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是最初的机构驻地。布莱恩·史蒂文森和伊娃·安斯利于1989年2月开办这家非营利法律中心,为在阿拉巴马面临处决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的头几个月里,法学院撤回了支持,也收回了提供办公场所的承诺;这是促使创办人重新整顿、转往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一系列早期挫折之一。
初期环境
法律中心在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开办,办公室设在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该项目旨在为阿拉巴马死囚区里的男女提供免费且优质的法律代理。因此,法学院的场地为刚起步的机构提供了最初的工作场所,不过现有资料并未描述双方是否保持了持续的机构合作,也未说明法学院在中心法律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
撤回支持
在最初几个月内,法学院撤回了支持,也收回了提供办公场所的承诺。此时,这个新成立的组织已经举步维艰——首任主任辞职,而且很难招募律师,以每年不到2.5万美元的薪酬,在阿拉巴马全职从事死刑案件工作。法学院的决定只是造成中心不稳定的一系列实际与财务障碍之一,并非唯一原因。
搬迁及其后果
与董事会进行令人沮丧的会谈、失去预期的机构驻地后,史蒂文森和安斯利重新整顿,并决定在州府蒙哥马利重新开始。他们在市中心附近找到一栋小楼,并于1989年夏天签订租约。项目以这个新地点为基地重新组织,最终定名为平等正义倡议组织。这次搬迁标志着法学院在该组织创立历程中有记录可查的角色告一段落。
在创立叙事中的意义
这一事件将法学院描绘为早期接纳该项目的机构;法学院撤回支持,暴露出中心创立之初处境何其不稳。创办人还遭遇州政府拒绝提供资金,因而无法获得联邦配套资金;与此同时,也缺乏愿意以当时薪酬承担这项工作的律师。在这种背景下,失去承诺提供的办公场所,是更广泛的机构退却的一部分,影响不容忽视——该倡议无法依赖最初的驻地,必须自行寻找场所并独立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