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对众人负有责任的道德原则
卡拉马佐夫兄弟人人对众人负责的道德原则,是佐西马长老的教导——人类的罪责由每个人亲自承担,而不只是抽象地归于全人类。它使修道隐居不再成为自称圣洁的理由,而转变为一种要求严苛的自我认识操练——修士必须视自己比他人更坏,并认为自己有责任为众人负责。这一原则的伦理结果并非绝望,而是让心灵变得柔软,生发普遍之爱,并将这种爱体现为忏悔、警醒,以及愿以泪水洗净世间罪恶的心愿。
含义与范围
佐西马长老向修士们讲述这一原则时,呼吁他们彼此相爱,也要爱上帝的子民。退居在修道院的围墙之内,并不会使他们比外面的人更圣洁。恰恰相反,选择进入修道院,应当让每个修士认识到自己的道德低下,而不是在有德行的宗教群体与罪恶的世界之间划出界线。
他所说的责任,远远超出对人类具有共同罪性的模糊认识。每个人都要为所有人和世上的一切负责,为民族的罪和个人的罪负责,也要特别为每一个人负责。因此,这一原则把普遍性与个人责任结合起来——责任遍及整个人类共同体,却不能被推给一个抽象的共同体。
隐居作为操练
在佐西马长老看来,隐居只有在深化这种认识时,才实现了它的目的。修士离群独居的时间越长,就越应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比他人更坏,并且要为他们负责。如果退隐反而使人产生精神优越感,那就偏离了修士来到此处的初衷。
这种理解使修道院成为加深道德省察之处,而不是逃离院外人们生活的避难所。佐西马长老坚持说,修士并非另一种人;他们体现的是人人都负有的义务。因此,他们的操练与普通人的生活一脉相承——他们在隐居中领悟的,不是什么特别的豁免或地位,而是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的责任。
从责任到爱
这一教导在情感上的转向,与它提出的道德要求同样重要。认识到自己负有责任,应当使心灵变得柔软,生发出无限、普遍、无穷无尽的爱。佐西马长老所说的爱,不是抽象的情感,而是一个人得以感化世界、洗净世间罪恶的途径。泪水这一意象,为普遍的主张赋予个人化的表达——责任由内心承担,并以怜悯和忏悔来回应。
这并不是在承诺一个人能够轻易抹去世间的罪恶,而是在指出伦理生活应当朝向怎样的心境。接受责任的人,不能把他人的罪看作仅由犯罪者自己承担的事;这种认识要求人以爱取代隔绝,以悲悯的关注取代自我开脱。
自我省察与忏悔
佐西马长老劝每个修士时时留意自己的内心,不断向自己忏悔自己的罪,从而使这一原则落到实处。普遍责任始于对自身生活永不停息的省察;它绝不意味着可以在谴责世界的同时宣称自己无罪。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众人负责的要求,与拒绝自欺、持续承认自身过错的意愿密不可分。
他还把忏悔与恐惧区分开来。一个人看见自己的罪时,不必因此害怕,只要他真诚悔改,就不应与上帝讲条件。因此,这一原则并非止于从外部强加的不可能负担,而是引导人忏悔并悔改,同时不以讨价还价来逃避责任。它最终的衡量标准,是一颗变得柔软的心,能够生发超越自我、也超越修道院围墙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