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放过十名罪犯,不可惩罚一名无辜者

卡拉马佐夫兄弟

“宁可释放十名罪犯,也不冤判一名无辜者”是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受审时辩方援引的一项原则。它将不确定性转化为道德要求——缺乏确凿证据时,法庭宁可冒着释放罪犯的风险,也不应判处一个可能无辜的人有罪。辩方的诉求并非把宣告无罪说成漠视犯罪,而是将其视为仁慈,也是司法寻求拯救罪犯的力量之一。

辩护中的原则

辩方请陪审员设想,被告若得到仁慈,会以悔罪回应——他会认识到自己不配得到宽恕,并明白别人曾试图拯救他,而非毁掉他。这一设想使同情不止于作出宽缓的裁决。它赋予仁慈一种可能的道德后果——被告或许会因此承认过错并悔改,而不是被一项在证据不足时作出的判决击垮。

这一论证明确提出了适用条件——如果没有任何确凿证据,陪审员却宣告被告有罪,那将是可怕的。因此,辩方的诉求立足于它所指出的证据薄弱,而非泛泛主张有罪者不应受到惩罚。“十比一”的说法让这种不对称关系令人难忘——放过可能有罪的人,被说成比惩罚一个无辜者造成的冤屈更轻。

以仁慈拯救罪犯的司法观

辩方援引一位上世纪人物的话,并将这句格言与俄罗斯法庭的宗旨联系起来。按照辩方的表述,法庭存在的目的不只是惩罚,也包括拯救罪犯。由此,司法仁慈既有界限,也有追求——界限在于不能冒着缺乏确凿证据的风险判人有罪;追求则是仁慈的回应能够为道德转变留下余地。

这种观念使辩方的诉求有别于单纯要求对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它要求陪审员既考虑判决会对一个人造成什么影响,也考虑是否可以施加惩罚。证据不足时宣告无罪,可以保护无辜者;而对那个获释被告可能悔罪的设想,则赋予同一行为进一步促成道德转变的可能。

在德米特里审判中的作用

这项原则是作为直接面向陪审团的辩论辞令提出的,而不是一条抽象法律教义的独立陈述。它的力量来自确凿证据缺失与宣告被告有罪的重大后果之间的对照。辩方请陪审员把宣告无罪视为履行责任——如果案件如这番辩护所说,尚不足以支撑定罪,他们就可以拒绝作出明确的谴责。

这一论证也扩大了审判所涉问题的分量。裁决不再只是决定是否惩罚;它还检验司法究竟会保留拯救一个人的可能,还是以缺乏依据的判决将这种可能彻底封闭。在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的案件中,这句格言为辩方提供了权衡疑点的道德标准,也成为最后的仁慈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