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ir House顶层公寓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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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尔大厦顶层公寓租约这份文件,使詹姆斯·里德尔·霍法在芝加哥养老金基金诈骗案审判中的证词反过来成为对他不利的证据。霍法承认,他曾亲自在迈阿密海滩租下一套顶层公寓并签署租约;检察官出示租约时,上面的签名是“J.R.霍法”——而霍法刚刚发誓说,自己从未在法律文件上使用过这种签名形式。租约本身并不能独立证明这项财务计划,但在一宗涉及挪用卡车司机工会成员养老金的案件中,它构成了一项明确而有力的矛盾证据。

庭审中的租约

政府的首席证人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笔迹专家,他作证说,信托协议上的“J.R.霍法”签名与霍法已知的笔迹样本相符。政府举证完毕后,霍法出庭作证,否认信托协议上的签名是自己的。他还提出了更广泛的主张——自己从未在法律文件上签署“J.R.霍法”,因为他签署这类文件时总是写“詹姆斯·R·霍法”。

交叉询问时,检察官问霍法是否曾亲自在布莱尔大厦租下一套顶层公寓,以及是否签署了租约。霍法回答是,并自信地认为自己可以解释这笔开支符合工会事务的需要。随后,检察官把租约递给他,要求他确认文件。上面的“J.R.霍法”签名揭示了矛盾,而霍法此前已经承认签署过这份文件。关键在于,否认一处有争议的签名,与断言自己从未在任何法律文件上使用过这种签名形式,两者并不相同——按照霍法自己的说法,这份租约使他更广泛的否认无法成立。

这份文件能够——以及不能够——证明什么

这份租约是在一宗有关养老金流转的起诉案中出现的,并非一场孤立的笔迹争议。案件涉及霍法试图偿还欠底特律某地方分会的款项,而一笔40万美元的存款已引起审查。沃尔特·谢里登如此描述这些交易——霍法动用了预留给卡车司机工会成员的养老金,以摆脱自己此前滥用他们资金所造成的困境——先有40万美元被拿来为他谋利,之后又拿出50万美元偿还这笔钱,以免事情演变成法律问题。

在这宗更大的案件中,租约最明确的证据价值,在于它与霍法的证词相矛盾。这段叙述并未将租约说成争议养老金交易的源头,也没有把它视为单凭自身就能完整证明诈骗的证据。相反,它说明,一份具体且经当事人承认的文件,如何检验一项笼统的否认;与此同时,检方更广泛的案件关注的是工会成员资金的处理方式。1964年7月26日,陪审团裁定霍法及七名同案被告犯有养老金诈骗罪。8月17日,霍法又被判处五年监禁,与他在查塔努加获判的八年刑期连续执行。

文献证据与后来的调查

书中后来还展开了另一条关于霍法失踪案的证据线索。这些材料不应与布莱尔大厦顶层公寓租约混为一谈,也不应被当作芝加哥诈骗案审判中的证据。相反,它们展示了叙述在评估弗兰克·希兰后来的供述时所考察的不同佐证类型——一类是在一宗案件中与证词相矛盾的文件,另一类是在多年后于另一宗案件中检验的物证痕迹。

首版出版前,福克斯新闻安排法证专家在希兰声称自己枪杀霍法的那所房子的地板板条上使用鲁米诺进行检测。他们在一条由门厅通向走廊、再延伸至厨房的路径上发现了八处微小的血迹迹象;书中称,这种分布与希兰的描述相符。2005年,布卢姆菲尔德镇警察局将地板材料送交联邦调查局实验室后,实验室报告称发现了男性人血,但其脱氧核糖核酸与霍法的不匹配。戴维·戈尔恰表示,这一结果既不能证实,也不能否定希兰的供述;迈克尔·巴登则认为,法证证据支持该供述。书中没有确定这些血迹的来源。

后来的叙述还介绍了失踪案调查中其他彼此独立的要素。希兰称,他把霍法引到霍法失踪案中的栗色Mercury轿车后排乘客座位上,尽管霍法通常坚持坐在前排乘客座位。联邦调查局于2001年宣布,在后排乘客一侧的头枕上找到的一根头发属于霍法。2002年2月,希兰和作者找到了那所房子;据称,它的外观以及后来检查的内部都与希兰的描述相符。这些细节属于书中随后关于失踪案的论述,并不改变租约在法庭上所能证明的内容。两者的差别在于证据类型,而不是声称一宗案件中的证物能够证明另一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