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刑事上诉法院推翻麦克米利安定罪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阿拉巴马州刑事上诉法院撤销沃尔特·麦克米利安的定罪和死刑判决,是这起受到种族猜疑和严重不平等法律制度影响的案件中的决定性转折。这一裁决让麦克米利安获得重审,而非无罪判决,并将一段漫长的不确定时期转变为在法庭上挑战控方的切实机会。
久候之后的裁决
2月23日,距离布莱恩·史蒂文森收到阿拉巴马州调查局的报告近六周时,一名法院书记员打电话告诉他,阿拉巴马州刑事上诉法院已就麦克米利安的案件作出裁决,判决意见也已可以领取。书记员含糊地保证史蒂文森会喜欢这项裁决,这句话让他奔向法院。他坐下来阅读这份三十五页的裁决时,已经气喘吁吁。
判决意见撤销了麦克米利安的定罪和死刑判决。史蒂文森后来意识到,自己对败诉的担忧远比他愿意承认的程度更深;阅读裁决让这种忧虑在消散、转为宽慰的那一刻变得清晰。
撤销裁决带来的改变
除了麦克米利安是否无罪这一问题,法院在他提出的所有主张上都作出了有利于他的裁决——法院没有认定他无罪,也没有下令释放他。相反,法院撤销了定罪和死刑判决,并下令重审。这一区别至关重要。裁决推翻了原有判决,但麦克米利安仍面临再次受审的可能。
因此,这次撤销裁决标志着一项重大的程序性胜利,却没有解决案件的核心问题。它的意义在于重新打开了一条看似已被定罪判决封死的道路——州方必须推进重审,而不能再依赖那项将麦克米利安送进死囚区的判决。
种族化法律环境中的案件
这项裁决作出之际,阿拉巴马州刑事法院中广泛存在的种族不平等问题仍是案件的大背景。1987年,该州四十名民选地方检察官全是白人,尽管有十六个县的居民以黑人为多数。麦克米利安受审所在的门罗县,黑人居民占百分之四十。这些事实描述了起诉该案时的社会环境;单凭这些事实,并不能确定上诉法院作出裁决的依据。
陪审员遴选也显示了法律形式上的保护与法庭实践之间的差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规则中,降低了对检察官以种族歧视方式使用无因回避提出质疑的难度,但此类回避手段仍在使用,继续阻碍黑人担任陪审员。在死刑案件中,来自黑人居民占百分之四十或百分之五十县份的被告,仍可能面对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麦克米利安被关在死囚区期间,曾担心种族问题以及自己将面对怎样的陪审团;上诉法院撤销判决之时,正值围绕谁能参与司法制度、以及该制度如何作出决定的更广泛斗争之中。
带回死囚区的消息
读完判决意见后,史蒂文森直接开车前往死囚区,准备当面告诉麦克米利安。麦克米利安听着,向后靠去,带着熟悉的轻笑作答,慢慢承认这是个好消息。史蒂文森仍因裁决而激动,坚持说这实在太好了。两人不同的反应让这场胜利有了真实的人情尺度——裁决意义重大,但它尚未消除再次受审的可能,也未抹去此前那些充满不确定性的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