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未经审判拘押政策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

北爱尔兰未经审判拘押政策是一项不经起诉或审判即可将人关押多年的政策。它在书中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赋予当局监禁嫌疑人的权力,也在于附着于囚禁之上的政治含义——谁可能被拘押,爱尔兰共和军志愿者属于哪种囚犯,以及监禁究竟是将这名志愿者视为士兵还是罪犯。该政策的实施与最终终止标志着冲突手段的变化,而围绕囚犯身份的争议则在取代拘押营地的监狱中延续。

背景与实施

这项政策是在严重不平等和抗议不断扩大之际出台的。1969年1月1日,学生聚集在贝尔法斯特市政厅,开始向德里进发,抗议北爱尔兰对天主教徒的歧视。天主教徒难以获得理想的工作和住房,也被排斥在行政权力之外;尽管天主教徒的出生率约为新教徒的两倍,其人口数十年来却几乎没有变化,因为许多人离开当地到别处谋生。游行者起初希望和平抗议能够改变这种秩序。然而,在伯恩托利特桥暴力事件之后,多洛丝·普赖斯得出结论,游行无法带来爱尔兰所需的改变。1971年,她加入爱尔兰共和军,将武装斗争视为回归家族共和主义信念。这样的经历构成了未经审判拘押政策的政治背景——一场始于争取公民权利的运动,日益面对一种国家拘押与共和派暴力相互影响的冲突。

本书将该政策的实施置于1971年夏季。书中提及军方在七月下旬进行的准备阶段,并描述了八月一次黎明前的行动,其中包括老人被拖出家门。材料还指出,在该次行动的背景下,近三分之一的嫌疑人受到牵连,但并未将这一数字说成被拘押者的比例。这一区别很重要——未经审判拘押并非法院对有罪的裁定,而是不经审判实施的监禁。国防部后来于2006年发表一项研究,分析了北爱尔兰的军事行动,将这项政策及其周边军事活动置于国家行动的更长历史脉络之中。

拘押及其政治含义

未经审判拘押赋予当局逮捕他人而不予起诉、并不经审判将其关押多年之久的权力。本书并未仅仅将这项权力视为抽象的法律类别,而是将其与因拘押而分离的家庭经历,以及将监禁视为斗争一部分的运动并置。在一个家庭的故事中,母亲失踪后,罗伯特·麦康维尔仍被拘押,他年幼的兄弟姐妹则被送去接受照护。他的遭遇出现在一个家庭崩溃所带来的种种后果之中,并非证明未经审判拘押造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其他事件;然而,这仍显示,一个被拘押者可能无法陪伴家人,而亲属却要在监狱之外面对危机。

这项政策也改变了囚犯的生活条件。被拘押者通常获准穿自己的衣服,并可与准军事组织的同伴自由交往。相比之下,未经审判拘押结束后,因准军事活动被定罪的人被关进朗凯什监狱营地的H区牢房,获发囚服,并受到与普通窃贼相同的着装规定约束。因此,两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既是实际的,也是象征性的。未经审判拘押可能意味着无限期地不经审判遭到监禁,但仍保留集体生活形式,也不强迫囚犯接受同样的囚服身份。后来的制度则带来了刑事定罪,并蓄意否认囚犯享有任何特殊身份。本书通过这种对比说明,未经审判拘押的终结并未解决共和派囚犯应如何归类的争论。

对共和派组织的影响

拘押影响的不只是被关押者,也影响了监狱之外共和派活动的组织方式。多洛丝·普赖斯寻求加入临时爱尔兰共和军时,拒绝了加入妇女辅助组织爱尔兰共和主义妇女组织爱尔兰共和主义妇女组织爱尔兰共和主义妇女组织Cumann na mBan的提议,坚持要成为一名与男性担任同等角色的战斗人员。随后,临时爱尔兰共和军军委会召开特别会议,决定首次允许女性以正式成员身份加入。普赖斯后来推测,当局大规模监禁男性可能促成了这一决定。因此,本书将拘押视为组织变革的一种可能推动力,同时也提及普赖斯对平等的坚持及其共和派家庭背景;书中并未将这一决定归结为单一原因。

拘押的影响范围也构成囚犯主张自己是政治行动者、而非普通罪犯的一部分。当未经审判拘押政策于1975年底前后正式结束后,嫌疑人将改为依普通刑法受到起诉和定罪。对爱尔兰共和军而言,这种新的归类否定了其成员拿起武器的理由——他们认为自己是战争中的士兵,而非罪犯。国家拒绝将冲突称为战争,与他们对自身身份的理解直接相悖。因此,未经审判拘押与刑事化是不同的控制形式,但从前者转向后者不仅没有平息争论,反而加剧了有关政治合法性的争议。

政策终结与监狱抗议

未经审判拘押的终结引发了朗凯什监狱营地的新一轮对抗。共和派囚犯拒绝穿监狱发放的衣服,并于1976年开始毛毯抗议,以毛毯裹身而不穿囚服。他们要求获得囚犯特殊类别地位,实际上将他们视为战俘。起初,他们仍会离开牢房洗漱和上厕所;殴打以及对毛巾的限制,促使他们拒绝离开牢房。抗议随后发展为污秽抗议——囚犯将便壶中的排泄物倒在走廊里,之后又把自己的排泄物涂抹在牢房墙壁上。狱警将囚犯带出并用水冲洗,再用水和消毒剂清洁牢房,但囚犯可以再次弄脏刚清洁过的牢房。恶劣的身体处境成为一场持续抗争的一部分,争议焦点是监狱究竟会将他们界定为普通罪犯,还是承认他们的政治身份。

这场抗议呼应了未经审判拘押与1975年后监狱制度之间早先的区别,但并未将两种制度等同起来。未经审判拘押允许不经审判而拘押,并可能持续多年;后来的制度则施加刑事定罪、囚服和隔离。然而,两种制度都将共和派囚犯的身份归类置于冲突核心。因此,未经审判拘押在形式上的终结,是国家政策的一项重大变化,却并未结束围绕监禁意义展开的斗争。H区的抗议将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带入了新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