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家警察
豺狼的日子法国国家警察是小说中组织追捕威胁夏尔·戴高乐的刺客行动的主要执法机构。其成效并非取决于某一条线索或某一名警员,而是取决于克洛德·勒贝尔调动警力、串联分散档案并指挥实地搜查的能力;与此同时,目标不断更换身份,并根据当局发现的情况调整行动。
职责与指挥
调查起初并非例行协商,而是一项特殊的国家指令。勒贝尔在会议室读完罗兰上校的报告后,接受法国内政部部长简报,并奉命设立自己的办公室。会上各机构代表所掌握的资源均交由他调配,开支不设上限。这种权力规模反映出事态的严重性——当局知道有人密谋刺杀总统,却尚不知道刺客的姓名,也不知道他打算何时行动。
勒贝尔将这项指令转化为一套运作架构。他下令调走自己的常任秘书,或让其带薪休假,以免保密行动以外的人进入办公室。吕西安·卡隆将同时担任他的助手和秘书。办公室配备了持续工作的条件——一张行军床、洗漱和刮胡用品、一台咖啡壶,以及十条外线电话线路,其中一条由专人全天候接听。一份通告授权卡隆向各部门主管索取勒贝尔本人有权要求的任何设施。这些务实安排将特别权限转化为有效运作的指挥中心。
情报与警务合作
这项行动最初面临的信息难题是——警方要搜寻一个身份尚不明确的人。勒贝尔联系了国外的高级刑事调查人员,但谨慎地避免将此举说成警队之间的正式调查。他将其描述为对一条线报的例行回应,解释说相关犯罪或许尚未超出意图或准备阶段,并坦承调查人员既没有姓名,也没有比一份粗略描述更可靠的信息。
接着,他界定警方必须查明的是哪类人物——不是黑帮枪手,而是一名有成功杀人经历的政治雇佣刺客。即使缺少通常的身份信息,这一区别也为外国调查人员提供了可用的搜寻标准。这些电话交谈间接传达了威胁;勒贝尔不必点明总统,对方也能理解调查为何重要。警务合作由此从审慎限制披露开始,既争取协助,又不泄露超出调查安全范围的信息。
档案、推断与实地搜查
这场追捕使常规记录变得至关重要。调查人员重新查阅档案时,发现亚历山大·詹姆斯·昆廷·达根的入境记录——他于七月二十二日搭乘布拉班特快车从刺杀准备中的布鲁塞尔进入法国,并有记录显示他于七月三十一日搭乘北方之星快车离开杰卡尔多次变换身份并策划刺杀的巴黎,前往刺杀准备中的布鲁塞尔。一份以达根名义登记的酒店记录,护照号码与从伦敦收到的信息相符,显示他在七月二十二日至三十日期间住在马德莱娜广场附近。勒贝尔没有下令进行引人注目的突袭,而是悄悄拜访酒店老板,得知那人到八月十五日时早已离开。这些记录证实了他曾经出现,却无法单独确定逃犯的所在。
随着调查转向乡间,勒贝尔命令瓦朗坦警务专员派遣现有最精干的队伍前往于塞勒,并以发现汽车的地点为中心组织地毯式搜查。调查范围有意设置得很广——农场、经常往来的道路使用者、村里的商店和咖啡馆、旅馆以及伐木工人的棚屋,都可能留有逃犯行踪的线索。警员接到的搜寻对象描述是——一名身材高大、金发、法语流利的英国人,有三个手提箱和一只手提包,身带大量现金,外表可能像是露宿过。警方要用一则捏造的车祸消息转移媒体注意力,声称一名神志恍惚的乘客失踪;若发现此人,警员应包围他,而不要贸然接近。
勒贝尔也利用物证检验彼此竞争的解释。他推断汽车必定重新喷过漆;如果汽车是在夜间从加普开到于塞勒,那么改漆很可能发生在这段路程之前。如果调查显示油漆是在加普买的,时间上的先后就意味着刺客可能已经收到警告,得知达根的身份暴露。勒贝尔没有把泄密源头当作已证实的事实——消息可能经过总机或电传操作员、一名初级职员,或安插在通信链条中的秘密军组织特工传出。他怀疑已知的联络人瓦尔米,但将此视为推断,而非定论。
追捕的压力与局限
追捕行动受到一个根本性的不对称局面左右——警方知道存在一项阴谋,但刺客掌握着自己的行动时间表。调查七十二小时后,勒贝尔解释说,当局无法判断自己介入了计划的哪个阶段。警方或许能在查明刺客身份并以其假名找到他后,趁他毫无防备时将其逮捕,但不能假定阴谋一经揭露就已停止。这种不确定性推动调查继续进行,同时也增加了依据不完整信息采取行动的危险。
勒贝尔最终意识到刺客选定了某个特定日期,这改变了逃犯此前拖延的意义。他追问,那人为何没有立刻冒用詹森牧师的身份,从瓦朗斯前往巴黎并马上下手。那一周看似无所事事,并不意味着计划已经放弃;勒贝尔断定,刺客是在等待自己选定的时机。因此,警方的应对不仅依赖收集明确的目击报告,也取决于对逃犯行踪空白之处的解读。
当局自身的程序也留下了可乘之机。一次设置警戒线期间,一名守卫报告说,他曾让一名明显患病的跛脚老人从缺口通过;此人出示了身份证和战争伤残者证,并留下雷恩街的地址。这次遭遇表明,官方证件和貌似可信的外表能够蒙混过关,避开检查站通常的审查。整个调查中,法国国家警察的优势在于能够汇集档案、通信和实地报告;其弱点则在于信息传递所经历的延误和人的判断。最终,这场追捕成为一场较量——一个机构试图让身份不明的人现形,而一名刺客则利用文书、伪装和时机,始终躲避警方的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