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处决囚犯的死刑制度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死刑制度是本书对国家权力最集中的呈现——它是一种法律判决,将恐惧、种族等级制度以及对人的价值的判断转化为不可逆的行为。布莱恩·史蒂文森把死刑执行置于大规模监禁和制度化惩罚的更广阔历史之中,同时也让读者切近其具体代价。在讨论一种刑罚与实际杀人之间的距离,是他叙述的核心;同样核心的,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当正义把一个人化约为一项罪行和一纸判决时,它忽略了什么。

由历史与政治塑造的惩罚

本书将现代死刑执行与美国更漫长的历史联系起来;在这段历史中,法律与种族权力相互强化。在南方,对跨种族亲密关系的恐惧助长了奴隶制之后种族等级制度的延续,并在美国重建结束后的南方白人复权时期过后很久,仍助长政治冲突。禁止跨种族关系的法律,使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的关系特别容易成为官方审查和惩罚的对象。史蒂文森还追溯了种族恐怖与现代死刑制度之间的联系——迅速处决有助于将私刑暴力转移到其他形式,同时让南方白人确信黑人男性仍将面对最严厉的惩罚。因此,死刑制度并非与种族历史相分离的机构,而是由那段历史及其持久的成见所塑造。

这段历史不仅通过公共暴力发挥作用,也体现在法庭实践之中。1987年,阿拉巴马州全部四十名民选地方检察官都是白人,尽管该州有十六个黑人占多数的县。在严重重罪案件中,检察官可以自行酌情行使无因回避权,将黑人候选陪审员排除在外。虽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裁定不得因种族而排除陪审员,但早先的标准使对歧视性回避提出质疑极其困难;排除所有或几乎所有黑人候选陪审员的做法仍在继续。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规则为被告提供了更直接的途径,以质疑此类回避,但也迫使检察官想出更巧妙的办法排除黑人陪审员。对沃尔特·麦克米利安而言,在黑人占百分之四十的县里面临死刑审判,“全体陪审员都是白人”的可能性并非抽象概念。种族决定了谁有权裁定他是生是死。

不断扩张的惩罚体系

史蒂文森把死刑置于全国性转向严刑峻罚的进程之中。1983年12月他首次探访死囚区时,美国正步入监禁规模不断扩大的时期。监狱人口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三十万人增至二百三十万人;另有近六百万人处于缓刑或假释之下。预期风险并不平等——在2001年出生于美国的人中,预计每十五人就有一人会进看守所或监狱;而在那个世纪出生的黑人男婴中,这一比例则是每三人一人。枪决、绞刑、毒气、电椅和致命注射等处决方式伴随着这场扩张,与此同时,数千人在死囚区等待处决。

同一场政治转向也使童年不再能可靠地保护人们免受最严厉的刑罚。各州降低或取消了将儿童作为成年人审判的最低年龄,数十万儿童进入成人看守所和监狱,其中有些人还不到十二岁。近三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对所谓“超级掠食者”的恐慌浪潮促成了扩大儿童遭成人刑事起诉可能性的法律,尽管这一理论背后的预测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青少年犯罪有所下降,2001年的一份美国卫生总监报告也称该理论是个迷思。对于特里娜·加内特、伊恩·曼努埃尔和安东尼奥·努涅斯这样的孩子,纠正来得太迟,无法挽回那些因程序障碍而难以质疑的判决。

更广泛的惩罚文化也削弱了惩罚之外的其他选择。许多州废除了假释;“三振出局”之类的口号宣扬强硬姿态,而康复、教育以及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则被视为过度的善意。因毒品犯罪入狱的人数从1980年的四万一千人增加到州立和联邦监狱中的五十多万人。本书的叙述表明,死刑是一个日益将严厉程度视为公众决心标志的体系中最锋利的刃口,而不是去追问判刑应当考虑哪些处境、证据或改变的可能性。

上诉、终局性与审查范围的收窄

曾经为死刑案件被告提供的法律保障也在不断收缩。当事人未先在州法院提出主张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日益限制联邦人身保护令审查,限制对新证据的考虑,并指示联邦法官更加尊重州法院的裁决。20世纪80年代,该法院驳回了对处决未成年人的宪法挑战,维持了对智力障碍者判处死刑的做法,并认定许多死刑管辖地区显而易见的极端种族差异并未违反宪法。死刑程序将受到更严格审查的承诺,逐渐让位于使案件更难重新审理的规则。

