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

樱桃

诺思是一名战斗领袖,他的技能与威慑力难以分开——他能在灾难发生前几秒发现爆炸物,却也随意残酷地对待平民和下属。在与叙述者共同执行一百多次巡逻后,他成为一种强硬、爱国的军人身份的化身,而叙述者既不信任这种身份,也知道自己无法令人信服地扮演它。

身份与背景

在首次描述两人相遇时,诺思是一名二十三岁、来自爱达荷州的军士。叙述者说他长得像莫里西;这种不协调的相似之处,与叙述者直截了当地称诺思为杀手形成对照。诺思自2003年起就在美国陆军服役,并曾杀死一名在屋顶上的伊拉克男子。到他刚晋升为军士六级时,他已经积累了战斗经验;后来,叙述者称他为军士长。

诺思的权威既来自实际能力,也来自正式职务。他指挥一支小型战斗小队,带领巡逻队,与连战术行动中心联络,并在交战规则几乎不给人留下斟酌余地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叙事没有通过完整的个人经历来呈现他,而是从一次次实地相遇中勾勒他的性格;在这些场景里,他的能力、攻击性和支配欲同时显现。

巡逻指挥与战术技能

一次夜间巡逻中,诺思带领一支小队进入玛莎路与波尔克路之间的田地。他的主要目的不是监视道路;他认为自己能够抓住一个暴露在田地里的人。士兵们在黑暗中等了几个小时,随后朝一处花园门移动。一个男人从屋里跑出来时,诺思用无线电联系连战术行动中心,后者命令巡逻队向他开枪。小队散开拦截他后,发现该男子受了伤。诺思允许担任军医的叙述者上前救治,没有作出解释;在这条致命的指挥链中,这是一次短暂的专业自主空间。

诺思的判断也曾避免了一次袭击。巡逻队前往一个伊拉克陆军基地增进友好关系后,车辆在宵禁后离开,转错弯,迷失在河流另一侧,远离己方基地。车队在不开车灯的情况下高速行驶,遇到一辆白色轿车,最后一辆悍马军车挡住了它。诺思和叙述者走近车辆时,其他士兵正在搜查轿车。轿车最终开走;大约一分钟后,诺思发现路边有一枚爆炸成形穿甲弹。驾驶员在触发装置前停下,巡逻队也安全抵达基地。诺思敏锐的观察力把一次险些出事的遭遇变成了生还的机会,不过叙述者也指出,“险些出事”仍然是在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诺思也会在叙述者把暴露在危险中误当成主动行动时纠正他。一次沿河巡逻期间,河对岸的一处小村庄突然响起枪声和爆炸声。叙述者和博尔赫斯朝声源方向移动,而其余步兵则寻找掩护。诺思和卡斯特罗嘲笑他们,并告诉叙述者,开枪时他应该趴下。诺思的经验让这番斥责显得有理——他以前见过战斗,而叙述者还在学习如何在炮火中行动。

权威、暴力与平民遭遇

诺思的指挥风格带有残酷的戏剧性。他们走过一座浮桥返回时,他看见佩皮特站在一群赤脚孩子中间。他打开车门,叫她过来,并递出一份战斗口粮。女孩跑来拿时,他把口粮移开,让她够不着,随后关上装甲车门,大笑起来。叙述者指出,诺思这次任务中毫发无损。这个瞬间把军事保护变成了拿孩子取笑的羞辱性玩笑——诺思控制的不仅是车辆和口粮,还有自己故意引发的期待。

那次以一名男子受伤告终的夜间巡逻,揭示了诺思的权威可能造成的致命后果,尽管开枪的命令来自战术行动中心。男子死后,诺思用无线电报告他已经死亡,巡逻队不再需要直升机。小队既没有把尸体运回去的手段,也没有尸袋;对方答复说,快速反应部队要等到日出、道路看得清楚后才会赶来。士兵们在那里守了一夜。诺思的行动被呈现为命令与限制体系的一部分,但场景清楚展现了其结果——一名年轻的赤脚男子死在田野里,巡逻队守在他的尸体旁,直到天亮。

后来,在取回那具尸体时再次爆发枪战,诺思并非负责指挥的最高级士兵;卡斯特罗军衔比他高,因此接管指挥。卡斯特罗下令停火,并召集四名志愿者去看守死者。起初只有三只手举了起来。叙述者举手成为第四人。这一区别很重要——诺思是一名强势的巡逻队领袖,但在这一事件中,权威通过军衔、命令以及各个士兵不情愿的选择分散行使,并非只属于他一人。

与叙述者的冲突

诺思和叙述者有着长期的行动经历。叙述者估计,自己离开基地执行任务的次数中,约有一半是和诺思一起;在那一年里,他大概与诺思共同执行了一百多次巡逻。他们一起经历过艰难任务,也一起熬过长时间的无聊时光。这种积累起来的熟悉并没有缓和诺思的态度。叙述者最终确信,诺思受不了自己。

这种敌意通过一些当众的小纠正表现出来。叙述者白天点燃一支迈阿密牌香烟时,诺思当着其他人的面告诉他现在不是抽烟休息时间,仿佛是在训斥一个新兵。另一些时候,诺思会突然发射他的二〇三榴弹发射器,或投掷手榴弹,却不说这是训练。叙述者把这些行为看作诺思脾气暴躁的迹象。在这样的日子里,诺思会让巡逻队涉水穿过一条满是污水和寄生虫的河流,尽管叙述者谨慎地指出,这种惩罚未必是专门针对他个人。

叙述者告诉埃文斯自己对他的看法,并离开一次巡逻后,两人的冲突变得私人化。叙述者认为,之后诺思一再设法抓住他的把柄。诺思会通过其他士兵传话,或者一边说话一边看向别处、转过身去。叙述者觉得这种对待方式尤其虚伪,因为诺思也认为埃文斯是个白痴,会在背后批评他,而且并不总是遵守自己表面上要求的纪律。因此,他的不满并不只是诺思过于严厉,而是诺思似乎一边声称拥有纪律权威,一边又按自己不断变化的规则行事。

变化与叙事作用

叙述者指出了两人之间更深层的差异。诺思对美国更为兴奋,似乎能够融入强硬、坚定的杀手角色;叙述者则说战争并不能逗乐他,而且他从来都不强悍。他说自己之所以称得上老兵,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运气好,没有被杀。诺思曾多次在战场上见过他,知道这种身份让他觉得多么不可信。叙述者怀疑别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他相信,没有人像诺思那样鄙视他。

因此,诺思在叙述者的讲述中不只是一个对手。他在战术上的成功使人难以轻视他,而他对待佩皮特和受伤男子的方式,则暴露出一种推崇控制与攻击性的军事文化所付出的代价。与诺思的自信相比,叙述者的不确定显得像是软弱;但与巡逻中的暴力相比,同一种不确定也保留了道德上的不安感。他们的关系让叙事反复呈现出一种对照——一边是表现强悍,另一边则是活下来,却始终不相信自己真的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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