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邻人如己

托拉

爱邻人如己是《利未记》中一条简明的诫命,将圣洁与人们彼此相待的方式联系起来。它置于禁止报复和怀恨的律例之中,为周围的律法确立了积极的伦理核心——共同生活不仅要以不作恶的限制为准,也要以主动关怀他人为原则。

背景与含义

这条诫命出现在一段对以色列全会众宣告的话语中。此前的指示要求人不可心里恨自己的同胞,而应当劝戒邻人,不可与他一同陷入罪中;接着又禁止报复或怀恨。因此,爱邻人这一要求将克制、坦诚劝戒和拒绝报复汇集为一项原则。这段话以反复宣告耶和华是以色列的上帝,以及耶和华是圣洁的、百姓也当圣洁的呼召,作为这些责任的根基。

公义与日常责任

周围的律例将这种伦理要求落实为日常实践。收割的人必须把田地的边角和葡萄园中遗落的果实留给穷人和寄居者;雇主必须及时付给工人工钱;人不可剥削邻人,也不可在聋子面前放置障碍,或使盲人跌倒。审判必须公正,不可偏袒穷人或有权势者;会众不可散布有害的谣言,也不可在邻人性命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

其他律法将责任扩展到友善或平等关系之外。有人遇见仇敌走失的牛或驴,必须把牲畜送还;若看见敌对之人的牲畜倒在重担之下,也必须帮助它。这些例子使关怀具体可见——即便彼此冲突,责任仍然存在,而且不以情感或利益为条件。

更广泛的社会原则

爱邻人这一原则与保护寄居者、寡妇、孤儿和穷人的规定并列。《约书》也禁止向穷人借贷取利,并要求在抵押的衣服是借款人唯一遮盖物时,于日落前归还。这些规定并非都采用相同措辞,但合在一起表明,法律和共同体都关切防止他人的弱势处境成为遭受剥削的机会。

这一原则的力量,在于它涵盖私人行为、经济往来、公共审判以及与对手的关系。在这一背景下,圣洁不局限于礼仪遵守——它体现于公正裁决、物质供给、诚实言语,以及拒绝因敌意而疏于照料或施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