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弹

杜鲁门

文官管控下的原子弹成为哈里·S·杜鲁门总统任期中的关键考验——这是一种在极度保密中研发、用于攻击日本,随后又不交由军方独立保管的武器。杜鲁门的立场将宪法权力与道德上的区分结合起来。他坚持认为,原子弹可以作为武器使用,但其摧毁城市、杀害平民的威力,意味着使用它应由文官领导人决定,而不应成为军方例行管辖的事项。

秘密工程与不知情的参议员

原子弹工程最初是一项紧急行动,目的是防止德国获得可能左右战争胜负的武器。在一次关于大型建设工程的简报会上,杜鲁门说,他听说该工程旨在制造一种能引发巨大爆炸的秘密武器,并表示希望它能成功。然而,这点零碎信息并未使他了解该计划的实际规模或成本。官员向三名议员解释,制造这种武器还需要额外的16亿美元,并以保密至关重要为由,要求拨款时不留下可追查的账目;杜鲁门并不在获悉此事的人之列。这位后来负责监督战时开支调查的参议员,当时自己也被蒙在鼓里。

这项名为S-1的工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科学与工业项目,也是战争期间保密最严的秘密之一。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负总责,由莱斯利·格罗夫斯将军主管。不到三年,美国就为此花费了20亿美元,约有20万人参与其中;真正了解这项工作内容的人寥寥无几。保密工作极为有效,尽管杜鲁门十分关注国防开支,他对此仍知之甚少,麦克阿瑟和切斯特·尼米兹等高级指挥官也同样不甚了解。反差十分鲜明——一项调动庞大国家力量的工程,竟被设计成连重要官员也被排除在知情范围之外。

杜鲁门遭到排除之时,军方权力与文官政府之间的适当关系正逐渐成为争论焦点。1942年,随着军事合同不断扩大,他担心将领和海军上将对工业与农业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他认为,文官掌控战争行动是一项根本原则,并警告说,这一问题可能影响战后的国家政治与经济结构。原子弹使这一担忧变得迫切且影响深远——指挥军队的权力,与决定是否动用一种足以摧毁城市的武器的权力,不能想当然地视为属于同一机构。

从总统简报到使用建议

杜鲁门成为总统后,接触这项工程时的身份不再是监督其开支的参议员,而是必须为工程完成后迫在眉睫的决策负责的领导人。4月23日,在椭圆形办公室举行的一次会议上,与会官员大多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原本会召集的人。杜鲁门没有带上自己新聘的外交政策顾问或俄罗斯问题专家,也没有自己的前参议院同僚出席。这场会议沿用了原有班底,凸显出杜鲁门接掌总统职位时,也一并接手了政府的许多既有安排。

摆在他面前的预期武器规模十分惊人——政府预计四个月内就能完成一枚足以摧毁整座城市的原子弹。格罗夫斯将军随后提交了一份约二十五页的曼哈顿计划报告,请杜鲁门阅读。这些材料使他从迟来的知情者变成必须直接承担后果的人,但并未让决策变得简单。史汀生强调,审议问题的委员会可以提出建议;向总统建议采取行动的责任仍由他一人承担。

咨询程序于1945年5月9日在五角大楼史汀生的办公室启动,随后又于5月14日和18日举行会议。5月31日开始的一场关键两日会议上,四位物理学家加入委员会——恩里科·费米、阿瑟·H·康普顿、欧内斯特·O·劳伦斯,以及负责主持组装原子弹的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的主任J·罗伯特·奥本海默。委员会建议尽快对日本使用原子弹,不作预警,并以被工人住宅或其他建筑环绕的军工厂为目标,以造成强烈的心理冲击。这些并非仅仅是有关新武器的技术结论;建议将对当地居民造成的预期影响也纳入使用方式。委员会只提供咨询意见,判断的重担仍由总统承担。

杜鲁门亲笔写给史汀生的命令批准对日本使用原子弹。1945年8月14日晚上7时,他在椭圆形办公室的办公桌前宣布日本投降。两份记录——铅笔写成的命令和投降公告——标志着原子弹从秘密工程转为总统行使战时权力的工具,继而随着对日战争公开宣告结束。

