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弗里曼
镜子之书罗伊·弗里曼曾是一名侦探,他重查约瑟夫·魏德谋杀案,使一桩旧日调查失误变成一场与遗忘赛跑的行动。他既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也是一名正面对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人;驱使他的不仅是侦破谋杀案的可能性,还有一种个人需求——厘清他认为自己过去的错误造成了怎样的伤害。
身份与背景
弗里曼住在卑尔根县,多年前便与戴安娜离婚。两人结婚将近二十年,育有一个儿子托尼。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离婚后,戴安娜带着儿子搬到西雅图,此后弗里曼几乎没见过儿子。弗里曼向约翰·凯勒谈起家人时,托尼已经大学毕业,在当地一家电台担任新闻主播。后来弗里曼暂住在前妻位于西雅图的家中,只是暂时避居;案件引起公众关注后,记者纷纷找上门来,他便借此躲开他们。
弗里曼身材高瘦,头发几乎全白,修剪整齐的胡须覆盖着下半张脸。凯勒觉得他像一位可靠的配角演员——总是衬托主要人物,而不寻求关注。这种印象符合弗里曼低调的举止,但这位表面沉稳的前侦探也背负着个人遗憾、健康忧虑,以及一种自觉早年职业生涯未能始终尽到职责的感受。
最初的调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弗里曼参与了约瑟夫·魏德谋杀案的调查。理查德·弗林承认案发当晚去过魏德家中,但称自己在谋杀发生前数小时就已离开。弗里曼记得,警方数次询问弗林,却没有找到质疑其说法的依据。调查也查到了劳拉·贝恩斯——弗里曼说,警方知道她与魏德可能有牵连,却无法证明两人有婚外情。他曾询问她,而她对当晚行踪的解释似乎很有说服力;据了解,一名女同学证实了她的说法。
德里克·西蒙斯是杂工,也是另一名证人,但他提供的线索不那么明晰。多年后,弗里曼已记不清西蒙斯究竟作了什么陈述。他记得西蒙斯当时身体不适且有失忆症,因此认为那份陈述太不可靠,除了传闻之外很难证明什么。弗里曼还说,警方没有证据证明贝恩斯与魏德有关系,而她的不在场证明也使她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可能性降低。他的叙述显示,调查人员将证词和私人关系都视为需要佐证的事项;与此同时,他们对西蒙斯精神状况的确信,也使其证词的价值被进一步贬低。
重返案件
弗林失踪手稿引发的调查让案件重新进入弗里曼的生活。在西三十六街一家餐馆与凯勒会面时,弗里曼得知弗林曾写下那段时期的经历,并把一本书寄给文学经纪人,但手稿大部分内容都已找不到。凯勒解释说,他受雇重建事实,已经与许多人交谈,却始终没有找到确凿答案。弗里曼于是带给他一个装满经纪公司档案复印件的大号黄褐色信封。由于经纪公司的档案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才实现电脑化,弗里曼不得不在档案室的箱子里翻找;这些文件没有保密分类,因此他得以复印交给凯勒。
后来,弗里曼重新调查此案,既出于职业原因,也出于个人原因。得知弗兰克·斯波尔认罪后,他想亲自听听斯波尔的说法,而不是轻信这份认罪。弗里曼心存怀疑——斯波尔在魏德遇害前不久才从精神病院获释,弗里曼猜想,斯波尔或许听说了这起谋杀,又在得知有位作家对案件感兴趣后,为了引人注意而认罪。在波托西惩教中心一位资深工作人员马特·多米尼斯的协助下,弗里曼安排在斯波尔预定执行死刑前探监。他想亲眼见到斯波尔,听听他对西温莎谋杀案的说法。
弗里曼带了一箱骆驼牌香烟去监狱探访,他知道香烟在那里可以充当货币。他已经十五年没抽烟了,但还是听从马特的建议;监狱工作人员必须检查香烟,因此他告诉斯波尔,等自己离开后斯波尔就能拿到。他尔后说,自己在外面没有亲友,二十多年没见过父母,而且想到四周后就要死去,感到害怕。接着,他承认杀害了魏德,同时区分了自己声称的意图与实际结果——他说自己本想殴打魏德,并非要杀他。因此,弗里曼的询问让他得到一份有待检验的认罪供述,而不是一个他已经准备接受的结论。
相互矛盾的说法与记忆
弗里曼对那晚的记忆与斯波尔的说法并不一致。斯波尔称自己从后院观察魏德家,看到教授和一个年轻男子在一起;弗里曼怀疑那人是理查德·弗林。斯波尔坚称当时没有年轻女子。弗里曼以当晚下雪以及斯波尔藏身的位置提出质疑,但斯波尔仍坚信自己的说法。弗里曼还指出魏德死亡时间上的疑点——教授在遭袭后活了两三个小时,后来又有人进了屋,却没有叫救护车。斯波尔坚称自己听见有人开锁进屋。后来到访的人是谁,以及对方为何任由魏德垂死,这些仍是两人谈话中未能解决的问题,单凭斯波尔的证词,弗里曼无法查明详情。
弗里曼自己的说法也受到质疑。德里克·西蒙斯曾告诉凯勒,弗林和贝恩斯都在场,两人发生了争吵,后来贝恩斯的车停在附近。凯勒将这番话与斯波尔的说法对照后,发现具体矛盾——西蒙斯说贝恩斯在屋里,斯波尔却只字未提她;西蒙斯记得有过争吵,斯波尔却不记得;而两人都称自己当时在后院或附近。弗里曼猜测斯波尔可能忘了,也可能撒了谎,但凯勒越来越怀疑弗里曼。彼此冲突的陈述揭示了一个局限——不能把任何一名证人的确信当成证据,弗里曼自己的记忆也不例外。
弗里曼透露自己患有早期阿尔茨海默病后,他的紧迫感更加明显。医生建议他保持思维活跃,并给了他一本练习册和一些练习用的录像。弗里曼说,也许再过一到三年,他就会不记得魏德是谁,也不记得自己曾是一名警察。他原以为自己办砸了案子,因为照他自己的评价,他是个糟糕的醉鬼。重查谋杀案让他有了比回忆旧球赛更有意义的事去做——弄清自己如何让凶手逃脱,并理清他认为自己造成的混乱。凯勒告诉他,警局同事敬重他,认为他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人,同时也承认弗里曼喜欢喝酒。这番安慰并未消除弗里曼的自责,而自责仍是推动他重新调查的核心动机。
结案与后续
弗里曼最终与德里克·西蒙斯当面对质,并录下了他的供述;西蒙斯随后被捕。这一揭示让案件有了明确的公开结局,弗里曼也成了媒体人物,新闻标题称赞这位前侦探侦破了一桩二十八年前的谋杀疑案。媒体的关注令他不堪其扰,于是他暂时搬到戴安娜位于西雅图的家中,躲避记者。他重返这桩自己曾认为处理失当的案件,最终获得了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毫无保留地洗清了责任——此前他的结论和西蒙斯的说法都留下了关键疑点,直到重新调查才使这些疑点再次浮现。
这起案件也改变了失踪手稿对相关人士的意义。彼得从凯勒那里得知,最新进展推翻了弗林的理论,并显示这位作者的想象如何润饰了真实事件。然而,对弗里曼而言,案件解决后引发的公众关注只是其中一个后果。他赶在记忆衰退前调查此案,是想理解一桩旧日职业失误;逮捕行动结束后,曾占据他心头的同一个故事开始逐渐淡去,而他重新与戴安娜建立联系,也听说了他们的儿子、儿媳和孙女的近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