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在搜查令执行前翻查雅各布的房间
捍卫雅各布警方执行搜查令之前,安迪·巴伯进入自家住宅,搜查雅各布·巴伯的房间,寻找可能使其受到牵连的材料。这一段将安迪对司法制度可能并不可靠的恐惧化为行动——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在保护无辜的儿子,但他试图左右调查人员可能发现的东西,这使他的保护行为与法律直接冲突。
搜查令与安迪的急迫感
搜查始于安迪被带到办公室后意识到,当局可能是为了让他远离家中,正准备派搜查小组前去执行搜查令。他没有惊慌,反而形容自己怀着一种冷静的急迫感。对他而言,雅各布被控杀人就像一枚会摧毁整个家庭的手榴弹,毁灭究竟会以何种方式发生,尚未确定。他眼下的目标是在警方搜查之前赶回家。
纽顿镇的巴伯一家住所外已经停着四辆纽顿警车,警方一边等候搜查令,一边监视着房子。安迪开车绕过街区,从自家房产旁的通勤列车站靠近。他翻过站台与后院之间八英尺高的围栏,穿过侧柏树篱,跑过草坪。附近一位正在打理花园的邻居向他挥手;安迪匆忙经过时,也下意识地回了个招呼。这种寻常的礼貌反而让他悄悄潜入的举动显得格外突兀——熟悉的家庭环境已经成了警方行动的边界。
搜查雅各布的房间
进屋后,安迪轻声呼唤雅各布,想让他为即将发生的事做好准备,但家里没人。他跑上楼,搜查雅各布的房间,打开抽屉和衣橱,把衣物翻得乱七八糟。他想找出任何哪怕稍有牵连可能的东西,在警方赶到前把它处理掉。这并非经过审慎考虑的调查,而是在急迫中试图控制一个未知的威胁;安迪不知道地方检察官掌握了什么证据,也不知道是什么让当局如此急于起诉他的儿子。
搜查只找到一个青少年房间里常见的杂物——脏衣服、被雅各布的大脚穿得变了形的运动鞋、课本、电子游戏杂志,以及电子设备的充电线。安迪没有发现任何令他不安的东西。这些寻常物品并未回答令他恐惧的问题——究竟缺了哪项证据才导致起诉?即使他已经越过法律界限去寻找答案,不确定感仍未消除。
留下笔记本电脑
安迪考虑藏起雅各布的笔记本电脑,因为硬盘里可能有不利材料。但把电脑拿走本身也可能显得可疑,尤其是考虑到雅各布在网上的活动;另一方面,留下电脑又有可能让警方发现里面的内容。最终,安迪没有动电脑,认为自己没有时间继续权衡,并猜想雅各布在脸书上遭到公开指控后,或许已经清理过硬盘。笔记本电脑成了这场搜查中悬而未决的物件——它可能是证据来源,可能引来怀疑,也是安迪无法稳妥作出决定的事情。
安迪还在房间里翻找时,门铃响了。搜查令已经送到——保罗·达菲站在门口,把搜查令交给安迪,并为此道歉。安迪试图抢在搜查之前行动,结果只争取到一小段无果的时间。他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拿走的东西,也把最令人不确定的物件留在原处;正式搜查此刻即将开始。
父亲对制度的不信任
安迪搜查房间,并非因为刚发现了什么线索,而是因为在他看来,把雅各布的命运交给可能犯错的人来判断十分危险。他指出,记忆会出错,目击者的指认并不可靠,警察也可能判断失误、记错事情。在他看来,法院也难免犯下普通人会犯的错误,无辜的被告可能因此被定罪。他将自己的行为描述为努力为儿子争取公正结果,并声称自己相信儿子是无辜的。
这种辩解并不能抹去他的所作所为。安迪知道,这次搜查可能被理解为毁灭证据或妨碍司法;他在叙述中直接预料到这些指控,同时也质疑相信制度就更安全这一前提。这一场景的张力正源于这种矛盾。安迪保护儿子的目的与干扰调查的企图密不可分,而雅各布房间里没有发现可疑之处,既不能证明他无罪,也无法回答控方的指控。搜查结束时,并没有得到确定答案——搜查令已送到门口,安迪仍然不知道当局认为他们发现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