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百翰收约翰·D·李为养子及其被牺牲

在天堂的旗帜下

布里格姆·杨与约翰·D·李之间的关系交织着象征性的亲属关系、受托行使的权力,以及严重的权力不平衡。杨收李为象征性的儿子,并委托他在南派尤特人中开展工作;多年以后,随着联邦政府围绕山地草甸大屠杀施加的压力加剧,杨劝李离开自己的家园,最终还安排让李被当作唯一的罪魁祸首。李的服从曾使他成为杨的得力助手,但在教会面临追责压力时,这并未保护他。

收养与受托权力

这段关系在纳府以明确的亲属形式呈现。杨接任教会领导职务后不久,便在摩门教仪式中收李为子,使他成为自己的象征性儿子。本书将这一举动描述为真挚情感与政治依附的标志——杨看重李坚定不移的服从,尽管李性情强势,并不受同辈普遍欢迎。这种象征性的纽带将李纳入杨的信任圈,同时也强化了杨对李行使的权威。

1856年,杨任命李为印第安人事务农场主,并让他担任先知派往南派尤特人的私人使节。这项任务将李在当地的地位与杨的领导权联系起来,也赋予他中间人的角色。它还形成了一种后来产生重要影响的模式——李行事于一个等级体系之中,杨可以分派职责、提出指示,并要求他服从。因此,两人的关系不只是私人交往,也是教会权威运作的一条渠道。

更广泛的政治背景有助于解释这一等级体系的力量。在纳府,教会获得了不同寻常的市政权力,而杨的继任领导层延续了一种将宗教指挥权与公民及军事组织相结合的传统。后来在犹他领地,摩门教领袖塑造当地法律制度,使宗教规则与联邦权威发生冲突时,教会的影响力得以占上风。李与杨的关系建立在这一更大的结构之上——个人忠诚与制度性服从紧密相连,而杨的指示会影响李居住何处、承担何种工作,以及他会在多大程度上暴露于外部当局面前。

大屠杀与保护教会

李指挥了对山地草甸一支移民马车队的袭击,参与者包括摩门教徒与派尤特袭击者。李作为杨收养的儿子和受信任的代理人,使这一事件成为两人关系史的一部分,但本书叙述并未证实杨下令发动袭击。相反,叙述追溯了这段关系在此后数年的影响——李成为主要嫌疑人之一,而教会再次面临将责任人绳之以法的压力。

大多数牵涉屠杀的圣徒都逃往偏远的沙漠定居点,以躲避追捕者。李却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家园和在犹他州南部建立的生活。那时他已颇为富有,拥有十八位妻子。1869年,尤利西斯·S·格兰特加大联邦政府逮捕责任人的力度后,杨开始担心李可能被捕。杨劝他出售财产并销声匿迹。李对这一提议不以为然,仍留在当地;联邦探员或赏金猎人接近时,他便躲进山里。

杨的建议与李的回应之间的差异,暴露了两人关系的局限。杨可以劝李避开风头,但李起初选择留在自己已安顿下来的生活附近。1870年9月,杨与约翰·韦斯利·鲍威尔外出期间,向李发出了更坚决的指示——他应远离华盛顿县和铁县,迁居荒野。杨明言,他担心李若被捕,可能会泄露足以损害教会的秘密。李回应得并不热情,但杨坚持说,迁居是他的意愿,也是他的劝告。这段交谈最鲜明地呈现了两人的关系——亲属般的称呼依然存在,但杨对李的实际支配权已显而易见。

流放、起诉与替罪

1870年那次出行一个月后,杨将李逐出教会。李被送到大峡谷上游,在一个偏远定居点经营横渡科罗拉多河的摆渡服务;他将该地命名为孤独谷,后来那里以李渡口之名为人所知。这次驱离切断了他与教会的联系,也使他失去了先前服务曾帮助他获得的社会地位。他的十一位妻子与他离婚;其余妻子中只有两位曾到这个边远据点与他共同生活。因此,杨的举措带来的影响不止于改变李的住处,也重塑了他的家庭生活,使他陷入孤立。

李被流放并未使他摆脱法律威胁。1874年11月,一名美国法警在潘圭奇发现李藏在鸡舍的稻草下;当时他正在探望一位仍与他保持婚姻关系的妻子。八个月后在比弗举行的首次审判以陪审团意见僵持不下告终,没有作出有罪判决。这一裁决引发普遍愤怒,并加剧了反摩门教情绪,使教会领袖面临更大的应对压力。这一过程对理解两人的关系至关重要——杨多年间一直试图让李远离调查人员,而首次审判失败后,公众要求明确惩罚的压力变得更难化解。

杨随后放弃了将大屠杀归咎于美洲原住民的立场,转而决定只归罪于李。在李1876年的第二次审判中,犹他领地高等法院审查了陪审员人选;陪审员全是摩门教徒,以确保只有李一人被定罪。雅各布·汉布林并未亲临大屠杀现场,却提供了对控方至关重要的证词;本书认为这份证词颇具说服力,但并不真实。9月20日,法庭裁定李犯有一级谋杀罪。至此,这段始于收养、并由杨的信任维系的关系,以李遭到孤立和定罪告终。本书将这项定罪描绘为一种牺牲,旨在满足公众对正义的要求,或至少满足对正义表象的要求,同时使更广泛的教会免于承担集体责任的全部重担。

这段关系的意义

杨与李的关系呈现出鲜明的逆转。杨收养李并任命他为使节,意味着接纳并授予权力;后来,杨的命令却将李从熟悉的地方驱离,而杨的政治策略则使李成为法庭上唯一被追究责任的人。李最初持续抵制逃离的建议,也表明忠诚并不等同于单纯被动——他并未立即听从杨的劝告,但最终,杨通过教会纪律与训诫行使的权威,左右了李余生的走向。

这段关系也揭示了教会治理与民法之间的冲突。杨担心的不只是李可能被捕,更担心他的证词会揭露秘密并损害教会。当联邦司法行动已无法回避时,杨的应对从让李远离其管辖范围,转变为将李交出,使他成为为大屠杀负责的人。在这一过程中,象征性的父子关系并未带来保护。它使李成为受信任的下属,而这份曾服务于教会的信任,最终让他格外容易受到教会决定将责任集中于一人身上的做法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