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干预权
视差之见人道主义干预权是本书对人道主义政治核心悖论的命名——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的人无法行使的权利,被强权接过,成为以他们名义采取行动的依据。这一姿态自称是在捍卫受苦的个人,却可能取代集体政治计划,并推行干预者自身的社会秩序愿景。其核心问题不仅在于谁需要保护,还在于谁取得了代表未受保护者发言和行动的权力。
从无力行使的权利到干预
论述从这样一些人开始——他们被剥夺了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因而权利已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本书借助“神圣人”与赤裸生命这一问题,描述其中的悖论——一个被化约为一般人类的人,恰恰可能是不再被社会与政治现实承认为人、也不再被当作人对待的人。于是,那些被宣称属于每个人的权利,失去了能够有效主张这些权利的主体。
本书通过一种逆转来呈现这一困境——在人们被剥夺了实现权利的能力、权利看似无用之处,这些权利被送往国外,仿佛与药品和衣物一同送出的慈善弃物。它们成了给予遭受压迫、被剥夺通常保护之人的人道主义权利。然而,这些权利表面上的无用,并不意味着它们在政治上空无一物。留下的政治位置由他人占据——一个声称有权代表受害者实现这些权利的外部强权。
权利退回寄件人手中
本书将这种转移描述为退回寄件人手中。赋予无法行使这些权利之人的权利,实际上被退还给声称要捍卫这些权利的强国。在这里所描述的西方主流论述中,第三世界受苦者的人权由此可能成为正当化西方在其自行选择的国家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或军事干预的理由。
这一逆转也改变了人道主义行动的政治意义。干预被描绘为对苦难的回应,但本书追问它会促成何种政治安排——它究竟支持另一种正义观,还是反对集体正义计划。因此,捍卫个人免受压迫性权力侵害,可能限制这些个人作为拥有自身计划的政治主体现身的能力。本书指出,当人道主义将防止苦难视为政治变革的替代品时,它便会造成去政治化。
人道主义主张之下的政治利益
推翻萨达姆·侯赛因政权被用作一个案例,说明人道主义理由并未涵盖干预的全部动因。结束伊拉克人民苦难这一公开目的,与其他政治和经济利益并存,其中包括石油;它也与一套关于伊拉克未来的特定方案并存——西方式自由民主、对私有财产的保障,以及参与全球市场经济。问题不只是人道主义话语伴随着干预,而是这种话语可能把特定的政治与经济秩序说成只是对苦难的中立救助。
本书将这一问题置于更广泛的权力与暴力论述之中。公共权威从不与暴力完全分离——权力依赖一种淫秽补充,而表面上非政治性的从属关系本身也可能体现政治斗争与决断。因此,不能仅仅因为人道主义行动使用保护话语,就认定它置身于权力之外。它声称代表受害者行动,这一主张也必须作为一种政治行动加以审视,因为它可能界定哪些未来可以实现,以及哪些集体诉求仍无人倾听。
权利、例外与政治主体性
本书进一步将人道主义干预与这样一种法律困境联系起来——一些人的生活受到治理,但其身份却处于悬置状态。在讨论关塔那摩湾囚犯时,本书考察了这样一种论点——他们是躲过炸弹的人,因此囚禁胜于死亡。这种推理使他们的存活听起来像是在他们已被当作合法目标之后所剩下的一种让步。囚犯被置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与法律意义上的死亡之间——他们活着,却被剥夺了官方法律身份,以及这种身份通常带来的保护。
这一论述揭示了双重例外。囚犯在其法律地位被取消的空间中受权力支配;反过来,对他们行使权力的当局则在法律领域的一个空白地带运作,其行为不再受到通常法律保护的有效约束。对本书而言,人道主义话语不能仅凭声称捍卫生命就化解这一矛盾。决定性的问题是,被捍卫的人能否亲自采取政治行动,还是他们的权利会成为他人代替他们行动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