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默·加马什遇害
黑暗的另一半霍默·加马什遇害,指霍默·加马什被杀一事。他是一名年长男子,在家附近停下帮助一名搭便车者,此后没有回家。这起罪案的真相逐步显现——一名目击者报告说,深夜有人搭上了卡车;卡车失踪使这次相遇显得不祥;警长艾伦·潘伯恩则还原出陌生人如何利用霍默的信任和残障,再偷走车辆。
路边相遇
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左右,阿森诺太太看见一名男子站在路边,望着她亮着灯的窗户。男子当时行进的方向并不明确,但霍默的卡车出现时,陌生人抬起拇指,做出搭便车者熟悉的手势。阿森诺太太看见霍默停车;卡车的尾灯闪烁,男子跑到副驾驶一侧,爬进驾驶室。这个瞬间转瞬即逝,却成为霍默生前最后一段已知行踪。
事后看来,当时的情形令人不安。搭便车者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而相遇发生在偏僻地区,时间也已很晚;普通旅人此时更可能已经找地方过夜。阿森诺太太知道霍默在附近住了将近三十五年。她认为霍默并不愚钝,因此,他决定载陌生人一程,与其说是判断力欠佳,不如说更可能是喝了酒,或是一时想要助人。卡车载上乘客的地点,离霍默自家院门不过三英里,而霍默却始终没有到家。
发现与还原
潘伯恩首先考虑了最简单的解释——一名喝了半醉的年长男子停下来帮助陌生人,结果遭对方袭击,卡车也被抢走。他设想搭便车者用一个寻常借口让霍默停车,随后把他拖出驾驶室,丢在路边的沟里。被盗卡车可以通过车牌追查,而霍默留下的鞋印也帮助确定了潘伯恩推测发生过的行动路线。
这起谋杀并非只是一次致命袭击后接着发生偷窃。袭击者把霍默从卡车里拖出来后,发现霍默只有一只手臂能正常活动,另一只是假肢。陌生人在沟底扯下假肢,用它杀死了霍默。潘伯恩明白,袭击过程中,凶手发现了霍默的残障,并将其变成暴力的一部分。验尸官和州警察人员随后会来到现场,但物证已经让潘伯恩大致看清这起罪案的惨酷轮廓。
受害者与罪案的残酷
潘伯恩私下愤怒的焦点,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受害者,而是霍默当时的生活——他年事已高,那晚又因饮酒而行动受限,只有一只健全的手臂,而保龄球联赛之夜是他所剩不多的乐趣之一。潘伯恩认为,袭击者本可以在驾驶室里打他一下,然后让他活下来;他甚至设想霍默或许能撑到有人赶来救助。这个想象中的另一种结局,使谋杀的过度残酷无法与其实际动机分开。抢走卡车或许能解释袭击,却无法解释霍默为何非得以这种方式被杀。
因此,霍默的假肢既是他生活中的具体细节,也是潘伯恩还原案情时的关键部分。证据证明,袭击者发现霍默的残障后,将假肢用作武器;但证据并不能证明霍默的残障导致了这次相遇,也不能说明他要为之后发生的事负责。相反,事情的经过表明,袭击者把身体上的差异变成了施暴的机会。潘伯恩的反应始终让人关注被夺去生命的那个人,而不只是案发后留下的证据。
在更大案件中的位置
这起谋杀成为追踪陌生人行踪的最初线索之一。在后来的一次谈话中,萨德·博蒙特勾勒出一套警长或许会怀疑的复杂不在场证明——一个相貌相同的双胞胎可以留在卡斯尔罗克的聚会上,而萨德则开走霍默的卡车,把车遗弃在康涅狄格州的一处休息站,另找一辆车,前往纽约市,再继续去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之后返回卢德洛。萨德明确将这段说法作为假设性的还原,而非已经证实的事实;它的作用是揭示证据可能如何指向他,以及想象中的另一个人会在多大程度上使身份问题变得复杂。
这起谋杀也把案件与乔治·斯塔克作品所关联的硬汉派犯罪小说联系起来。萨德解释说,唐纳德·E·韦斯特莱克以笔名理查德·斯塔克创作的虚构职业窃贼帕克,像一台经过编程的机器般执着于单一目标;他把这一模式与乔治·斯塔克小说的中心人物亚历克西斯·机器相提并论。这种相似性将霍默遇害一事置于一种以功利目标驱动的暴力小说传统之中。但潘伯恩还原的现场拒绝把霍默简化成这种模式里的道具——他平凡的善意、与邻里的联系,以及保龄球之夜,都让这起罪案呈现出人性代价,而罪犯一心一意的行事方式对此视而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