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斯大学
樱桃罗格斯大学是麦迪逊·科瓦尔斯基就读的新泽西州高校,远离叙述者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东部郊区的家。该校的宿舍和学生派对构成了他拜访麦迪逊的场景,也让麦迪逊崭新的大学生活与他自己不确定的前路之间日益加深的隔阂显现出来。
场景与学生生活
麦迪逊离开家乡前往另一座城市后,在罗格斯大学学习。叙述者对大学知之甚少,也不明白她为何选择这所学校,但他知道她很聪明,成绩也很好。相比之下,他仍留在克利夫兰,进入当地一所耶稣会大学就读,主要是因为家人期望他上大学。因此,罗格斯大学在叙述中不仅是麦迪逊的学校,也与叙述者那条自己并不确信的道路遥遥相对。
拜访期间,麦迪逊住在大学宿舍里。她的室友周末回家了,于是两位来客挤在一张小得不舒服的床上。麦迪逊不喜欢这位室友,觉得她势利;室友不在,是因为她的祖母去世了。在叙述者跟着麦迪逊走出宿舍、进入校园社交生活之前,这间狭小的房间为这次拜访营造出亲密却不安的氛围。
拜访及其社交圈
叙述者乘灰狗巴士前往罗格斯大学,原本打算在那里住两个晚上。麦迪逊带他去参加派对,不过叙述者的讲述强调,他大多只是跟着她穿梭于与新宿舍朋友们的聚会之间。那些女生显然已经很亲近,一起走进夜色,对着驶过的汽车大喊;麦迪逊也加入其中。她到罗格斯大学还不到一个月,但那里已有一些男生认识她。
这些派对加深了叙述者格格不入的感受。宾客喝的是啤酒,不是吸毒;麦迪逊兴高采烈地跳舞,引人注目。在一场聚会上,她站在酒吧柜台上跳舞,还模仿与一个想象中的伴侣做爱,让叙述者不知该如何反应。在一间兄弟会的地下室里,四周有胶合板、啤酒乒乓球游戏,还有一首歌词露骨、贬损女性的歌曲,麦迪逊消失在人群中。叙述者独自站在角落,等着这个夜晚结束。
叙事意义
罗格斯大学是通过叙述者有限且不自在的视角呈现的,而非作为一所大学的概括性写照。那里的派对与他的预期和习惯形成对比,而麦迪逊似乎越来越适应一个并不属于他的社交圈。此行与克利夫兰之间的地理距离,让这种反差有了具体形态——他跨越州界去见她,却在拜访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只是跟着她,而未能融入她的新生活。
叙述接着写到,叙述者意识到这段关系或许并非爱情,随后讲述两人最后一次性交,以及他乘巴士返回克利夫兰的经历;那时他饿得厉害。文本并未说明后来的那次相遇发生在罗格斯大学;相反,这些情节的顺序让此次拜访成为两人关系走向衰退的一部分。罗格斯大学仍是两人不合之处格外清晰可见的地方——麦迪逊有了新的朋友圈,在其中显得自信自在;叙述者却等着夜晚结束,最终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