到家后,安德森把书放进透明塑料袋,检查封面时发现书脊附近有一个格外清晰的拇指印;书背还有四个可供比对的指纹。指纹分布符合有人拿起一本厚重书籍的情况——拇指按在正面,手指张开按在背面。安德森当时没有在卡普城对这本书提取指纹,因为他没有梅特兰的指纹可供比对;于是他从警局取来比对卡,在家里处理了这件证物。这一发现似乎将梅特兰与酒店里的书联系起来,但其意义仍与录像和不在场证明纠缠在一起——梅特兰曾在喜来登酒店,并不能解释将他置于犯罪现场的证据;而酒店书上的指纹,也不能抹去会议录像所记录的在场情形。

对调查的影响

安德森前往酒店,是更大范围核实不在场证明行动的一部分,而不是仅凭口头陈述就接受其说法。他打算查明使用的是哪间会议室,请喜来登酒店安排当前住客搬离,采集指纹,并查看会议日期的监控录像。他预料,案件受到媒体关注可能会让酒店配合,但也清楚自己介入调查时,梅特兰的律师霍华德·戈尔已经派出了一名调查员。因此,酒店证据是在一场双方各自寻找材料以支持相互竞争的说法的对抗性调查中进入案情的。

喜来登酒店也揭示了痕迹与痕迹能够证明的事情之间的差别。会议录像和监控录像记录了一个被安德森认作梅特兰的人在卡普城出现;地方史书上留下了指纹,安德森将其与梅特兰的指纹作了比对;客房记录则证实梅特兰与奎德曾在那里留宿一夜。每项证据都有局限,包括在部分监控画面中辨认人物的不确定性、书籍被人拿取的经过,以及客房上次清扫至今已过去的时间。酒店没有给出单一答案,反而以寻常的记录和物品使案件的矛盾具体呈现,更难将之轻易否定。

后来,这一矛盾也成为公众理解检方为何提起诉讼的一部分。比尔·萨缪尔斯后来承认,梅特兰遭逮捕或提审时,调查人员并未掌握所有相关事实;他同时指出,检方曾依赖看似与梅特兰相符的脱氧核糖核酸证据。他还解释说,菲吉斯公园采集到的是混合样本,包含犯罪者和受害者双方的脱氧核糖核酸,因此不能视作万无一失。与这些存在争议的法医证据相对,卡普城喜来登酒店的记录和录像保留了这份不在场证明的分量——案件中相互竞争的梅特兰行踪说法在酒店变得清晰可见,却始终没有得到协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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