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判决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67年作出的一项裁决,废除了反通婚法。这一事件在叙述中的意义,既在于它终结了相关法律禁令,也在于这些法律所维护的种族等级秩序长期延续——1986年,沃尔特·麦克米利安遇见凯伦·凯利时,阿拉巴马州宪法仍禁止跨种族婚姻,尽管联邦法律已使这一禁令无法执行。
背景——法律与种族等级秩序
反通婚法源于奴隶制废除后维护种族等级秩序的努力。对跨种族性关系和婚姻的恐惧,助长了吉姆·克劳法的延续,并持续影响美国的种族政治。支持奴隶制的人在19世纪60年代创造了“种族混合”一词,用它煽动人们对奴隶制终结后种族混合的恐惧。在许多南方社区,执法人员将调查并惩罚与白人女性有过亲密关系的黑人男性视为自身职责的一部分。
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判决之前,曾有一段漫长的法律史,涉及此类限制。在更早的一起案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致维持了阿拉巴马州对跨种族性关系和婚姻的限制,并确认对托尼·佩斯和玛丽·考克斯判处的监禁刑罚。法院使用了“隔离但平等”的说法;该判决之后,更多州制定了禁止不同种族之间通婚或发生性关系的种族完整法。
1967年裁决
196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于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中废除了反通婚法。该判决终结了限制跨种族婚姻的法律依据,但并未立即从各州的法律条文中清除所有禁令,也未扭转曾经维系这些禁令的政治和社会观念。
判决后阿拉巴马州宪法中的禁令
1986年,麦克米利安遇见凯利时,阿拉巴马州宪法仍禁止跨种族婚姻。第102条禁止州议会授权或使白人与黑人或黑人的后代之间的婚姻合法化。尽管联邦法律已使该限制无法执行,但它仍留在州宪法中,表明正式制度的改变可能远远滞后于最高法院的裁决。
直到2000年举行全州公投,州里的禁令才被删除。多数人投票赞成废除,但仍有41%的人投票支持保留。2011年一项针对密西西比州共和党人的民调同样发现,许多人支持以法律禁止跨种族婚姻——46%的人赞成,40%的人反对,14%的人尚未决定。这些数据表明,判决的法律效力与围绕种族隔离所塑造的观念和制度展开的较缓慢斗争,并非一回事。
叙事中的意义
这项判决为麦克米利安和凯利的关系所带来的危险提供了重要背景。麦克米利安并不了解相关法律史,但他明白在阿拉巴马州发展跨种族恋情所伴随的风险。仅在门罗县,自建县以来就有将近十二人遭到私刑处死;叙述强调,私刑是一种恐怖手段,警告黑人居民——一次相遇、一次被视为冒犯的举动、一个眼神或一句话,都可能招致致命暴力。在这段历史背景下,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判决之后阿拉巴马州宪法禁令仍然存在,不仅是法律上的矛盾,也表明判决所承诺的平等与长期存在的种族恐吓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