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拉希人身保护令获准及上诉发回重审

关塔那摩日记

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获准,短暂地将他多年未受刑事指控的拘押转化为一项司法释放令,但政府的上诉和上诉法院的发回重审使案件仍未了结。这些诉讼不仅检验了政府为拘押辩护所提出的证据,也检验了认定关塔那摩囚犯是否属于基地组织的法律标准。该命令是一项重大胜利,却并非最终获释——案件发回地区法院后,仍处于待审状态。

从申请到地区法院听证

2005年3月3日,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亲笔写下人身保护令申请,请求联邦法院审查拘押他的依据。这份申请是他为使自己的拘禁接受司法审查而作出的长期努力的一部分。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布迈丁诉布什案中裁定,关塔那摩被拘押者有权通过人身保护令对其拘押提出质疑。该裁决为审理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案件提供了法律背景。

2009年8月至12月,法官詹姆斯·罗伯逊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了这份申请。核心问题是,政府是否已证明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在与其拘押相关的时间点属于基地组织。因此,诉讼要求法院同时考量他早年与该组织的关联,以及政府所述的后续接触,而不能把过去参与的指控视为自动具有决定性。

证据与成员身份问题

政府的案件并非基于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曾与美国作战或参与九一一袭击事件的指控。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后来在描述该案时表示,政府依据的是一份效忠誓言、他与基地组织成员的交往,以及包括接待组织领导人和将有意参加圣战者介绍给一名行动人员在内的协助。因此,争议涉及这些关系和行为的含义与重要性,以及它们是否能证明他在被拘押时仍是该组织成员。

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于1991年加入基地组织并宣誓效忠,但他坚持认为,自己的参与在阿富汗共产主义政府垮台时便已结束。地区法院的案卷记载,他后来与仍活跃于基地组织的人士往来并不频繁。罗伯逊法官考量这些接触是否表明他仍是组织成员,同时也承认,这些接触可能符合这样一种做法——在不使自己成为组织成员敌人的情况下,与组织保持一定距离。法律问题不只是是否存在接触,还包括这些接触能够可靠地证明他在被拘押时具有何种身份。

拘押期间收集的信息是否可靠,是案件的重要背景。2003至2004年,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受到一项由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批准的特别审讯计划审讯。调查档案中包括关于审讯过程及信息获取方式的详细备忘录;尽管这些档案仍属机密,但政府审查和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都曾出现有关内容。其中一项有记录的手段是伪造一封涉及他母亲的信件。这些记录关系到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应当如何评估陈述和情报,尤其是在胁迫条件下取得的叙述可能被误认为独立证据时。

案件的起诉历程也凸显了政府已能证明的事项有限。关塔那摩方面从未对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拟定起诉书,也未为他指定辩护律师,代表他出席军事委员会。军事检察官斯图尔特·库奇在审查酷刑证据后退出此案;他后来表示,情报报告并未将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与袭击美国的阴谋中的公开行动联系起来。在人身保护令听证会上,政府没有主张他是基地组织的重要人物,也没有主张他参与过基地组织的袭击或计划。这些情况本身并未解决拘押问题,但它们使政府主张继续拘押与针对其参与袭击而提起刑事诉讼有所区别。

释放令与政府上诉

2010年3月22日,罗伯逊法官批准人身保护令申请,并下令释放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这项裁决作出时,关塔那摩的一系列人身保护令案件仍在审理——截至2010年4月1日,政府在已裁决的46起案件中输掉了34起。该命令意味着,法院认定政府未能依照地区法院适用的标准为这项拘押提供正当理由;但这并不等于刑事无罪判决,因为政府并未提出刑事指控。

裁决作出四天后,即3月26日,奥巴马政府提交了上诉通知。上诉使地区法院采用的法律方法受到审查;当时,上诉法院已在其他案件中接受了较宽松的标准,用以判断被拘押者是否属于基地组织。根据先前采用的方法,地区法院审查政府是否证明被拘押者在被拘押时仍是该组织的活跃成员。逐渐形成的上诉标准则不要求政府以同样方式证明囚犯被拘押时正在执行基地组织的命令或指示。

发回重审与未决结果

2010年11月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将案件发回地区法院重审。上诉法院明确区分了拘押与刑事责任——法院指出,政府并未因向恐怖主义提供实质支持而对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提起刑事起诉,也没有以他协助九一一袭击事件,或蓄意且实质性地支持参与对美国及其伙伴敌对行动的武装力量为由寻求拘押。相反,政府预计会再次主张,他在20世纪90年代与基地组织活跃成员的接触表明他仍属于该组织。

发回重审改变了评估这些关联的框架。根据上诉法院的表述,即使某些关联本身不足以证明成员身份,也可能增加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被捕时属于该组织的可能性,因此仍可能与拘押有关。法院并未自行认定政府的指控属实,而是要求依照修订后的标准另行举行听证。能够证明某项行为的证据、表明存在某种关联的证据,以及根据这种关联作出的法律推论,三者之间的区别仍是案件的核心。

实际结果是,释放令并未终止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拘禁。案件发回后仍未结案,他也仍被关押在关塔那摩。因此,诉讼暂时告一段落时,既没有释放,也没有刑事审判,而是进入新一轮司法审查。案件悬而未决,凸显了法院认定依照一种标准拘押缺乏正当理由,与政府继续依照另一种标准为拘押辩护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