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ty与Sandy Stern的辩护委托及专业信任
无罪推定拉斯蒂·萨比奇与桑迪·斯特恩之间的律师委托关系,以一种显著的张力为特征——斯特恩在法庭上为拉斯蒂提供有力辩护,却在未与他商量的情况下作出关键的策略转变。他们的合作建立在斯特恩对法律论证和法庭判断的娴熟掌握之上,但辩方最引人注目的指控,暴露出拉斯蒂对以自己名义提出的主张几乎没有掌控权。
辩护律师与法庭辩护人
审判中,斯特恩呈现的拉斯蒂并非仅仅是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名高级副手,而是一位成就卓著的公职人员。他提及拉斯蒂接受过法律教育、曾是《法律评论》的成员、曾为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书记员,以及他将罪犯绳之以法的记录。这一描绘有其明确目的——斯特恩以一位长期服务公众者的形象反驳检方对被告的叙述,并请陪审团衡量这一身份与一项建立在间接证据之上的指控。
斯特恩在开庭陈述中还将证明标准置于辩护的核心。他反复引导陪审团关注合理怀疑,并将这一标准与他所说的漏洞、猜测、流言和影射相对照。他没有任由检方的案件逐渐形成令人信服的叙事,而是将其证据描述为不完整,并指出其中的暗示不足以证明有罪。他的陈词援引法官前几天作出的指示,使辩方与法院对法律的解释保持一致,同时提醒陪审员检方必须证明多少事项。
这一场景将斯特恩呈现为沉着而审慎的人。他穿着剪裁合身的棕色西装,先将一只手肘搁在讲台上,随后在展开论证时走近陪审团。他镇定的举止配合着精心安排的论述层次——先指出证据的薄弱之处,再着重阐明举证责任,最后请陪审员思考拉斯蒂是怎样的人。因此,这段关系也体现了代理职能——斯特恩选择拉斯蒂职业生涯和公众身份中的哪些部分,用来对抗检方的指控。
拉斯蒂的信任与职业考量
这段关系并非只是拉斯蒂跟随斯特恩的安排。雷蒙德·霍根作证期间,拉斯蒂放下个人敌意,允许斯特恩对霍根温和一些。拉斯蒂明白,霍根长期从事公职,因而是一名可信的证人;斯特恩也已经指出,要成功攻击这种可信度并不容易。拉斯蒂还看到了更广泛的职业考量——斯特恩与霍根日后可能会以共同代理律师的身份合作,而维护这种联系对斯特恩而言,可能不止关乎眼前的审判。
这一考量限制了拉斯蒂对辩护方式的期待。辩护律师通常倾向于维持可行的职业关系,并将州政府视为主要对手。因此,拉斯蒂预料斯特恩会先从霍根那里争取有利的让步——例如让霍根称赞拉斯蒂过去的表现——然后再对付他。斯特恩没有采取这种谨慎的次序。尽管拉斯蒂允许他温和行事,斯特恩的态度既不客套,也不迁就。这种分歧并未消除拉斯蒂对斯特恩能力的信任;它表明,许可与预料并非一回事,而律师仍有权选择更具攻击性的做法。
出乎意料的栽赃理论
最尖锐的裂痕出现在斯特恩告知法庭,辩方的理论是拉斯蒂遭人栽赃之时。拉斯蒂惊呆了。几周前,斯特恩还否决了这种策略,拉斯蒂也已不再考虑;直到那一刻,他一直以为辩方采取的是一种较为低调的解释,说明检方为何可能出了差错。按拉斯蒂的理解,斯特恩暗示托米·莫尔托觊觎拉斯蒂的职位,为了建立案件而操之过急;尼科·德利亚·瓜迪亚则因为自身的怨恨,没有察觉危险。这种做法会以人性的错误和野心来削弱检方的案件,却不会提出蓄意栽赃这种更严重、风险更大的指控。
拉斯蒂认为,公布这一理论是突然升级,而不是延续他以为双方已经同意的策略。这个说法是在公开走廊会议上记录在案的,记者可以索取法庭记录员的笔记,并将指控写进新闻标题。这一转变也立即带来一个问题——辩方将用什么证据来支持它?检方的反应显而易见;尼科难以置信地在走廊里来回踱步。对拉斯蒂而言,这一刻表明,斯特恩的自主决断不仅影响法庭上的辩护,也影响着围绕审判逐渐成形的公众叙事。
直觉、权威与未解的信任
斯特恩结束对霍根的讯问后,拉斯蒂质问他为何放弃先前的做法。斯特恩承认自己改变了主意,却只给出直觉,而没有提出经过充分阐释的理由。拉斯蒂询问辩方将提出什么证据时,斯特恩把这个问题留给他处理,随后转身离开。这场交谈发生在私密的情境中,双方的责任划分却十分鲜明——斯特恩坚持自己有权作出策略判断,拉斯蒂则面对为这项指控提供证据支持的实际难题。
因此,这段关系兼有职业上的信心与真实存在的沟通失误。拉斯蒂能够看出斯特恩对霍根的交叉询问极为成功,却仍然忧心忡忡,无法向他道贺。斯特恩的本领并未消除委托人对策略的疑虑,而栽赃理论的提出也没有伴随任何解释,足以让拉斯蒂接受这一做法。他们仍在合作,但这一场景揭示了关系中的核心张力——斯特恩的辩护或许正因为他愿意临场应变而强有力,拉斯蒂却必须承担一项自己既未预料、事前也未理解的决定所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