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光荣革命

《联邦党人文集》

英国光荣革命在《联邦党人文集》的论述中被援引为关键的英格兰先例,说明如何规制和平时期的军事权力而不使政府丧失能力。它的宪政教训并非军队绝不可存在,而是行政首脑不得凭自身权力维持军队——议会同意才是保障,同时也为国家需要的军队留有余地。

背景与宪政环境

文中将这场革命置于王室特权长期斗争的背景之下。诺曼征服后的相当长时期里,英格兰君主的权力几乎不受限制。男爵们、后来还有民众,逐步侵蚀王室特权以争取自由;但该文将1688年革命视为英格兰自由最终取得全面胜利的时刻。

眼前的宪政问题是王室公认的宣战特权。由于这项权力没有明确界定,查理二世曾凭自身权力在和平时期维持五千名正规军。詹姆斯二世将兵力增至三万人,并以王室经费支付。两组数字的对比具体呈现了人们所感受到的危险——行政权若不受立法制衡,即使在和平时期也能维持规模可观的常备军。

常备军问题上的政治安排

革命之后,英国《权利法案》针对这一危险作出规定,宣告和平时期在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若未经议会同意,即属违法。限制所针对的是维持军队的权力,而非一概禁止任何情况下存在军事力量。

该文既强调这项保障的约束力,也指出其限度。在英格兰自由达到鼎盛之时,人们认为,除阻止行政长官单方面征募或维持军队之外,无须对常备军施加其他限制。这项安排既未对军队人数设定绝对上限,也未妨碍立法机关作出判断。

先例的论证及其后续运用

文中将革命的捍卫者描述为以审慎且见识充分的态度处理这一问题。他们认识到,卫戍部队和驻军需要一定数量的军队,国家紧急状况无法事先用一条精确规则加以界定,因此政府需要拥有能够应对一切可能突发情况的权力。将是否行使这项权力交由立法机关判断,被认为是在不损害共同体安全的前提下所能采取的最充分预防措施。

该论述借助英格兰历史解释美国人为何对和平时期的常备军心存疑虑——各州居民继承了对危险的印象,这种印象源自他们大多数人的祖籍国;而革命则加深了他们对人民权利的关切。但文中也区分了英格兰的安排与某些州宪法所提议的限制。在英格兰,制衡王室回应了军事权力究竟归属何处这一实际问题;而在州议会独自拥有征募军队权力的地方,规定未经立法机关同意不得征募军队,并未增加任何有效保障。因此,英国光荣革命所发挥的作用,是论证军事权力应受问责,而不是使政府失去保卫共同体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