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克汉姆
惊悦大布克汉姆是萨里郡的一个村庄,也是刘易斯的教育与日常生活发生重大转变之地——1914年夏天离开怀文镇后,他前往那里,在加斯顿宅跟随柯克帕特里克学习。起初,村庄展现在他眼前的是出乎意料的丘陵、树林和宜人的住宅;随后,这里成了清苦却令人珍视的求知生活的所在。相较于学校的禁锢和战争的动荡,刘易斯记忆中的大布克汉姆代表着一种家庭生活和自主学习的方式,他始终视之为理想。
抵达与风景
九月,刘易斯渡海抵达利物浦,继而到伦敦,再前往滑铁卢车站,随后乘车来到大布克汉姆。有人告诉他,萨里郡是个郊区,但火车上的景色推翻了他的预期。按照怀文镇和爱尔兰的标准,陡峭的小山、溪水丰沛的山谷、林木繁茂的公地和蕨丛,让乡间几乎显得像森林。就连零星散布的别墅也令他愉悦——木构红瓦的房屋掩映在树间,须沿着穿过果树和白桦的弯曲小径才能抵达。他原以为会看到碎石车道、铁门和一排排高大的月桂树;然而,这些房屋展现了一种他从未真正熟悉过的家庭生活,也让他想到了茶盘。
这种亲切感与他数年前初次来到英格兰时的感受形成了鲜明对比。从弗利特伍德前往尤斯顿的途中,地势平坦的兰开夏郡让一个在海边和高耸山脊附近长大的孩子感到压抑。土地辽阔而单调,木栅栏和红砖农舍,使他对英格兰心生厌恶,多年后这种情绪才逐渐消退。相比之下,大布克汉姆的小山、林木繁茂的公地和家宅花园,让英格兰的风景显得宜人。后来这次抵达并未抹去早先的疏离感;它表明,刘易斯对一个地方的反应,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那里的具体形态、质地和景致。
加斯顿宅与柯克帕特里克
刘易斯抵达大布克汉姆时,由他的新老师柯克帕特里克迎接。家里人称他为柯克、诺克或“大诺克”。刘易斯带着从家人讲述中形成的忐忑印象前来,尤其记得一则故事——柯克帕特里克曾搂着刘易斯的父亲,用胡须蹭着这位年轻人的脸颊,以此安慰他。刘易斯预料对方会表现得多愁善感,也担心会遭到拥抱;实际见到的却是一位高瘦、结实的男子,穿着像园丁一样寒酸,留着小胡子和络腮胡。他对胡须的担忧十分真切,但那只是抵达前的预想,并不属于随后开始的学术生活。
刘易斯在一个星期六抵达加斯顿宅。柯克帕特里克宣布,他们星期一开始学《荷马》。刘易斯解释说,自己只读过阿提卡希腊语,以为老师会先教史诗所用的语言;柯克帕特里克则以他惯常的“哼”作答。星期一早上九点,两人在楼上一间小书房里坐下;房间里有一张沙发、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一个书架、一台煤气炉,以及一张装在相框里的格莱斯顿先生照片。柯克帕特里克用刘易斯从未听过的发音读出《伊利亚特》开篇几行,随后几乎不作解释地翻译了约一百行。他把克鲁修斯的《词典》递给刘易斯,便让他自己再读一遍这段文字。
这种方法要求的不只是把希腊语词语与相应的英语词语一一对应。起初,刘易斯只能读懂这段文字的一小部分;练习之后,他逐渐读得更远,最终超过了柯克帕特里克读到的地方,并把自己能继续读多远当成一种游戏。柯克帕特里克似乎看重速度胜过绝对准确,但更重要的结果是,刘易斯开始理解希腊语,而不必在脑中逐词翻译。这种语言成了思考的媒介,而不再只是一个须查阅词典才能破解的谜题。因此,大布克汉姆的课程将高强度学习与独立自主结合起来——柯克帕特里克指明道路,然后期待学生自己走下去。
日常生活的模式
