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德·胡塞尔
虚数埃德蒙德·胡塞尔是让-保罗·萨特在《想象物》中论述想象时最重要的方法论影响来源。胡塞尔的现象学引导萨特不再把意识视为世界内部的对象,而转向将其描述为一种意向活动——意识总是指向某物。萨特把这种方法应用于图像、知觉和思想,通过反思性描述,区分对象在想象中被给予的方式与它在知觉或构思中被给予的方式。
思想影响与研习
让-保罗·萨特于1933年开始研习胡塞尔,当时这位德国哲学家在法国仍鲜为人知;萨特阅读了原文版《观念》。在《想象物》的写作过程中,他继续研习胡塞尔。萨特后来将自己的研习描述为一项长期努力——在胡塞尔的视角中思考并加以推演;他说,自己花了四年才穷尽胡塞尔。因此,这种影响并非只是援引权威,而是持续的哲学探究。
胡塞尔的著作帮助萨特确信,显现能够揭示真理。《想象物》的副标题《想象的现象学心理学》表明了这一立场——现象就是显现出来、因而能够加以描述的事物。萨特的计划是考察反思意识能够揭示关于拥有意象的什么,而不是从解释意象如何产生的因果理论着手。
还原、意向性与描述
胡塞尔现象学的一项关键做法,是将对世界的自然设定悬置起来。这种悬置并不否认世界,而是搁置一种习惯性的假设,即意识应当被视为世界中的又一事物。萨特把这一做法视为探究的根本基础。在他的论述中,心理学通常把意识当作世界中的事物,而现象学分析则关注意识作为一种行为,并追问其对象如何被给予。
意向性原则为这种分析提供了基础。意识并非容纳内在对象的容器——知觉、意象和思想都指向意识自身之外的某物。萨特借助这一视角,根据各种意向性运作的情境区分其不同方式,并考察感性所予和知识与这些行为之间的关系。在他对意象的分析中,意象的对象就是当前意识的对象;要把意象描述为意象,还需要进一步的反思行为,将注意力从对象转向对象被给予的方式。
这种方法还确立了确定性描述与或然性解释之间的区别。萨特认为,反思能够揭示意象被立即识别时所具有的特征,而关于意象内在本质的心理学理论仍然只是种种假设。因此,他首先生成意象,对其进行反思,描述并分类其独特特征,暂且搁置解释性理论。胡塞尔的现象学取向支持这种做法,即优先进行审慎描述,而不急于提出因果主张。
质料、形式与想象
胡塞尔关于经验质料与形式的区分,构成了萨特关于经验如何获得意义的论述基础。在日常知觉中,物质环境提供质料,而由知识、情感和目标塑造的态度则赋予被知觉对象以形式或意义。因此,一块质料可以被体验为一个待转动的门把手;一个人也可以在愤怒的影响下显得令人厌恶。
想象与知觉的区别,在于意义被赋予的方式不同。想象的质料并未被体验为本来就具有想象对象的意义;相反,它呈现的是从那个对象借来的意义。一匹玩具木马充当道具,让孩子借此想象一匹马,却不会使孩子把道具误认为真正的马。同样,人们不会把照片与照片所描绘的事物混淆——人们是通过照片想象被描绘的对象。萨特借助这些例子,指出不同想象形式之间的共同结构,其中包括心理意象;与此同时,他强调,所涉及的质料未必总是可感知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
胡塞尔将图像描述为意指的充实,这也构成了一个对照点。萨特对模仿和示意性图画的分析使他把图像视为性质上的转变,而不是单纯由直观完成的意指。在示意图中,稀疏的线条可能几乎不提供直观细节;呈现被表象对象的大部分工作,则由意向和知识承担。图式介于图像与符号之间,其质料往往必须通过惯例加以解释。萨特借助这一例子说明,意识活动如何弥补知觉在场之物的局限。
临床问题与哲学意义
萨特关于精神疾病的讨论,将这一框架应用于意象与知觉之间的差异。在他的分析中,想象对象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已然外在于意识,但它被给予为非现实对象;相比之下,被知觉对象最初呈现出一种实在性主张。他借助这一区分论证,幻觉不能仅仅被解释为意象向外投射,或被误认为外部对象。真正的难题在于解释——一个人如何能够相信某个对象是实在的,而这个对象作为意象却被构成为非现实的。
同一框架也塑造了萨特对幻觉的论述——幻觉涉及信念和个人综合的变化,而非摧毁将非现实对象构成为非现实对象的基本结构。他将幻觉描述为自发意识,同时把它们与普通的、有意的观察区分开来——患者可能会现实化幻觉,而不是观照它。在最彻底的情形中,个人综合和有方向的思想会发生动摇,知觉变得昏暗或模糊,幻觉系统则具有隐秘而难以把握的性质。这些是萨特对现象学分析的发展,并非所给论述直接归于胡塞尔的临床学说。
在《想象物》的结尾,萨特将想象何以可能这一问题表述为关于意识本质的问题——想象是偶然附加之物,还是意识本身的构成性结构?他提出,现象学还原和反思性描述是探讨这一问题的途径。胡塞尔之所以在这部著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在于他提供了方法和概念区分,使萨特能够从描述个别意象进而追问——如果意识能够想象,那么意识必定具有什么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