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米特里:先还债再取用那笔钱
卡拉马佐夫兄弟米佳的“先还债”原则,是指他必须先归还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的三千卢布,才能动用他认为可以取得、用来开始新生活的钱。这项原则为他的财务危机确立了道德次序——问题不只是有没有钱可用,而是只要他仍欠她债,就是否有权动用这笔钱。在被捕前最后一段艰难时期,他把还债定为自己的首要义务,即便担心未能还债会使自己被视为小偷和无赖。
新生活之前的债务
这项原则源于米佳知道自己或许知道钱在哪里,也知道钱当时放在何处。叙述者没有进一步说明那笔钱,暗示它的意义会在之后显现。目前明确的是米佳取用这笔钱的条件——他必须先归还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的三千卢布。仅仅拥有或能够取得这笔钱,并不能确立他在道德上有权花用它。
这种先后次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米佳设想这笔钱或许能帮助他与格鲁申卡重新开始。他拒绝让这样的未来建立在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的损失之上。因此,在他看来,还债并非逃走或新生之后再处理的枝节;还债必须先行,否则新生活便会以他明知有错的行为开端。
原则如何形成
米佳在与阿辽沙最后一次谈话两天后的几个小时里,最终确立了这一决心。那次谈话发生在格鲁申卡羞辱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之后。听完阿辽沙的叙述,米佳承认自己的行为可耻,并告诉兄弟,如果能让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得到安慰,就把他的承认转告她。还债原则正是从这番认识中生出——他再也不能把这笔钱当作与自己伤害过的人毫无关系的私人不幸。
与阿辽沙分别后,米佳想到自己可能会被视为强盗和杀人犯,甚至可能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然而,无论这些下场多么可怕,在他看来,都比让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说他欺骗了她、偷了她的钱,并用这笔钱带着格鲁申卡逃走、重新开始要好。他所恐惧的核心,是这种新生活意味着什么——它会使新生与背叛无法分开。
受到考验的原则
米佳决定竭尽全力归还三千卢布,并且把这件事放在所有事情之前。这项决定并未被描写成轻易作出,也没有使他的动荡就此平息。他咬紧牙关,有时觉得自己的理智可能会崩溃,却仍继续挣扎着偿还这笔已被他列为首要之务的债。叙述者既强调了他的极度痛苦,也强调了这项原则始终未变。
因此,这项原则将两种相互冲突的冲动维系在一起——米佳渴望与格鲁申卡开始新生活,同时拒绝以牺牲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为代价换取这种生活。它并未抹去他先前的过错,现有叙述也不能证明他最终成功还款。其意义在于他为自己设下的准则——只有先承认并偿清债务,他才会认为取用那笔钱合乎正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