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关塔那摩日记美国最高法院赋予关塔那摩湾拘押营的被拘押者通过人身保护令对拘押提出质疑的权利;这项裁决使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能够获得联邦法院审查。《Boumediene诉布什案判决》本身并未裁定斯拉希的案件;它确立了他后来向地区法院法官援引的权利,而该法官下令释放了他。
《Boumediene诉布什案判决》
2008年6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在《Boumediene诉布什案判决》中以5比4裁定,关塔那摩湾拘押营的被拘押者有权通过人身保护令对拘押提出质疑。该裁决涉及被拘押者能否利用法律程序对其遭拘禁的依据提出异议。在本书的时间叙述中,这标志着一项影响重大的变化——关押在关塔那摩湾拘押营的被拘押者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质疑。
斯拉希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早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三年多之前,斯拉希已于2005年3月3日手写了一份人身保护令申请。2009年8月至12月,詹姆斯·罗伯逊法官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了该申请。2010年3月22日,罗伯逊批准了申请,并下令释放斯拉希。这一先后过程区分了最高法院承认质疑拘押权利的作用,以及地区法院后来对斯拉希个人申请的审理。
地区法院审理的案件
据关于后续上诉审查的叙述,政府的立场是,斯拉希被视为基地组织成员,因此可以被拘押;政府援引了他的效忠誓言、与该组织成员的交往、接待其领导人,以及将有意参加吉哈德的人引荐给一名行动人员等情况。叙述还解释说,审理关塔那摩人身保护令案件的地区法院会评估政府能否证明申请人在被拘押时是该组织的活跃成员。斯拉希于1991年加入基地组织,但他坚持称,自己的参与随着阿富汗(审讯指控与被迫编造路线中提及的阿富汗)共产主义政府垮台而结束。这些细节说明,他的申请属于联邦人身保护令审查所促成的事实与法律争议;它们并非归于最高法院《Boumediene诉布什案判决》的认定。
意义与局限
这项裁决在斯拉希经历中的重要性,在于它开辟了审查途径,而非直接裁定他的罪责、拘押或释放。关塔那摩湾拘押营内并未对他拟定起诉书;叙述还指出,政府在2009年的人身保护令诉讼中,并未主张他是基地组织的重要人物,或曾参与基地组织的计划或袭击。因此,最高法院的裁决构成斯拉希法律挑战所处制度背景的一部分;而2010年的释放令则是罗伯逊法官在地区法院审理中作出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