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警察局

24个比利

哥伦布警察局被描述为市级调查机构,在波莉·牛顿遭绑架一案的调查以及针对与校园系列强奸案有关袭击的更广泛调查中发挥了核心作用。该局通过侦探妮基·米勒和性侵案专案组搜集受害者证词、追查物证,并与俄亥俄州立大学警察局协调合作。叙述既强调调查工作的实际过程,也指出管辖权带来的限制——牛顿是在校园内遭绑架的,但袭击发生在别处。

角色与调查背景

该局的活动以哥伦布市中心的中央警察局为据点。10月26日星期三,侦探妮基·米勒休了两周假后,于下午三点到岗,开始上第二班。她被分派到性侵案专案组,一名上第一班的侦探告诉她,她将负责波莉·牛顿一案;牛顿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名二十一岁学生。米勒休假期间没有关注校园系列强奸案的报道,也没有看过嫌疑人合成画像,因此同事在她开始调查前向她介绍了案情。

书中还记载,哥伦布警察局是配合作者研究工作的机构之一。这项致谢将该局置于更广泛的机构参与者网络之中,其中包括雅典精神健康中心、哈丁医院、俄亥俄州立大学警察局、检察官及其他地方警察局。因此,该局既参与了叙述中的事件,也参与了重构这些事件的研究过程。

波莉·牛顿案的调查

牛顿告诉调查人员,她把男友的蓝色科尔维特停好后,在大学校园附近的公寓后方遭人绑架。她被迫开车前往偏僻的乡间地区,之后又被带回哥伦布,袭击者在那里让她兑现了两张支票。随后,他又把她带回校园附近。米勒的叙述记录了牛顿对这些事件的讲述,并未把她被要求采取的实际行动视为同意的证据。

米勒和搭档A·J·贝塞尔警官前往大学医院采访牛顿。该局的报告指出,牛顿一案与俄亥俄州立大学警察局正在处理的两起强奸并绑架案件存在相似之处。牛顿还转述了那名男子对自身身份的说法,包括声称自己是“气象员”组织成员,以及一名开玛莎拉蒂的商人。接受医院照护后,她同意协助警员寻找乡间案发现场,但由于天黑且情况混乱,他们当晚未能完成搜寻。

调查人员检查了牛顿的汽车,提取到三枚局部指纹,其纹脊特征足以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嫌疑人进行比对。米勒和贝塞尔随后带牛顿到侦探局,她在那里与该局的画像师合作绘制合成画像,并查看白人男性性犯罪者的照片。搜查范围包括三盘嫌疑人照片,每盘一百张,但未能确认任何人的身份。与警方相处七小时后,牛顿已精疲力竭,当晚停止了搜寻。

次日上午,搜寻继续进行。上午10时15分,袭击案专案组晨班警员带牛顿前往特拉华县。白天,她得以带领他们找到袭击现场;他们在池塘附近发现了9毫米弹壳。牛顿告诉一名警员,那名男子曾朝他扔进水里的啤酒瓶开枪。米勒返岗后,让牛顿坐在接待台对面的一间小房间里,又拿来一盘照片,继续进行辨认工作。

管辖权与机构间合作

此案并不完全属于某一个警察局的管辖范围。米勒的报告将牛顿的讲述与俄亥俄州立大学警察局正在处理的两起案件联系起来。在相关的管辖权讨论中,调查人员指出,校园内发生的是绑架,因此属于大学警察的管辖范围;而强奸发生在别处。这种管辖权划分有助于解释,为何市警局的调查是在与大学警员协作中展开,而非作为一项孤立调查进行。

叙述显示,协调合作并不只是交换一般性描述。牛顿的讲述、合成画像、嫌疑人照片的审阅、汽车上的指纹,以及在乡间现场发现的证据,各自都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可用于确认嫌疑人身份或佐证相关情况。叙述中的任何单一线索都不足以独自解决案件;调查是在采访、不同地点及多个机构之间逐步累积细节的。

威胁评估与应对

随着证据将威廉·斯坦利·米利根与调查联系起来,侦探们开始计划接近他的公寓。米勒请求特警队支援,警员们在袭击案专案组办公室碰头,商议如何进入。他们不知道屋内有多少人。两名受害者报告说,嫌疑人自称是恐怖分子和职业杀手;牛顿则报告说,他曾在她面前开枪。因此,行动小组将他可能持有武器视为重大的行动风险。

拟议的接近方式是伪装成送货——一名警员会拿着一个达美乐的假披萨盒,并在门打开时设法往里看。叙述说明警员们同意了这一计划,但没有在这一段中描述计划的执行情况。这个区别很重要。该局的应对呈现于准备阶段——警员们权衡屋内人员情况不明及据报有武器所带来的风险,同时也考虑接近公寓的必要性。

受害者证词与该局在叙述中的作用

警方调查有赖于亲历袭击者的证词,叙述保留了她们参与调查的具体环节——牛顿讲述了事发经过,之后返回协助寻找乡间现场,查看数百张照片,并在白天再次陪同警员前往现场。她的精疲力竭中断了第一次辨认,但并未终止调查。这个过程清楚表明,调查需要时间,也需要受害者反复配合,而不只是事后提交一份报告。

叙述还区分了警方搜集证据与后来围绕如何描述袭击所产生的争议。在有关庭审策略的讨论中,阿瑟声称那些女性曾予以配合;朱迪和加里则否定了这种说法,并认为那是阿达拉娜对事件的看法。这并非哥伦布警察局作出的认定。这一分歧反而凸显了为何必须将该局有记录可查的调查行动——采访、搜集物证以及寻找现场——与对受害者经历的各种不同解读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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