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莱斯基诉坎普案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麦克莱斯基诉坎普案》被描述为一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件,它使死刑量刑中存在种族差异的实证证据得到关注。该案在本书中的重要性,源于刑事司法体系所宣示的平等对待原则与相关证据之间的落差——谋杀案受害者的种族会强烈影响被告是否被判处死刑。
差异的证据
该案提供了本书所称的有说服力的实证证据,表明受害者的种族是预测在美国谁会被判处死刑的最重要因素。在为该案进行的研究中,佐治亚州的犯罪者在受害者为白人时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是受害者为黑人时的十一倍。其他州关于种族与死刑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结果,因此很难将这种差异视为某一个司法辖区的特殊现象。
阿拉巴马州的数据让这种对比更加鲜明。尽管黑人占该州凶杀案受害者的百分之六十五,死囚区中近百分之八十的人却是因针对白人受害者的犯罪而被判刑。被告是黑人、受害者是白人的组合,更进一步提高了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这些数字说明的不仅是谁受到了惩罚,也说明了司法体系最可能以最严厉刑罚回应谁的死亡。
一个对受害者区别对待的体系
本书将该案的研究结果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受害者权利运动的发展并置。各州赋予受害者及其家人在审判中更显著的角色,成立倡导组织,并将受害者服务纳入检察官的工作。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随后在《佩恩诉田纳西州案判决》中,认可了在刑事诉讼中赋予个别受害者更显著且受保护角色的合宪性。然而,对受害者日益增加的关注,并不意味着所有受害者都得到了同等的关注或关怀。
即使司法体系让某些受害者在法庭上愈发受到重视,贫困和少数族裔家庭仍可能被警方、检察官和受害者服务机构忽视。《麦克莱斯基诉坎普案》所揭示的差异,也显示了惩罚层面的相关失衡——受害者的身份与死刑判决可能性的大幅差别相关。本书指出,受害者参与诉讼与司法体系对受害者的重视并非一回事;正式承认可以扩大,而保护不平等仍会持续存在。
在本书论证中的位置
该案将统计证据与刑事司法的日常运作联系起来。书中其他部分描述了黑人被告面临由全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审判的可能性,尽管宪法规则禁止种族排斥已有数十年之久。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案》判决提供了更直接的途径,以质疑带有歧视性的无因回避;但这种回避手段仍被持续使用,显示正式保障措施并未消除实质性的障碍。《麦克莱斯基案》的研究结果将这一担忧从陪审员遴选延伸到了死刑判决的分配。
本书还将死刑中的种族差异置于种族等级制度长期塑造法律与暴力的历史之中。书中把种族恐怖与私刑的遗产同现代死刑制度的发展联系起来,指出种族不平等并非中性体系中的偶发缺陷,而是美国惩罚制度形成过程的一部分。《麦克莱斯基诉坎普案》让人得以通过量刑差异的测量结果,看清这一结构性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