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贝鲁特清真寺汽车炸弹袭击

9月11日

诺姆·乔姆斯基(受访者)以1985年贝鲁特清真寺汽车炸弹袭击为核心案例,质疑人们通常对国家暴力与恐怖主义所作的区分。他讲述了一枚安置在清真寺外、并设定在平民离开时爆炸的汽车炸弹——八十人死亡,二百五十人受伤,受害者大多是妇女和儿童。据他所述,这次袭击与里根政府有关,针对的是一名该政府反对的穆斯林要人,但未能杀死目标。此事在书中的意义不仅在于伤亡,还在于公众很快便将其遗忘;乔姆斯基认为,这种遗忘使强大国家实施的暴力免于被贴上惯常用于其敌人的标签。

袭击及其目标

乔姆斯基称,这枚装置是一辆装满炸药的汽车,停在清真寺外,并设定在人们离开时引爆,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杀人。他给出的数字是八十人死亡、二百五十人受伤;受害者大多是妇女和儿童。他还指出,预定目标是一名里根政府不喜欢的穆斯林要人,并强调刺杀他的企图失败了。

在乔姆斯基的叙述中,这件事并非鲜为人知的秘密。他说,主要媒体曾给予此事大量关注,但它很快就被遗忘。这种反差——起初广泛报道,随后几乎从公众记忆中抹去——使这次爆炸不仅成为暴力事件的例子,也说明人们对暴力的关注如何被组织起来,又如何被撤去。

恐怖主义及其命名权

乔姆斯基将这次爆炸置于美国官方采用的恐怖主义定义之下。他引用的定义以蓄意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为核心,指出这种行为通过恐吓、胁迫或制造恐惧,服务于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的。他认为,按照这一界定,针对平民的胁迫行动不会仅仅因为由国家实施,就在概念上变成另一回事。因此,这次爆炸成为检验该定义是否同样一致地适用于国家行为和非国家袭击的案例。

这一论点也构成他批评“反恐战争”这一说法的依据。在乔姆斯基看来,除非一场行动确实以恐怖主义为目标,否则将其称为对恐怖主义的战争就是宣传;若要一致地运用所宣称的定义,西方大国就必须审视自身行为。他将贝鲁特爆炸案作为官方原则与针对平民的行动之间更广泛比较中的一个案例,而非视为偏离政策的孤立事件。

公众记忆与选择性比较

乔姆斯基将这次爆炸与俄克拉何马城爆炸案作了鲜明比较。他回忆说,袭击发生后,新闻标题称俄克拉何马城与贝鲁特相似,但他认为,这种比较遗漏了更早发生的贝鲁特爆炸案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贝鲁特像贝鲁特。这一说法揭示了公众对本土暴力事件的震惊和谴责可以迅速出现,而对发生在别处的类似袭击,以及其据称与强大政府的关联,关注则不那么持久。

当乔姆斯基讨论是否应允许中央情报局实施暗杀时,他再次提到这一事件,将贝鲁特爆炸案作为具体检验,而非抽象的政策问题。他的回答是,不应允许此类暗杀。这个问题也将责任范围从情报机构扩大开来——乔姆斯基坚持认为,必须结合政府政策,以及评判国家暴力所依据的标准,来考量此案。

在全书论证中的作用

这次爆炸反复出现,成为乔姆斯基主张恐怖主义并非单纯“弱者的工具”的证据。他将此案与低强度战争教义联系起来,称后者为实现政治目的而对平民实施胁迫,其做法与官方的恐怖主义定义相似。事件反复出现,也改变了它在论证中的作用——它起初是一个被讲述的袭击事件,随后成为检验有关原则、公众记忆以及政治标签适用不平等的案例。

这一叙述的力量来自视角尺度的转换。具体细节——清真寺外发生的袭击、爆炸的时机、针对一名要人的行动未能得逞,以及八十人死亡、二百五十人受伤的伤亡数字——始终如一;与此同时,乔姆斯基的论述从贝鲁特转向官方定义与反恐话语。因此,这一事件成为对选择性分类的指控——原则上,暴力受到谴责;但乔姆斯基认为,施暴者的身份和实力决定了这种暴力是否会被公众承认为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