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意识

虚数

反思意识是一种二阶觉知,它把注意力从对象转向对象呈现于意识的方式。在让-保罗·萨特的论述中,反思意识发挥着关键的方法论和哲学作用——它使意象能够作为意象被描述,并区分有关意识的直接证据与关于意象如何产生的解释性理论。反思并非对一幅内在小图像进行检视,而是意识本身方向的改变。

定义与方法

当某人形成皮埃尔的意象时,皮埃尔仍然是当前意识的对象。在该意识保持不变的同时,此人可以描述皮埃尔在意象中显现的样子,却还不能把意象作为意象来描述。要做到这一点,意识必须实施另一种行为——它从被表象的人转开,转而关注这个人是如何被给予的。由此产生的“有一个意象在场”这一判断,属于这种反思性的二阶行为。

这一区分确立了萨特提出的研究意象的方法。研究者不从有关意象本质的假设入手,而是生成意象,对其进行反思,并描述其独特特征。目标是明确反思直接给予了什么,并在转向解释之前对这些特征加以分类。因此,意象并未被视为储存在意识内部的对象。萨特把这种将心灵空间化为图像的观念称为内在性错觉——它把意识行为误认为容器,又把意象误认为安置其中的一幅小型摹本。

确定性与心理学解释

萨特赋予反思以特殊的证据地位。借鉴勒内·笛卡尔相关的一个观点,他主张,对自己拥有某个意象的反思觉知是确定无疑的——一个人不会弄错这一经验属于意象这一事实。这种确定性并未被说成一种不可言说的启示。意象通过自身的特征呈现于反思,使人能够作出这一判断。

这一主张并不意味着每一种关于意象的心理学说明都是确定无疑的。萨特把对意象的描述与关于其本质的归纳性主张区分开来。反思性描述提供直接资料;解释这些资料的假设仍然具有可能性,如同科学假设一样。在他看来,心理学家之间的分歧往往源于他们没有明确说明直接知识,反而以解释性构造取代对反思所揭示内容的明确说明。因此,首要任务是描述性的——在决定何种理论或许能够解释这些知识之前,先用概念将其确定下来。

反思、知识与理解

反思意识与非反思意识之间的区别,也阐明了不同的知识形式。纯粹知识能够把握规则或关系,却不以直观方式呈现相关事物。例如,人可以把山理解为一个具有某种可攀登方向的事物,而非将它作为鲜明、直观的现实来经验。同样,对一幅画中的蓝色的认识,也可能只是把它视为第四种原色。在这类情形中,感性质料是关系的支撑,而不是一个完全在场的对象。

实验性内省使空洞知识与完整意象之间任何简单的对立变得复杂。报告描述了一些状态——它们不含任何确定的表象细节,却被经验为与感性事物相关,例如一个不确定的开口,或两个被把握为彼此不同、但又缺乏可供直观区分之特质的对象。另一些报告则描述了一个朝向地中海以外的方向,或某种细长而尖锐的东西。萨特将这些视为退化的知识——它们不是纯粹的符号意识,却也不是充分发展的直观意象。它们的意义在于,知识能够在完整意象形成之前,就获得一种朝向感性事物的内在取向。

关于理解的研究也提出了相关区分。弗拉赫观察到,对困难问题或命题的理解行为有时会伴随表象的产生,而表象也随之带来对问题或命题的理解。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召唤这些表象——若试图直接生成一个表象,得到的只是插图,而非与理解相联系的图式。根据所报告的案例,容易的理解行为,或通过记忆完成的理解行为,并不会产生图式。梅瑟的实验进一步表明,理解可以通过词语、意象,或在两者皆无的情况下发生;同一句话在不同场合可以伴有图式,也可以不伴有图式。因此,理解的方式取决于意识的态度,而不单取决于被理解的对象。

反思层面与意象化层面

在反思层面上,思想在形成时呈现为思想。推理可以被把握为一个受规则支配的序列——前提提供得出结论的程序,而形式逻辑研究思想与自身一致的条件。这种反思性思维并不伴随意象。意象对于明确的思维活动并非必要;如果意象出现,却没有作为对象意识发挥作用,它们就会失去意义。

与此相反,在非反思层面上,思想指向事物,而非指向自身。当纯粹知识转化为意象性知识时,理解一个词就成为使与之相应的对象呈现出来的一种方式。因此,象征图式发挥的作用并非为思想增添插图或支撑,而是成为对象,即对象在意识中显现的样子。例如,与“无产阶级”一词相伴的图式被描述为一片平坦的黑色区域,其下方有一片隐约翻涌的海;萨特认为,这个图式并非代表无产阶级的符号,而是在这一思维活动中被给予的无产阶级本身。

这种思维方式带有一种特殊风险。如果意象被视为完全符合思想,其物质形状就可能被误认为观念本身的性质。意识于是可能被封闭在某一个图式之中,并任由其空间安排限制后续思维。反思觉知则使另一种关系成为可能——思想可以作为思想被给予,对自身透明,而不是被捕捉在意象之中。萨特把非反思层面与反思层面之间的转变描述为态度的彻底转变,而非从一个意象逐步上升到最终赤裸的思想。因此,反思性区分既标示了研究意象的方法,也标示了两种理解方式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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