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不止于自己做过的最坏之事。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我们每个人都不止于自己做过的最坏之事”既是关于人的身份认同的主张,也是检验一个群体如何对待受其谴责之人的标准。通过与贫困者和被监禁者的密切接触,这一表达坚持认为,不能用与一个人相关的最恶劣行为来概括这个人。它的力量不在于否认伤害,而在于拒绝让惩罚成为衡量一个人的全部标准。

含义与道德主张

这句话反对将一个人化约为单一的标签或行为。讲述者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其中的区别——说了谎,不意味着一个人就只是个骗子;拿了别人的东西,不意味着一个人就只是个窃贼;即便杀了人,也不意味着那个人就只是个杀人者。反复出现的“只是”一词是这一主张的核心。它并未抹去一个人做过的事,而是否认某个行为能够囊括这个人的全部。

这一表达还把评判的问题转回到进行评判的社会。讲述者认为,衡量一个群体的标准,不是看它如何对待富有、有权势、享有特权且受人尊敬的人,而是看它如何对待贫困、受冷落、被指控、遭监禁和被谴责的人。按照这种说法,尊严并非只奖予受人尊敬的人。一个人权力最小、最容易被弃之不顾时,尊严才最经受考验。

从原则到实践

这一说法源于讲述者与一些人的密切接触;虐待、忽视、监禁和谴责塑造了他们的人生。这份工作使他不仅接近被监禁者,也接近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家人,以及受到大规模监禁恶劣条件影响的监狱工作人员。这些经历拓宽了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使其不再只是为被告辩护——不公且缺乏怜悯的制度所造成的影响,越过监狱的边界,波及许多人。

在与那些因自己所做之事或遭遇之事而陷入绝望的当事人进行艰难交谈时,这一表达成为切实的劝慰。当当事人质疑自己生命的价值时,讲述者便会重申一个人和与这个人相关的最恶劣之事之间的区别。因此,这一原则并非被当作抽象的赦免来提出,而是帮助人们抵抗绝望,并认识到一个人的生命比其最痛苦的行为或处境更为广阔。

破碎、怜悯与认知

多年来一直向当事人讲述这一原则之后,一天傍晚,讲述者将它用在了自己身上:“我不只是破碎的。”这种转向内心的做法意义重大。这一主张并不是说只有被监禁者才是破碎的,而施予怜悯的人却完好无缺;相反,承认自己的破碎,既能使人意识到自己需要怜悯,也能使人因此有能力向他人施以怜悯。

讲述者将怜悯描述为一种学会看见和听见原本无法触及之事的方式。它使人得以认清他人的人性,包括那些造成严重伤害的人。在这种论述中,破碎并不能为暴力开脱,也不能取代问责;它是人们共同的处境,而仅仅谴责的回应在道德上并不足够。

社会后果与反复申说

这句话将个人层面的认知引向对公共政策的批判。讲述者指出,如果人们承认自己的弱点、偏见、恐惧与不足,他们或许就不那么愿意处死杀害他人的人,也会更愿意为残障者、受虐者、遭忽视者和受创伤者寻求照护。他将这种可能性与拒绝以大规模监禁和处决为荣,以及拒绝故意漠视弱势群体联系起来。

这一表达也属于一套更广泛的论述——贫困的反面不是财富,而是正义;任由他人遭受虐待,会使更广泛的群体负有责任。恐惧与愤怒可能导致报复心和虐待;由此造成的怜悯缺失,既伤害受罚者,也伤害默许这种虐待的社会。这句话先被反复用来劝慰当事人,随后又被讲述者转而用来审视自己;它将个人尊严与集体责任联结起来——没有人可以被化约为最恶劣的行为,而任何群体若把最脆弱的人当作无足轻重之人对待,就不能自称实现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