保管权、文官权力与道德区分

战时使用原子弹,并未终结由谁保管它的问题。7月21日,在福里斯特尔安排的一场会议上,一名官员宣读了将原子弹保管权移交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正式请求。提出这一请求的理由是——最终负责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应当拥有它,以熟悉其性能并统一指挥。杜鲁门简短地打断宣读,说他自己会读。利连索尔回答,这涉及广泛的政策问题——总统既是三军统帅,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原子弹理应由总统负责。依照这一观点,文官管控并非行政细节,而是一条宪法界线。

杜鲁门随后阐明了一个比他早先将原子弹称为普通军事武器更为审慎的立场。他说,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应使用原子弹;他将其描述为一种摧毁妇女、儿童和其他手无寸铁者的手段,而不仅仅是一种军事用途的武器。利连索尔记载,杜鲁门停顿片刻、神情沉思;这伴随着一种改变讨论框架的区分——原子弹不能被视为等同于步枪、大炮或普通武器。杜鲁门坚持认为,还有其他因素需要权衡,并反对随意将原子弹转交给军方当局。两天后,他告诉福里斯特尔,原子弹将继续由文官保管。

这一决定将一项制度规则与道德判断联系起来。总统的权力并不能让原子弹变得无害,文官保管也没有解决使用它是否正当的问题。相反,这项决定将责任交由最高层级的文官承担,并承认其破坏性后果使人们无法再沿用对待普通军事装备的惯常假设。原子弹的威力凸显了监督的意义——负责作战的人可以就需求和行动提出建议,但不能自行取得这种足以摧毁城市的武器的保管权。

朝鲜战争与使用限制

朝鲜战争期间,原子弹可以使用与获准使用之间的区别依然清晰可见。记者在记者会上问杜鲁门是否考虑在朝鲜使用原子弹,他回答没有,同时说明自己会留在华盛顿继续工作。后来,在另一轮问答中,有人问他所说的考虑使用是否包括原子弹,他承认人们一直在积极考虑使用原子弹。他还说,不希望用原子弹攻击与军事侵略毫无关系的无辜男女和儿童。与此同时,他坚持认为,原子弹是美国的武器之一。他的立场既不是说这种选项并不存在,也不是认为只要存在,就必然会使用。

麦克阿瑟主张承认与中国处于战争状态,并要求对满洲及中国大陆城市投掷三十至五十枚原子弹。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也告诉杜鲁门,使用核武器大规模摧毁中国城市,是影响军事局势的唯一办法。然而,这一说法强调,这一方案从未被认真采纳。杜鲁门拒绝采取这一行动。另一次讨论涉及鸭绿江上的一座大型水坝——一枚常规炸弹只在坝上留下轻微痕迹后,据称空军参谋长霍伊特·范登堡认为必须使用核武器才能摧毁水坝。杜鲁门同样拒绝了这一选项。

围绕原子弹的争论,属于一场关于军事指挥权边界的更大冲突。杜鲁门认为,麦克阿瑟公开挑战政府政策,无视指示,违抗总统命令和联合国政策。尽管杜鲁门感到愤怒,也担心公众反应,他起初选择克制地训诫麦克阿瑟,而不是立即将其解职。这场对峙说明,文官统军并非一句宣示的原则——总统必须区分军事建议与制定政策的权力。原子弹使这一区分的重要性格外突出,但围绕命令和军方独立判断的同一冲突,也延伸到了核武器以外的领域。

意义

原子弹在杜鲁门总统任期中的历史,展现了知情程度与责任归属的变化。作为参议员,他只听到过关于秘密工程的一点风声;在议员被要求批准隐蔽拨款时,他也遭到排除。作为总统,他必须了解一个动员了数十万人、耗资数十亿美元的计划的情况报告,继而决定如何管控这种前所未有的武器。从保密状态到总统决策,并未消除不确定性,而是将问责责任集中起来。

杜鲁门的做法坚持了两项并存的主张——原子弹仍是美国武器之一,但使用它不是一项例行的军事选择,而且它应由文官保管。他拒绝批准朝鲜战争期间有人提议发动的核攻击,使这一立场在战时对日使用原子弹之后产生了实际影响。因此,在这篇记述中,原子弹不仅是一项技术成就或破坏力的象征,也是宪法权力、军事专业知识、平民所面临的风险和总统责任等问题交汇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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