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轰炸利比亚

9月11日

书中将美国轰炸利比亚作为批评预防性使用武力的先例——里根政府的高级决策者为1986年的袭击辩护,称其是针对未来袭击的自卫;作者认为,若要普遍适用这一理由,就不能不同时承认遭袭国家也拥有同样声称的权利。因此,这一事件成为对规范使用武力的选择性规则进行更广泛质疑的立足点。

轰炸作为先例

书中将这次轰炸置于关于先发制人行动的更长历史之中。作者指出,决策者中多数曾在里根政府任职,他们坚持认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袭击利比亚是针对未来袭击的自卫,因而正当。他还指出,后来提出应承认预防性打击合法的主张并非全新——比尔·克林顿的顾问曾倡议采取预防性回应,包括发动核打击。作者认为,新颖之处在于,人们以何等大胆的态度宣称拥有实施此类打击的权利。

道德普遍性原则的检验

本书通过将这一理由同时用于双方,检验其是否成立。如果美国可以声称有权针对可能出现的威胁进行预防性打击,那么按照同样的基本标准,利比亚也可以声称有权对美国实施预防性恐怖袭击。作者随即指出这一推论的后果——没有人会接受这一结论。对他而言,这种不对称揭示了一种选择性原则——强国为自己争取行动空间,却拒绝他人提出同等主张。

这一论证并非要证明利比亚政府确实制定过此类计划或提出过此类主张,而是检验为轰炸辩护时所援引的原则。这一区别十分重要——本书以假设性的立场互换来质疑这一原则是否一致,而非声称利比亚曾实施对应行动。

政治辩护与战略力量

本书还在对各国政府如何命名和辩护使用武力的更广泛批评中提及这次轰炸。在讨论被描述为战争以外行动的军事行动时,作者认为,辩护用语具有重要政治影响——官方说法可能掩盖行为的含义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利比亚先例进一步凸显了这一点,因为它显示,自卫说辞可能被延伸至未来的预期威胁。

在其他部分,本书认为,“反恐战争”的九一一事件后阶段为美国巩固其军事主导地位提供了机会。作者将这一更广泛的战略解读与此前使用预防性武力的记录联系起来,同时区分政治解释与法律证明。他的核心质疑在于原则是否一致——如果强国为自己主张一项原则,道德普遍性就要求它考虑,当同一原则也适用于对手时会产生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