赫伯特·理查森所受的对待,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变化。尽管他被判处死刑,指派给他的律师却告诉他没有理由上诉,也没有提交辩护书状。理查森在死囚区度过了十一年。史蒂文森在预定执行日期前不久接手他的案件,提出紧急动议,却面对着一个越来越不耐烦于拖延判决之举的体系。理查森是否有罪并非争议的核心。案件提出的问题包括——他是否具有构成死刑谋杀所要求的特定故意,以及法院是否听取了关于他童年、兵役经历和创伤的重要减轻情节证据。这些证据在审判中并未提出。因此,此案揭示了死刑审查中的核心矛盾——一项声称依法审慎作出的判决,可能在未充分考虑死刑为何或许并不适当的理由时,就成为终局裁决。

处决及其对人的伤害

对理查森遭处决的叙述,让人看见了这一制度的具体操作。官员为他坐上电椅做准备;狱警剃掉他身上的毛发,以便更有效率地杀死他,随后将他绑在椅子上。有人用录音机播放《古旧粗糙的十字架》,伴随着他被带走。史蒂文森记得,理查森希望得到那面因他在越南服役而应得的美国国旗;他也记得理查森家人和受害者家人的痛苦。这些细节打破了法庭判决看似整洁抽象的表象——执行死刑需要有人准备、束缚并杀死另一个人。

后果也波及受害者家人。一次听证会结束后,一群黑人妇女和儿童走近史蒂文森;受害者的母亲说,家人曾被承诺会得到帮助,却什么也没得到。她描述了一个女儿持续存在的听力问题、另一个女儿的神经问题,以及她自己所受的伤。史蒂文森代理的是理查森,而不是这个家庭,但他们寻求帮助的诉求揭示了此案周围的第二重失职——被犯罪伤害的人也没有得到曾向他们承诺的支持。本书并未把他们的痛苦当成忽视被告权利的理由。相反,它揭示了一个体系的局限——这个体系能够执行杀人,却未能充分关照那些生活因犯罪而受损的人。

理查森被处决后,史蒂文森回忆说,监狱里的人感到不安和羞愧,其中包括那些原本已让自己下定决心执行死刑的官员。庆祝处决的公开声明,似乎与刚刚发生的杀人操作相去甚远。他的对比一针见血——社会不会认为强奸或虐待一个因强奸或袭击而被定罪的人是人道的;然而,如果以受控的制度化方式杀死一个因杀人而被定罪的人,社会却可能认为可以接受。程序可以使暴力看起来与人无关,却无法抹去实施暴力的人。

氛围变化与本书的论点

全国对死刑的支持开始减弱之际,阿拉巴马州的处决速度却加快了。从1975年该州通过新的死刑法,到1988年底,阿拉巴马州只执行了三次死刑。1989年,上诉案件处理方式和政治氛围的变化促使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更加积极地寻求执行死刑;到当年年底,该州累计执行死刑的次数已翻倍。后来,冤案曝光帮助全国死刑判决数量减少;到2010年,每年的处决数量已不足1999年的一半。几个州废除了死刑。阿拉巴马州的死刑率也从20世纪90年代末的峰值下降,但仍是全国死刑判决率最高的州;到2009年底,该州的人均处决率也位居全国首位。

这段并不平坦的历史进一步印证了本书的立场——法律变革并非一条简单迈向公平的道路。全国减少处决与阿拉巴马州极高的处决率并存;陪审员遴选方面的新保障与排斥黑人陪审员的持续努力并存;即使有力证据从未得到听取,程序规则仍可能维持死刑判决。面对这一结构,史蒂文森对走近当事人的坚持成为一种评判方法。对死刑判决的考量不能仅限于法律结果,还必须审视被告的人生经历、诉讼程序的可靠性与公正性、受犯罪影响的人,以及执行刑罚所需的具体行为。当身处制度之中的人们进入视野时,这些制度抽象概念便失去了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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