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尔·希科里
诱捕弗莱尔·希科里是在证据听证会上为丹·默瑟辩护的名律师;这场听证会可能决定警方在默瑟家中发现的关键证据是否仍可使用。他引人注目的法庭风格十分吸睛,但他的提问直指控方案件中的一个具体弱点——温迪·泰恩斯未持搜查令便进入默瑟的房子,而希科里辩称,在那里发现的材料正是把默瑟与犯罪行为联系起来的依据。
身份与法庭风格
温迪·泰恩斯认出希科里是名人辩护律师,并纳闷默瑟怎么请得起他。希科里尚未开口提问,他的外表就已引人注目——他穿着一套有粗粉色条纹的灰色西装,配粉色衬衫和粉色领带。文中将他的登场描述为戏剧性十足,奢华程度堪比利伯拉契。文中也把他的浮夸风格呈现为他在法庭上的表演方式之一,将那种做派比作哈维·菲尔斯坦和莉莎风格的爵士手势。由此,他不仅凭借辩论,也凭借外在表现吸引众人目光。
这番显眼的表演发生在一个本就备受审视的法庭里。泰恩斯走上证人席,看见四对父母,他们的孩子都是默瑟的受害者。他们每天都来旁听。起初,他们带来了孩子们的照片,但法官命令他们不要再带;现在,他们只是默默注视。泰恩斯习惯了作为电视新闻记者站在台前,作证却仍让她感到不自在。希科里一开始带着亲切的笑容,礼貌地向她问候。礼貌的开场与他随后提问中带有敌意的暗示形成对比,也构成了这场盘问的法庭风格——表面客气,暗中施压。
听证会与证据
希科里参与的是一场证据听证会,默瑟并无义务出席。泰恩斯纳闷默瑟为何缺席,随后意识到这类听证会并不要求他到场。希科里试图说服法官排除警方在默瑟电脑中发现、并藏在他家各处的材料。文中称这些材料令人作呕,泰恩斯也清楚地明白其中利害——如果材料被排除,对默瑟的案件可能会瓦解,一个危险的掠食者可能就此逍遥法外。因此,辩方眼下的目标是程序性的,但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失去控方最核心的证据基础。
希科里追问泰恩斯如何确认网上对话另一端的人是谁。他问她是否认识默瑟,她回答认识;接着,他问她是否闯入默瑟的房子。这些问题把她的卧底调查与之后的搜查联系起来,也使她本人的行为成为听证会审查的一部分。希科里的做法并非只是质疑警方发现了什么,而是把注意力引向证据的取得方式,以及追查默瑟的人所采取的行动是否损害了案件。
对泰恩斯与控方的质疑
希科里把案件描述为依赖警方搜查所得的证据。他问泰恩斯,若没有在那里发现的证据,她是否就没有任何东西能把默瑟与违法行为联系起来。她回答说,默瑟那天晚上出现在那所房子里。希科里进一步明确这一点——他辩称,诱捕行动所在的房子里并没有未成年女孩居住,因此案件——以及泰恩斯的声誉——都取决于从默瑟家中搜出的材料。随后,他暗示她既有机会,也有充分理由栽赃并放置那些证据。这是他作为辩护律师提出的指控,并非文中已经证实的结论。
这个问题引得李·波特诺伊反对,称希科里的论点是说给陪审团听的。希科里则把话题拉回无搜查令入室一事,强调泰恩斯已经承认自己非法进入那所房子。这场交锋揭示了听证会双方关注点的不同——希科里希望法官审查搜查过程和证据的可靠性,而波特诺伊则反对把这场争议变成对泰恩斯动机的指控。法官此前已经提醒希科里,法庭可以查阅笔录并自行判断,而不能把律师的说法当作证据。
叙事作用
希科里在故事中扮演辩护律师的角色;就在针对默瑟的证据看起来最具杀伤力之际,他让这起案件显得漏洞重重。他夸张的风格令他在公众面前令人难忘,但他的角色实质在于把审视焦点从默瑟被指控的行为转向搜查、泰恩斯的可信度,以及排除搜获材料可能造成的后果。小说还将他的辩论置于受害者父母默默旁听的场景之中;他们日复一日地到场,使法律问题与人道层面的利害显得难以分割。
从现有场景来看,他的辩护有明确的局限——希科里可以质疑默瑟与证据之间的联系,但泰恩斯所述默瑟曾出现在诱捕行动地点一事,仍是双方交锋的一部分。因此,听证会既没有把他描绘成一个只会作秀的人,也没有把他塑造成对事情经过拥有最终解释权的人。他是一名强势的法庭辩护律师,其表演风格与法律策略凸显了核心冲突——控方掌握的证据,以及取得这些证据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