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琳·胡佛

抹除

艾琳·胡佛是一位小说家、短篇小说作家,也是图书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她简明的履历表明她在文学界已确立地位,而她坦率的评断则揭示出委员会口中的品味与其对待一本有争议的书之间的落差。在审议《Fuck》时,她从种族角度阐述认可这本书的理由,并支持将奖项付诸表决。

职业生涯与文学地位

胡佛出版过两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她的短篇小说集《琐事追逐》获得了佩恩/福克纳奖,她的小说《细枝末节》则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第四名。这些资历表明,她并非文学界的新手,而是一位既获得评论界认可、又拥有相当商业知名度的作家。

叙述称她居住在纽约州北部,还干巴巴地补充说“显然是整个北部”。这个括号里的说法把一则传记细节变成了一个小玩笑,调侃这一称呼所能涵盖的广泛范围;文中没有提供更具体的家乡。在评审们首次举行电话会议时,她的声音被描述为一位年长女性的声音。威尔逊·哈内特提醒说,委员会要面对大约四百本书,胡佛回应道:“天哪,太好了。”她还说自己正要读完一本书。她的话将评审们的任务与自己的写作生活所需投入并置,但并未暗示她能免做这项工作。

一位明确表明界限的评审

开场的电话会议显示,委员会面临着艰巨的阅读任务。哈内特提出,评审们或许会读完某些书的第一句话就将其搁下,不过若另有评审把某本书列入名单,他们就得回头重读。胡佛明确说出了自己的底线:“那种实验性鬼东西我一本也不读。”她这番直白的话与哈内特圆融的保证形成对比;哈内特表示评审们会逐渐了解彼此的品味,并相互尊重。

其他评审也表达了自己对这项任务的实际态度。托马斯·托马德反对整个冬天都被关起来读书,乔恩·保罗·西格马森则开玩笑说,他打算一边冰钓一边读。与这些说法相比,胡佛的宣言不只是笼统抱怨工作量——它指出实验性写作是她不愿涉足的一类作品。叙述没有具体说明她如何将这条原则应用于某些书,也没有说明她后来是否改变了想法;文中记录这一偏好,是为了展现她带入委员会的审美界限。

品味、友谊与入围名单

委员会早期的审议也展现出个人交情与批评判断如何纠缠在一起。在第一次会议上,一位未具名的评审提议将丽塔·托滕的《我的身体之外》列入入围名单,理由既包括自己与托滕是朋友,也包括这部小说曾遭《纽约时报》严厉批评。叙述者认为,这两个理由其实都可能成为不予入选的依据,而托马德则把这部小说斥为“不过是一堆无聊玩意儿”。

提议列入托滕小说的发言者明确没有透露身份,因此不能将这一偏好归于胡佛。这个情节与理解她这个人物相关之处,在于它提供了更广阔的背景——评审们讨论书籍时,考虑的不只有文学评价,还有友谊、评论和个人品味。胡佛在别处记录下来的判断更为直接有力,但这一插曲表明,委员会的决定是在专业评估容易受到文学之外因素影响的环境中形成的。

围绕《Fuck》的争论

评审们在纽约市见面时,胡佛开口询问其他人是否读过《Fuck》,将这本书带入讨论。除西格马森之外,其他人都读过。这一提问把小说带进了一场对塞隆尼斯·埃里森而言早已意义非凡的谈话;他既是评审,也是这本书的作者。胡佛的介入使委员会的注意力从大批投稿作品转向了争论的核心。

最激烈的冲突发生在胡佛告诉埃里森,身为一名非裔美国人,他应该为“自己族裔的人中有人获得这样的奖项”而高兴时。埃里森回答说《Fuck》不是艺术,并质问她是不是疯了;哈内特则劝他们不要互相辱骂。胡佛以族裔代表性作为欢迎这本书获奖的理由,埃里森则拒绝接受共同身份足以决定艺术价值这一假设。这场交锋表明,他们争论的不只是这部小说是否配得上奖项,也在于他们赋予这份认可怎样的意义。

投票及未揭晓的结果

埃里森沮丧地作出反应后,西格马森提议投票,胡佛随即附议。她简短地说了句“我附议”,将先前对这本书获奖的辩护转化为对正式作出决定的支持。埃里森表示自己不想投票,但哈内特指出动议已经获得附议,并请评审们举手赞成《Fuck》成为当年的获奖作品。

现有叙述在哈内特发出号召时便告结束,没有记录评审们如何回应或最终结果如何。因此,关于胡佛的举动只能得出一个明确结论——她帮助推动了针对这部小说的投票,但这段文字没有说明举手时她投了什么票,也没有证实《Fuck》是否获奖。她在这一场景中的作用,由有据可查的一连串行动构成——她提出讨论这本书,以明确的种族角度为其获得认可辩护,并附议投票动议——而非由叙述未曾交代的结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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