大布克汉姆的日常作息一直是刘易斯心目中正常一天的典范。早餐在八点,他九点前便会坐到书桌旁,读书或写作,直到一点。十一点左右喝一杯茶或咖啡,稍作休息。一点吃午餐,两点时他便会出门散步,通常独自一人。他认为,散步和交谈虽然各自都乐趣十足,却会彼此妨碍——谈话会淹没户外世界的声音,还会让人抽烟。只有当同伴能全然共享景致不断变化的情绪时,才适合结伴同行;那时,一个眼神、一次停顿或轻轻一碰,便足以传达彼此共有的愉悦。刘易斯提到,假期里亚瑟就是这样一位同伴。
散步应当及时结束,以便赶上喝茶;理想情况下,归家和茶点端上来的时间恰好相合,最迟也不超过四点一刻。刘易斯尤其珍视柯克帕特里克夫人外出时,自己可以独自喝茶的时光;柯克帕特里克本人则看不上这顿茶点。不过,吃东西和读书倒很相宜。刘易斯偏爱随手翻到任何一页都能读的书,而不喜欢诗歌,因为他认为诗歌不适合在餐桌上读。他以这种方式读过的作品包括博斯韦尔的著作、希罗多德的译本,以及朗的《英国文学史》;《项迪传》《伊利亚随笔》和《忧郁的解剖》也适合这种读法。
五点重新开始学习,一直持续到七点。晚餐以及晚餐后的时间用来交谈或读些轻松的书;若不是要和同伴共度夜晚,刘易斯认为自己没有理由晚于十一点就寝。这套安排不只是一张课程表。它将持续的学术学习、独自散步、用餐时读书和相对从容的夜晚结合起来,却几乎没有留出写信的时间。刘易斯既称之为自己与柯克帕特里克共同度过的快乐生活,也称之为如果可以选择、他至今仍会选择的理想生活。他后来感叹正常的日子十分稀少,这使大布克汉姆成了衡量此后日常生活的标准。
记忆、战争与地方的意义
大布克汉姆出现在刘易斯人生中一个离别与预期落空的时刻。1914年夏天,刘易斯在怀文镇度过最后几个星期时,报纸上的报道开始引出一个问题——英格兰能否置身冲突之外?刘易斯记得自己曾和一位朋友琢磨过一则这样的标题。后来回忆起学期最后几个小时,它们带上了末日将临般的色彩,尽管他承认记忆可能夸大了当时的情形。离开学校时,熟悉的物件仿佛已经成为往事——就连一把温莎椅也似乎在说,今后再也见不到了。假期刚开始不久,战争便宣告爆发;刘易斯的哥哥从桑德赫斯特休假归来后被召回,几周后,刘易斯动身前往大布克汉姆投奔柯克帕特里克。
刘易斯后来经历的战争时期,那种田园与学术相结合的大布克汉姆生活秩序,与他在战争中接触到的军事世界形成了对照。在战壕里,疲惫、积水、寒冷、炮火和死者构成了他记忆中的经历;这些经历大多仿佛与他生活的其余部分隔绝,有时甚至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记得没过大腿的靴子里灌满泥水、炮击,以及他逐渐熟悉并心生怜悯的普通士兵;与一个想象中的瞬间相比,战争的肉身现实在记忆里往往显得模糊——那是他第一次听见远处的子弹呼啸而来,并意识到这就是荷马写过的事情。面对这段后来的经历,大布克汉姆那些学习希腊语、散步和喝茶的时光,仍保有一种完整生活模式的力量。
这个地方的意义不在于某个戏剧性的单一事件,而在于它为刘易斯心目中的美好一天塑造了一种持久的形式。起初,村庄以林木葱郁的丘陵和幽雅亲切的花园,回应了他对郊区沉闷乏味的预期。接着,加斯顿宅提供了严格的教育,却没有学校的制度化作息;那里的日程也为工作、独处、阅读和亲近自然留出了空间。刘易斯的回忆既保留了家庭生活具体的时间安排,也记录了它后来成为的理想——大布克汉姆既是他曾经求学的真实地方,也是他记忆中衡量一种理想生活的尺度,而他希望自己能够始终生活在其中。


